合同的效力待定和可撤销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4:56:13 270 人看过

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分别有: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可以进行补救;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是不可以进行补救的;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

(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合同,而应区别相对人是否善意而认定为有效或无效合同。

(1)此类合同因善意取得制度的支持而有效,因不支持而无效。

(2)此类效力待定因无存在之依托而不存在。

(3)此类效力待定因无称谓对象而不存在。

(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议订立的合同,不应为效力待定,而应根据相对人是否善意而决定合同有效、无效。

(1)表现代理制度确定了此种合同有效与否的标准。

(2)此类效力待定合同应确定地有效或无效。

(3)此类效力待定,也无存在的依托。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同样不能认为是效力待定合同。其要么有效要么无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无民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双方的行为都与各自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外,其余的都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或可撤消合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的合同应做区别。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需要解除吗
    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于,无效合同从未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是通过行使撤销权达成合同无效,效力待定合同在某些方面存在效力。无效合同不需要解除,因为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一、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有: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二、无效合同需要解除吗无效合同不需要解除。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其无效,是自始无效、确定无效、当然无效,不需要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
    2023-06-04
    310人看过
  • 可撤销与效力待定的区别有哪些
    可撤销与效力待定的区别主要是:1、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经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2、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3、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法定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效力待定合同的形成原因则主要是当事人不具备签订此合同的相应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5-10
    180人看过
  • 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吗?
    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况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所订立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两者在性质、效力状态、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以及受到的时间限制有着区别。一、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形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2.胁迫。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3.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4.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5.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3-06-04
    226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中的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2、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罢诉权,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撤销。一、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则赔偿协议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都是有效的。二、常见的除斥期间是什么?6个月:《民法典》第564条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1年:《民法典》第674条;《民法典
    2023-03-14
    235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缔结的合同,主体合格效力待定的合同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可以撤销。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5.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善意相对人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
    2023-06-04
    131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
    一、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1.效力形态不同(1)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合同是否生效(2)无效合同的效力形态是终局的,无效合同因为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条件而自始、绝对、永久不发生效力。2.无效的原因不同(1)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的权利人未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追认的,则效力待定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2)无效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二、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有: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一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5.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三、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
    2023-04-14
    260人看过
  • 合同的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三种情形
    (一)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我国《民法典》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但对于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当然无效的行为,而只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的效力问题,通行的理论基本是这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023-03-20
    382人看过
  • 是一份效力待定的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否为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不是具有待定效力的合同(I)合同的性质不同可撤销合同是有效合同,在撤销前对双方均具有合同效力。效力未定的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只有在权利人确认或者有特定理由的情况下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二)合同的效力不同的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在履行期结束时,仍有履行义务,不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不履约方要求解除合同,且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则合同从一开始即视为无效,此时无法确定违约责任效力未定的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为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效力。经权利人确认为有效合同并具有履行效力(三)不同原因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原因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欺诈等,胁迫和利用他人危险形成效力未定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双方没有相应的权利签订合同
    2023-05-03
    299人看过
  • 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一、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是什么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因为有法定撤销事由的可撤销,具体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三、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包括什么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包括:1、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2、由于欺诈和胁迫,一方未能表达真实意思;3、合同明显不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2023-03-02
    347人看过
  •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一)无效合同合同的种类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
    2023-04-01
    434人看过
  • 司法解释:效力待定和可撤销有什么不同?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而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合同效力待定的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7-12
    311人看过
  • 效力待定 和表见代理合同的区别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1、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基础上才与行为人签订合同。3、相对人主观为善意且无过失。标准是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没有相应代理权,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人仍然与其订立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是无权人理,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一、民法典中无权代理合同的缔结机关是哪些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
    2023-03-10
    211人看过
  • 合同撤回和撤销的区别
    一、合同撤回和撤销的区别(一)含义不同:撤回要约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前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二)时间不同:撤回要约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前,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三)条件不同撤回:通常对话的要约于相对人了解前,可撤回;非对话的要约于要约通知先期或同时到达相对人时,可撤回。撤销: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二、撤销合同是什么意思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民法典》作了明确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2023-04-13
    166人看过
  • 和合同撤销的区别,合同解除和的区别
    合同解除和合同撤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在于:(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二者都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状态。二者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包含关系,合同的终止外延大,合同的解除外延小,属于终止的情形之一。(2)合同的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而合同的终止除解除之外还包括
    2023-02-27
    34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定状态。效力待定合同具有两个明显的法律特征: (1)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处于未确定状态。效力待定的合同因其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但仍有一些欠缺,所以既不属于无效合同,也不属于撤销合同,其效力处于有效与无效之间。 (2)效力待定合同,其命运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补正行为。效力待定合同,一方面基本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接近
    •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各有什么特点?区别在哪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无效合同,又称为绝对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二)无效合同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
    • 如何识别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1
      1. 合同有效要件的欠缺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缺少“意思表示真实”的生效要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则缺少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或无处分权等。 2. 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者善意合同相对人是否追认或撤销。而
    • 合同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区别在哪里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6
      无效合同,又称为绝对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
    • 法律事务---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1
      1、合同的效力不同。在有关权利人追认之前,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是有效合同。二是合同缺陷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缺陷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并非不可挽回。可撤销合同的缺陷在于当事人意思不真实,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不公平等违反真实意思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