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规定有哪些,程序是什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2 00:10:15 396 人看过

公安局法医鉴定程序: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什么情况下要进行法医鉴定: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
    法律综合知识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而制定的。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五条公安机关的鉴定工作,是国家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依法出具的鉴定意见,可以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以及其他案件、事件、事故、自然灾害等调查处置中应用。
    2022-07-12
    161人看过
  • 2024公安机关送检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送检程序规定《两高一部《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的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对查获的全部或者从查获的中选取或者随机抽取的检材,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自被查获之日起三日以内,送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有案情复杂、查获数量较多、异地办案、在交通不便地区办案等情形的,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七日。公安机关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三十一条侦查人员送检时,应当持本人工作、鉴定聘请书等材料,并提供鉴定事项相关的鉴定资料;需要复核、补充或者重新鉴定的,还应当持原鉴定意见复印件。第三十二条送检的侦查人员应当配合鉴定机构核对鉴定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并检查鉴定材料是否满足鉴定需要。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鉴定材料的当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签订鉴定委托书;不予受理的,应当退还鉴定材料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2023-12-14
    300人看过
  • 拘留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的执行要求是什么?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以下程序: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2、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程序有无要求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是有程序要求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提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023-07-08
    14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进行法医鉴定?
    公安机关中的法医鉴定的程序是这样的: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2、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3、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4、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司法鉴定有什么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2023-07-28
    25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法律的赔偿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收到书面赔偿申请的,应当登记。赔偿请求人当面提交书面赔偿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出具国家赔偿申请接收凭证,并注明日期,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印章。公安机关地域管辖规定有哪些公安机关的地域管辖可以从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两个角度来理解,刑事案件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对于利用互联网计算机犯罪、行驶中的交通工具犯罪和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都有分别的规定,详见以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
    2023-08-07
    367人看过
  • 2024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应当遵守哪些程序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应当遵守哪些程序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这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有的职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中规定: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来讲,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应当遵守如下程序:1、关于检查时在场人员的要求。人民警察单独进行检查是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即使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发现和调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如果进行检查,仍然需要两名以上的人民警察进行。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除了两名以上人民警察之外,如果有必要,还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检查。这些人员,要在人民警察的指挥下进行
    2023-11-30
    201人看过
  • 扣押物品的程序:公安机关的规定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如果发现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如果物品持有人拒绝交出物品,那么可以进行强制扣押。在执行扣押程序过程中,当场的侦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个人。并且相关人员应该持有法律或者其他文书以及证件,被扣押的物品数额应该当场进行清点。公安机关涉案物品保管公安机关涉案物品保管,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10、维护国(边
    2023-06-30
    497人看过
  • 向管案机关申请法医鉴定的程序
    一、向管案机关申请法医鉴定的程序(一)办理程序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情并及时拍照,根据伤情需要让伤者到有关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复查,某些医学资料应按照会诊制度请有关医学专家会诊;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包括鉴定正文、损伤照片),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当事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或重新鉴定。(二)办理时限1、轻微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2、轻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涉及功能性损伤如视力、听力减退、肢体活动障碍等,须于一个
    2021-09-20
    21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委托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3、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有争议的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4、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5、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
    2023-04-03
    143人看过
  • 办理监视居住的法定程序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第九十四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第九十五条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监视居住决定书》。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捺指印,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
    2023-06-11
    226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分类司法鉴定具体分为: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能够做司法鉴定的机构,可以到司法部网站或当地司法厅(局)网站查询。二、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
    2023-03-27
    47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鉴定。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技术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刑事技术鉴定的范围,必须是与查明案情有关的物品、文件、电子数据、痕迹、人身、尸体等。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
    2023-06-06
    11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有关规定有哪些在公安机关所进行的刑事侦查过程中,针对被认定为涉嫌触犯法律的个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性拘留措施。这种刑事拘留的执行目的在于防止嫌疑人逃脱、销毁关键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至于拘留时间的长短,通常情况下是三天(特殊情况则可能延长至七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一人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最长可以达到三十天。自决定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之内,应当将相关决定予以告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
    2024-07-03
    378人看过
  • 公安机关怎样鉴定笔迹的
    一、公安机关怎样鉴定笔迹的公安机关会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笔迹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13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事实与理由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13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13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13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13年6月
    2023-06-0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法医鉴定程序有什么?有什么情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
    • 请问一下公安机关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有哪些情况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8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法医鉴定制度(一) 程序规定是怎样的一、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法医鉴定制度 (一)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
    • 公安机关鉴定程序规范中有什么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8
      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三)遵守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技术规程;(四)按规定妥善保管与鉴定有关的检材、样本和其他材料;(五)依法出庭作证;(六)保守鉴定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公安机关伤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鉴定轻伤程序启动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1.对公安机关轻伤的鉴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鉴定。2.公安机关启动重新鉴定程序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即可启动重新鉴定程序。3.对于伤情的鉴定标准,你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条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