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20:41:05 497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对于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房屋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是否存在断水断电等影响当事人正常使用的情形;

(2)当事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了房屋,如合同虽然无效,但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用途在租赁房屋从事经营行为;

(3)对于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过错程度。

一、房屋租赁合同包含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10)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有效起诉期是多久

二手房买卖违约有效起诉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二手房买卖违约有效起诉期是3年;

2、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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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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