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期过后如何追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06:10:25 185 人看过

一、申请执行期过后如何追诉

所谓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这个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审判实践中应当而且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没有任何余地。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便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双方当事人于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达成的还款协议,并不能引起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更改,也即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期限已过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义务人履行判决。《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其中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原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新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而且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并且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胜诉的当事人,不必再提心吊胆了,生怕时间被错过。而今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对申请执行期限的延长,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归属于诉讼时效,而明确改变了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的不可改变的除斥期间的性质。而在行政法方面却未有改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仍然将申请执行行政非诉案件的期限规定为除斥期间性质,此规定有待于立法部门的修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裁定相关文章
  • 执行撤消后如何再申请执行
    执行撤销后怎样再申请执行【案情】2014年10月13日,刘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两人夫妻存续期间的一处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一次性支付50万元给刘某。调解生效后,因刘某不履行义务,2015年5月6日,王某就财产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刘某又与王某达成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刘某会履行义务,要求王某撤销执行申请。随后刘某向法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法院依申请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2015年11月3日,刘某以王某未实际履行为由,向法院提出撤销终结执行申请,要求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撤销执行申请是其自主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原调解书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刘某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系双方私下达成,属于当事人自主约定的债权债务的新合同,执行法院未参与其中,法院做出了终结执行的裁定,意味着执行程序的结案,已经结束的执行程序并不存在重新恢复执行的说
    2023-04-27
    444人看过
  • 民诉申请先予执行如何申请
    一、申请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二、裁定及执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是否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二是申请是否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义务人应当依裁定履行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义务人申请复议有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若原裁定已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执行回转措施。三、裁定的最终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23-05-02
    488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如何申请
    一、法律规定1、《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2、《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5.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7.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3、《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
    2023-04-15
    431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如何申请
    非诉行政执行程序及法律规定一、法律规定1、《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2、《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5.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7.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3、《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2-18
    233人看过
  • 申请执行诉状如何写
    申请执行书申请人: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住址:_____电话:____被申请人:名称: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住址:____电话:____双方因___________一案,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申请条件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
    2023-04-21
    72人看过
  • 申请人要如何申请延期执行的
    申请延期执行法院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就可以。1、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简易程序一般应当保证举证期限15天,普通程序为一个月,前者民事诉讼法有具体法条可查,后者在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里也有明确规定,法院应当依法保证当事人足够的举证期限,除非当事人自愿放弃举证期限,但必须得有当事人的书面意见。2、如果没有依法给予当事人举证期限,严格意义来讲,一旦上诉即可能被发回重审,依据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因程序错误有可能使案件审判结果错误而有损公正司法。这是有实例的。因此,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要求法院保证应有的举证期限,并需法院出具收到异议书的凭证。3、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已经确定开庭的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民事案件中可延期开庭审理的: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
    2023-02-25
    39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裁定是指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行政裁定是与行政判决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裁判形式。 行政裁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它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地按顺序结束。在诉讼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制作行政裁... 更多>

    #行政裁定
    相关咨询
    • 如何申请执行过期后可以上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判决书生效会为什么没有申请执行呢,具体什么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 申请执行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1、申请执行就是强制执行,只不过是说法不同。 2、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一般可以根据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到第一审人民或者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执行。 3、也就是说,一审哪个判了我的案子,我就可以找哪个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5、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
    • 如何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7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要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来进行,不能随意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追加债务责任人是诉讼阶段处理的问题,执行阶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申请。 2、如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有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法院只能对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的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予以处分。综上,法院执行中以判决书上的主体为被执行人,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
    •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追加变更、追加被申请人该如何操作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0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追加变更、追加被申请人的操作: 一、申请。 二、立案。 三、审查。 四、救济。
    • 申请强制执行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1、申请执行就是强制执行,只不过是说法不同。 2、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一般可以根据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到第一审人民或者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执行。 3、也就是说,一审哪个判了我的案子,我就可以找哪个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5、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