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以下简称新《规程》)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2月13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1年第12号),现已印刷发行,于200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定级规程》(试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和《关于印发〈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1996)〉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18号)于2002年7月1日停止执行。
新《规程》以国家标准的形式,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和估价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技术途径、方法、程序和成果形式,是科学评价和管理城镇土地,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确保土地分等定级估价成果客观、公正和合理的技术保障。
各地在地价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实施新《规程》,严格执行新《规程》,加强新《规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地价管理水平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
二00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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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试行《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规程》和《全国土地登记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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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划分城镇土地等级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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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城镇土地权属的规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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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地产价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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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宅基地的土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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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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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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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补偿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1、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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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XX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一、一级地一级地分为两个片区,其中:第一片区位于市中心城区,级别界线走向为:自北部铁路(XX东侧)起,向南沿XX-----XX-----古城路-----建政路,至XX,向南沿XX-----新竹路-----新竹路南一里,至XX,向南沿XX-----古城路,至XX与天桃路路口,向西沿七星XX-----植物路-----保爱路,穿过中山XX、临江XX(江北XX)达邕江东XX;向西北沿临江XX(江北XX)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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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允许城镇土地承包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可以采取招标、拍卖、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林地、草地农村土地、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城镇户口可以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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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关于小城镇落户是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以后,发包方可以收回其承包地,但没有规定家庭个别成员将农业户口迁入设区的市成为非农户口以后,是否继续在原家庭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