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过失犯罪的概述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13:11 224 人看过

所谓共同过失犯罪,通常认为是指二人以上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一定的危害结果,因而分别构成犯罪的情况。尽管从实质意义上讲,共同过失犯罪已不属于共同犯罪之范畴,但它与共同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客观联系。如前所述,共同过失犯罪在客观、主观等几个方面均有别于共同犯罪。这也决定了两者在定罪原则方面的差异性。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他们之间在法律上应具有连带的刑事责任,从而应对共同犯罪人共同定罪。而在共同过失犯罪之情况下,虽然各主体的行为共同造成了某一危害社会之结果,但由于他们之间缺乏犯意联络,故仍应对各行为人分别定罪,此即为共同过失犯罪的分别定罪原则。根据共同过失犯罪的分别定罪原则,行为人只对本人的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与他人的过失行为无涉。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各共同犯罪人对共同故意范围内无论是本人还是他人的行为造成的犯罪结果都要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但对于共同过失犯罪来说,每一个人的犯罪都具有单独犯罪的性质,因此各人应对本人的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独立性,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分别定罪原则之要旨。

那么,具体如何分别定罪呢?结合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论以同一罪名。即是说在共同过失犯罪中,虽然存在不同的实施过失行为之人,其过失行为共同造成危害结果之发生,但他们的过失行为触犯的是同一罪名,故应以同一的过失罪分别予以定罪。例如前述甲乙二人高楼推物共同疏忽而致砸死路人一案中,他们的行为均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甲乙二人之行为分别定罪。

其二,论以不同罪名。也即对共同过失犯罪中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过失行为分别以不同罪名予以定罪的情况。之所以出现这种罪名相异之情况,主要是由各行为人的具体过失行为以及其所具有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对此又可区分为两种情况:(1)在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之过失行为相结合而构成的共同过失犯罪的情况下,通常对一般主体按其行为所触犯的具体过失犯罪确定罪名,而对特殊主体则亦依其自身行为所触犯的具体过失犯罪来确定罪名。例如在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便包括有关领导、林场工人和外流人员。对有关领导,应基于其特殊身份而追究其玩忽职守罪之罪责;对于有关林场工人,应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而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于外流人员,则应以失火罪定罪处罚。(2)在各行为人均为特殊主体因而构成的共同过失犯罪的情况下,主体身份和行为情况之不同,也决定需对各行为人之行为论以不同罪名。比如在四川綦江虹桥垮塌案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包括各级领导、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包工头,他们都具有特殊身份,这就需要根据他们自身所具有的不同身份而对其行为论以相应之罪名。对有关领导应视其犯罪事实而以玩忽职守罪定性;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则应论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包工头则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一、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且在这一主观心态的支配下在客观上都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因此,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共同负责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犯罪人首先应当对其参与的整个共同犯罪负责;至于其具体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大小,则又应当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实际作用来裁量。而与之不同的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各行为人之间欠缺共同故意的意思联络,行为人的行为只是在各自独立的单个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这也就意味着对其不能予以共同处罚,而只能按照各行为人所触犯之罪分别定罪处罚。就共同过失犯罪的定罪问题而言,中国1997年刑法第25条第2款明确规定“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此,前文亦已有详述,此处不赘。下面简要论述一下共同过失犯罪的刑罚裁量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过失犯罪相关文章
  • 刑法对共同犯罪及共同过失犯罪是怎么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条款揭示了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一)二人以上,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二)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三)共同的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同时,尽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在国外是个颇有争论的问题,在我国国内也有不同意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还是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
    2023-02-28
    491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与共同过失的关系
    共同犯罪不存在共同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即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因为在过失犯罪的场合,行为人在主观上既不希望,也不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当然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不属于共同犯罪。故意伤害共同犯罪是否构成?故意伤害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共同犯罪:1、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2、各共同犯罪人的故意伤害行为与发生的结果都构成因果关系;3、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有共同的故意伤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7-03
    256人看过
  • 缔约过失概述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是指在缔约阶段,一方或双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并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或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合同问题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前者发生在缔约阶段,是在合同没有订立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受损害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方法;后者发生在合同生效后的履行阶段,此时一方因对方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合要求而受损害的,就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缔约过失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023-06-09
    217人看过
  •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和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要要件必须是两人以上;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是共同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必须是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怎么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三、共同犯罪责任查不清如何定罪1、就刑事责任而言,各行为人对同一对象的创伤分不清责任的,各行为人就此负同等责任;另外结合犯意的提出、人员的组织、犯罪工具的准备等全部因素来确定
    2023-08-09
    306人看过
  • 违约金的概述是怎样的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
    2023-06-14
    361人看过
  • 转让技术合同概述是怎样的
    技术转让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问题,容易发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解决。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一、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类型?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以下几类:1、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让与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订立的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
    2023-03-16
    325人看过
  • 论述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彼此的意思沟通联络,认识到其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遂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认定条件是怎样的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
    2023-03-04
    167人看过
  • 企业职务犯罪的概述
    企业职员的职务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侵占公司、企业资产,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等职务犯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类型有什么1、渎职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2、贪利型国企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3、单位福利型国企职务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2023-07-05
    287人看过
  • 排除犯罪的事由概述
    一、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念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例如,正当防卫行为,客观上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损害,其行为表面上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实际上也不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不仅不成立犯罪,而且是法律所鼓励的行为。从客观上看,排除犯罪的事由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没有社会危害性。说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是就一般意义而言,而不是犯罪的危害结果,相反是刑法允许造成的结果;说行为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是从纯客观角度比较而言,而不是确实符合犯罪的客观要件,相反是刑法允许实施的行为。从主观上看,排除犯罪的事由,在日常生活意义上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但行为人根本不具有刑法意义
    2023-04-22
    493人看过
  • 怎样的是自信过失犯罪
    法律综合知识
    自信过失犯罪是指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一、过失犯罪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过失犯罪只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所触犯的具体罪名来量刑处罚。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二、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吗? 过失吗?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不包括其他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三、过失的概念是什么过失是指“应注意的、能注意的,而未注意”,或是无法达到一般合乎理性之人所应达到的谨慎程度。
    2023-04-05
    166人看过
  • 共同过失犯罪的具体量刑
    具体量刑时,主要应考虑各共同过失犯罪人的过失程度极其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的大小。其一,过失程度。共同过失犯罪人的罪责大小,首先取决于过失程度。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看注意义务的要求程度;看注意义务的可履行程度;看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其二,原因力之大小。原因力大小的认定,一般应建立在过失程度相同或相当的基础上。在过失程度相同的情况下,过失行为对于危害结果的原因力大的,其罪责也大;原因力小的,其罪责也小。一、业务过失犯罪是怎样的业务过失犯罪,是指担任某种职务或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在业务活动过程中,由于违反了业务上的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业务过失的主体是从事业务的人员;其违反的是业务上的特别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性质与范围决定;它发生在业务活动中,这里的业务是指具有危险性的、性质上是要反复实施的技术性或技能性活动。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
    2023-04-10
    216人看过
  • 共同过失犯罪存在的情形
    其一,论以同一罪名。即是说在共同过失犯罪中,虽然存在不同的实施过失行为之人,其过失行为共同造成危害结果之发生,但他们的过失行为触犯的是同一罪名,故应以同一的过失罪分别予以定罪。例如前述甲乙二人高楼推物共同疏忽而致砸死路人一案中,他们的行为均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甲乙二人之行为分别定罪。其二,论以不同罪名。也即对共同过失犯罪中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过失行为分别以不同罪名予以定罪的情况。之所以出现这种罪名相异之情况,主要是由各行为人的具体过失行为以及其所具有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对此又可区分为两种情况:(1)在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之过失行为相结合而构成的共同过失犯罪的情况下,通常对一般主体按其行为所触犯的具体过失犯罪确定罪名,而对特殊主体则亦依其自身行为所触犯的具体过失犯罪来确定罪名。例如在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便包括有关领导、林场工人和外流人员。对有
    2023-02-17
    397人看过
  • 共同过失犯罪理论的构建
    一、研究共同过失犯罪的意义(一)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类社会的工业化进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在许多生产、经营领域,分工日益精细,任何一个环节稍有疏漏,都将导致严重的危害后果,过失犯罪所占的比例有逐步上升的趋势。新闻媒体经常报导的矿难、重大交通事故、劣质工程事故、食品安全卫生事故、重大医疗事故等。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监管部门、生产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未履行共同注意义务导致的。依单个过失分别处罚是不恰当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社会生产、生活中有相互分工、协作、依赖关系的行为人,适用共同过失犯罪的有关理论。追究共同过失刑事责任,有利于促使他们提高警惕,积极履行共同注意义务,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二)符合现代过失犯罪理论的发展趋势近一百年,是西方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高度发展的一百年,同时也是西方过失犯罪理论日益受到重视、有诸多
    2023-06-12
    139人看过
  •  成功与失败: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概述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分在于未能达到犯罪目的的原因不同。犯罪未遂是被迫放弃犯罪,例如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而犯罪中止是行为人的犯意消退,主动自愿地放弃犯罪,例如实行杀人行为后,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同时要注意这几种犯罪形态是互斥的,如果形成了终局形态,就排斥掉其他的犯罪形态。例如,当把人杀死后后再送往医院,由于犯罪的目的已经达到,成立了犯罪既遂,排斥了犯罪中止,只能认定未犯罪后的悔过行为。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分在于未能达到犯罪目的的原因不同。这两种情况都是行为人的最终犯罪目的没有达成,但是它们的区别在于导致未能达成犯罪目的的原因不同。简单理解来说,犯罪未遂是被迫放弃犯罪,例如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而犯罪中止是行为人的犯意消退,主动自愿地放弃犯罪,例如实行杀人行为后,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同时要注意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种犯罪形态是互斥的,如果形成了终局形态,就排斥掉其他的犯罪形态。例如,当
    2023-08-29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一定的危害结果,因而分别构成犯罪的情况。尽管从实质意义上讲,共同过失犯罪已不属于共同犯罪之范畴,但它与共同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客观联系。... 更多>

    #共同过失犯罪
    相关咨询
    • 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概述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3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过失犯罪是什么意思,共同过失犯罪与过失的共同犯罪是如何定义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这个问题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存有颇多争议,其中最为核心的一点便在于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它是否为一种独立而实在的犯罪形态?对此学者之间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肯定说认为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比如特拉伊宁便明确指出,在所有的人的行为都是过失实施的情况下,就发生过失的共同犯罪的问题。而且意大利现行的“罗科法典”便以其第113条明确规定:“在过失犯罪中,当危害结果是由数人
    • 单独过失犯罪与共同过失犯罪的特征是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1、主体的复合性。共同过失犯罪的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其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一方为自然人、另一方为法人。根据刑法第30条规定,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的共同过错性。即共同过失犯罪的主体应具有共同的过失。 3、行为的共同性。共同过失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损原因。 4、结果的单一性。共同过失行为所生的损害结果为一个统一而不可分的整体。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共同犯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2
      1、共同犯罪的概念: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得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
    • 过失犯罪共同犯罪咋办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能否成立共同犯罪问题,主要有否定说、肯定说及限制肯定说,主要有两派之争:新派站在主观主义立场持行为共同说承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旧派站在客观主义立场持犯罪共同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笔者认为应该成立共同过失犯罪。一、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一)客观条件共同过失犯罪的前提是各行为人须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共同注意义务是共同过失犯罪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核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