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恶性汽车撞人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1:32:58 473 人看过

近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8·9恶性汽车撞人案被告人吴惠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了解,为夯实案件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审理阶段进行了多次补充侦查。今天就看看广西恶性汽车撞人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及相关问题。

一、广西恶性汽车撞人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紧急避险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极少,通常要避险+立功才可能会不构成犯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第四种,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第五种,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种,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种,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

3、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4、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二、故意杀人罪的判断方法是什么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三、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故意杀人罪与暴力犯罪中致人死亡的联系、区别(1)、强奸致人死亡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强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仍然以强奸罪定罪。如果在实施强奸妇女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妇女或杀死的,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强奸妇女罪、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2023年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2023年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其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最高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2、客观要件(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2023-10-29
    276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重伤二级的刑罚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重伤二级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造成重伤,不能归因于较轻情节的量刑情节。因此,应根据一般情况量刑,即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成年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未成年人若有故意杀人的行为,且年龄达到了十二周岁以上的,即可以有人民法院处以刑事处罚。《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13
    264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之犯罪主体探析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3、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4、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
    2023-07-03
    168人看过
  • 量刑决定在故意杀人罪案件中的重要性
    故意杀人罪是严重罪行,其刑罚取决于情节的轻重。对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刑罚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刑罚为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他刑罚包括防卫过当、义愤杀人、受嘱托杀人、重男轻女杀人等。对于特定的故意杀人罪,刑罚也会有所不同,如利用极端残酷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等。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主要包括防卫过当、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
    2023-06-30
    215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要件是怎样的,教唆他人自杀是故意杀人吗?
    一、故意杀人罪要件是怎样的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必须同时具备下面四个条件1、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手段可以暴力,也可以是非暴力,可以利用工具,也可以是利用他人或动物。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杀死一个胎儿不构成杀人罪,而杀死一个婴儿则构成,那么如何区分婴儿与胎儿呢?理论上有“阵痛说”、“部分脱离母体说”、“完全脱离母体说”和“独立呼吸说”,其中以“独立呼吸说”最为客观和实际,实践中一般以助产医师或产科医生的鉴定为准;一个已经死亡的人也不能成为杀人罪的对象,关于死亡的标准理论上有“停止呼吸说”、“脉搏停止跳动说”和“心脏停止跳动说”,都各有自己的道理。但是人的死亡过程是一个复杂连续的过程,单独看其中的一个点都难免有失偏颇,所以实践中一般也是以医生的鉴定结果为标准。2、没有法
    2023-03-30
    445人看过
  • 故意开车撞人是不是就构成犯罪
    行为人故意开车撞人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是: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犯故意伤害罪要判刑多久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三、袭警
    2023-03-04
    143人看过
  • 兰州杀害医生嫌犯被批捕,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兰州杀害医生嫌犯涉嫌故意杀人被批准逮捕10月2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54岁)在甘肃省人民医院肛肠科,持刀对女医生冯丽莉行凶,致其胸腹部多处严重致命伤。虽经全力抢救,她仍不幸离世。经初步调查,杨某某因患直肠癌,曾在省人民医院就诊手术,冯丽莉为其主治医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事件发生后,甘肃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林铎,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卫生健康委派出工作组赴甘肃指导处置工作。甘肃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卫健委会同医院做好遇害医生家属的安抚和医务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公安机关要尽快侦破案件,依法严惩凶手,起到震慑作用。目前,各项善后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昨天傍晚,甘肃检方表示提前介入冯丽莉被害案,甘肃省人民医院也发表声明称:对这种毫无人性的暴力弑医行为,感到极度的震惊与愤慨,并予以强烈谴责!声明称,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
    2023-06-11
    305人看过
  • 汽车事故撞人是否需要结案?
    汽车撞人不结案,对年审是有影响的,现实生活中车辆登记机关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才能办理年审。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规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准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对于年检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而《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车辆年检与交通事故处理进行了捆绑,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部门执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只是部门规章,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法律,后者的法律效力明显高于前者,应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准。我没报警,对方说对方不结案,我也能年审合格吗不能。我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交通事故没有结案,车辆不予办理年检。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在十天内制作完事故认定书,并交给肇事者。在申请年审前,车主要处理完车辆存在的道路交通安
    2023-07-15
    382人看过
  • 雇凶杀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雇凶杀人,属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都是主犯,其社会危害性相同。根据我国《刑法》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杀人属故意杀人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杀人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主要有以下情形: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
    2023-02-10
    428人看过
  • 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故意杀人罪: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这是构成犯罪最本质或最基本的特征。一种行为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或者说没有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安定,也就没有必要通过法律予以制止或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主要包括: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2023-07-29
    192人看过
  • 故意杀人是基本的犯罪构成吗
    故意杀人是基本的犯罪构成,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单独犯和既遂犯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
    2023-03-01
    443人看过
  • 广西“百香果十岁女童奸杀案再审,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一、广西百香果十岁女童奸杀案再审,故意杀人罪怎么判2018年,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杨某一审被判死刑。2020年3月,广西高院二审认为,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杨某限制减刑。由于此案案情恶劣,二审改判死缓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官微5月10日发布消息称,将对此案调卷审查。二、故意杀人罪怎么判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
    2023-02-22
    166人看过
  • 福建3-23恶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为蓄意行凶杀人
    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徐京平在24日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过公安机关全力侦查,“323”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民生因感情挫折,悲观厌世,遂蓄意行凶杀人。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郑民生。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时间,福建省南平实验小学门口,犯罪嫌疑人郑民生连续砍伤砍死13名小学生,目前已有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南平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崇辉在24日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5名孩子仍在南平市第一医院和南平市人民医院ICU病房进一步观察治疗,情况有向好的方向转变,2名孩子已经清醒,病情相对较平稳,但其中变数还很多。徐京平当日还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323”恶性杀人案件见义勇为情况,南平市市民应长余、陈仕营、甘贵平、游钦章等人挺身而出,合力将犯罪嫌疑人郑民生现场抓获,使更多的学生免遭伤害。
    2023-06-11
    346人看过
  • 故意杀人案件辩护点是什么
    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起源于罗马共和制后半期。作为一项原则或制度,最早则是由资产阶级在革命初期反封建斗争中确立的。中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从开始参加刑事诉讼起,就有权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进行辩护‘被告人除了可以自行进行辩护外,还可以委
    2023-06-03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汽车故意撞人算不算构成故意伤人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31
      汽车撞人以后需要报交警处理,事故一般认定为汽车的主要责任。这是基于同情弱势群体的考虑,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一般肇事者会受到相关的刑事挽留。三个月,事故认定后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故意杀人罪。
    •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
    •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故意杀人罪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定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5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构成杀人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杀人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按照刑法的规定,除了未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外,其他任何人杀人都要负刑事责任。 2.杀人罪是故意犯罪,有的行为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有的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
    • 什么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故意杀人罪判几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刑法中生命起始的标志能说为胎儿脱离母体后,开始独立呼吸。生命的终止我国实践中以心脏停止跳动为标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心脏不可逆转地停止跳动,可以认定为生命已经终止。因此,母体中的胎儿与尸体都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的罪的客体,但侵犯其可能构成故意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