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与减轻处罚的适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7:42:44 138 人看过

已经自首的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同案犯的户籍地址、常住居所,或者与其共同犯罪行为有关的电话号码、联络暗号等,且为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所利用的,一般可以作为其如实交代共同犯罪事实来看待,不宜另行认定具有立功表现。

如果其所提供的是司法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的藏匿地址、电话号码等线索,且带领司法人员抓获了同案犯、或者积极实施诱捕等协助行为抓获了同案犯的,可以在认定自首的同时,一并认定具有立功表现,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一般立功减刑新标准是如何的

一般立功减刑新标准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二、立功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以下行为的,认定为立功:

(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4)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二、犯罪分子到案后有以下行为的,认定为重大立功:

(1)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2)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3)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5)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

三、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有利于预防、查获、制裁犯罪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单位犯罪后能否通过立功减轻处罚
    这段内容讲述了单位犯罪后不能构成立功,但是犯罪分子如果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里的犯罪分子指的是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单位犯罪后不能构成立功。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如果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里的犯罪分子指的是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 核 心 内 容 】 单 位 犯 罪 后 立 功 规 定单位犯罪后立功规定是指单位犯罪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单位犯罪结果发生,或者积极进行赔偿、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可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于单位犯罪
    2023-09-08
    206人看过
  • 共同犯罪认定和立功方式
    共同犯罪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立功。例如经被告人的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所掌握或者是有关机关依据正常的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又按照要求和对方联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等,属于立功。共同犯罪中途退出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途退出,如果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如果不成立犯罪中止的,则中途退出可以作为酌情从宽处理的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3-07-01
    338人看过
  • 立功了会是否会减轻处罚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认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分子立功行为的司法解释,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立功情节,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的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5.对于立功情
    2023-04-03
    494人看过
  • 死刑犯连续立功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一、死刑犯连续立功是否可以减轻处罚?可以,《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死刑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
    2023-04-28
    214人看过
  • 死刑犯重大立功如何减轻处罚
    死缓执行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
    2023-06-01
    473人看过
  • 重新定义与适用原则:减轻处罚的范围与规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关于适用原则,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我国民事归责原则的定义、特征及现状侵权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所谓的归责即责任的归属,是指确认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客观上发生了侵权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责任的产生。也就是说归责只是为责任是否成立来寻找根据,并不以民事责任的成立为终极目标。要想确定民事责任,还要依赖于一个归责的过程,而要进行正确的归责则离不开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合法的归责原则。所谓的归责原则,是指依据法律确定的标准来确认和追究行为人民事责任的规则。违法行为的发生和民事责任的承担必须要通过某种媒
    2023-07-15
    269人看过
  • 减轻处罚的定义和适用指南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的刑罚,仅限于主刑。有一般减轻和特别减轻之分,前者适用于所有犯罪,后者由刑法特别规定,只适用于特定犯罪。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1、犯罪分子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2、犯罪分子虽然没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以下的刑罚。正确把握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难免遇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应在行政处罚时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现实问题,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的一条原则。那么,办案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如何正确把握该原则呢首先,要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含义。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较轻的处罚。即行政相对人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
    2023-07-02
    406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立功认定方法?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需要如实供述同案犯的基本信息,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立功表现。但如果被告人确实参与了公安机关逮捕同案犯的过程,并提供了一些不被掌握的线索或协助,就可以视为立功表现。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身体特征和联系方式等,是被告人需要如实供述的内容。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的,不得认定其有立功表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逮捕同案犯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协助作用。比如被告人现场认定后,同案犯被逮捕;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逮捕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被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线索,有关机关相应逮捕了同案犯;被告人说明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并按要求与对方联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犯,应视为立功。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逮捕同案犯过程中立功表现如何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
    2023-08-26
    484人看过
  • 立功表现如何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减轻处罚应当与从轻处罚相区别。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内无论是适用较轻的刑种还是较短的刑期,都应理解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应当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判处刑罚,不包括最低刑的本数在内。(二)如果同一条文中有几个法定刑幅度时,减轻处罚一般应理解为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但是,如果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仍显刑罚过重的,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继续选择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处罚。如果法条明确规定的下一个或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是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可以判处法条没有规定的拘役或者管制,但不能免除处罚。(三)当主刑减轻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刑罚时,附加刑原则上应当一并减轻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中明确规定的附加刑,但适用原法定刑幅度中的附加刑实际上对被告人有利的除外。如果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中没有规定
    2023-02-14
    479人看过
  • 立功减刑的具体适用情况是什么?
    重大立功减刑的情形:1、阻止别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余重大贡献的。犯罪分子既有自首表现,又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但减刑并不是简单叠加的,而是依据案情,立功自首情节等因素综合量刑。重大立功减刑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重大立功减刑的情形如下,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2023-07-16
    270人看过
  • 立功减轻处罚怎样操作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以自首立功减轻处罚吗?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
    2023-08-02
    471人看过
  • 一般立功是怎么适用减刑的
    一般立功对刑期的量刑的标准具体如下:(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2)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3)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立功减刑程序是什么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区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
    2023-08-02
    228人看过
  • 罚金刑处罚款的规定:减轻刑罚的适用
    减轻处罚,是指在犯罪分子应当适用刑罚的法定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可以或者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有: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立功的等等。凡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分子在法定刑最低限度以下判处刑罚。对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减轻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法定减轻;二、酌定减轻。1、应当减轻处罚的,主要包括:(1)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3)从犯;(4)防卫过当;(5)避险过当;(6)胁从犯;(7)犯罪以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2、可以减轻处罚的,主要包括:(1)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2)未遂犯;
    2023-07-16
    419人看过
  • 犯罪后自首又重大立功处罚可以减轻吗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按照《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个规定贯彻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教育感化犯罪分子,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这是没有问题的。一、司法解释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
    2023-03-28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犯罪自首立功之后能减轻的刑罚是怎么处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怎么才算是立功,立功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4
      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一般立功减轻处罚是怎么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4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这里所说的“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一般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的案件属于一般案件等等。
    • 共同参与抢夺,被抓后供述同案犯的,构成立功吗?能减轻处罚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共同犯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和情节轻重定罪量刑。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
    • 从犯的概念是什么, 从犯的认定与处罚与处罚, 应该如何认定共同犯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从犯的法定概念。 从犯的认定与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