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事案由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0:50:17 146 人看过

一、我国的民事案由解释是什么?

1、婚姻家庭纠纷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扶养费纠纷

变更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赡养费纠纷、变更赡养关系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

2、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拍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委托代建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临时用地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项目转让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保证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

质押合同纠纷、定金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

行纪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借用合同纠纷

3、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

二、民事案件庭审程序、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1、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三、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1、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

2、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3、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5、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6、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相关文章
  • 被打了是什么民事案由
    一、被打了是什么民事案由所谓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四百二十四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是实务中最常见、最广泛使用的案由;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一些案由,作为第四级案由。其中被人打伤而起诉的话,案由应该是人身损害。二、被打了怎么做伤残鉴定(一)发生伤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二)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
    2023-04-24
    371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执行,怎么解释?
    一、什么是民事执行,怎么解释?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①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②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③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二、涉外民事案件的执行原则是什么?1、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执行工作的前提和本质要求,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和最后保障,并
    2023-04-13
    267人看过
  • 在我国对于公司法清算的解释是什么
    一、在我国对于公司法清算的解释是什么公司法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二、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
    2023-04-13
    50人看过
  • 我国关于借名买房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名他人名义买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保障性住房,但是出资人实际上并不符合购房条件,即使登记权利人认可借名购房事实,出资人也不可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一旦登记权利人擅自将房屋出售,即使证明了借名购房事实存在,房屋也是无法追回的,出资人也只能要求登记权利人承担相应责任借名买房要注意什么1、弄清房屋性质当购房者打算借别人的名字购买房屋之前,一定要把自己所购买房屋的性质是怎样的给了解清楚,要看房屋是否能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2、签署协议约定权责只要购房者打算用别人的名字去购房,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当购房者用别人的名义买房之前,购房者借名都应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并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首付款是以被借名人的名义缴纳的,借名人汇款时,一定要备注汇款用途是与代本人支付购房款有关。3、保留
    2023-07-21
    190人看过
  • 什么叫民事诉讼的案由
    民事诉讼的案由是: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一、派出所乱定罪名怎么办公安派出所如果对案件定性错误,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一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要求检察部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或撤销案件。案件定性更多用于法学概念,指法院决定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定所应适用的准据法。连结对象是抵触规则两个必要构成成分之一,指抵触规则中所使用的概括性概念,以便指示包括在该概念中的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二、如果遇到域名冲突怎么解决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两个域名产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
    2023-06-21
    232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
    一、在我国关于价格欺诈解释是什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
    2023-04-27
    95人看过
  • 我国的自诉案件算民事案吗?
    我国民事诉讼中并没有公诉案件,全部都是属于自诉案件。而自诉案件只会出现在刑事诉讼中,就包括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等。民事诉讼案件都是自诉案件,没有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刑事案件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
    2023-06-23
    343人看过
  • 我国人民检察院由什么产生由什么负责
    我国人民检察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一、国务院是中央政府?国务院是中央政府,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限几年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都是5年,因此,各级人大代表每届的任期为5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03-16
    218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调整的民事关系是什么
    民法典调整的民事关系指的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最常见的民事关系就是家庭婚姻关系、侵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8-12
    396人看过
  • 民事案件国家赔偿范围司法解释
    一、民事案件国家赔偿范围司法解释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一)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二)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第三条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
    2023-06-06
    308人看过
  • 民事执行解释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执行解释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民事执行也不同于刑事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执行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的劳动改造机关执行,刑事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等判决的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执行的执行根据只能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等。二、民事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主要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法院受理审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
    2023-04-13
    368人看过
  • 我国最高法销售假药罪解释是什么?
    一、我国最高法销售假药罪解释是什么?我国最高法对于销售假药的解释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犯罪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2、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3、犯罪的客体要件犯
    2023-04-13
    330人看过
  • 在我国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在我国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非法狩猎罪的司法解释是违反我国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一种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珍禽珍兽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触犯本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另外本罪包括单位犯罪。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经济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珍禽珍兽或其他野生动物资源。(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把一、二、三类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划分禁猎区,并按野生动物繁殖期,规定一定时间为禁猎期。只要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的,即为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主要指非法捕猎国家一类
    2023-04-13
    216人看过
  •  我国公民的基本自由
    剥夺政治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平等权、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生病或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教育权、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等多项基本权利。其中,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我国公民享有多项基本权利,其中包括:1.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2.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自由和不信仰宗教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生病或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教育权、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我 国 公 民
    2023-09-30
    20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怎么注释和理解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案由作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该规定将民事案件案由分四部分
    •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一共由什么构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0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目前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是指我国公民有什么的自由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9
      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是指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
    • 民事诉讼案由不当得利的司法解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目前如果是诉讼案由有不当得利的话,一般来说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中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并非单纯的消极事实,本案先有一方的给付才有另一方的受付,认定有无合法根据,需要足够的证据予以证实,使不当得利请求权达到足以令人信服的标准。原告在以借贷关系起诉遭败诉后,转以不当得利法律关系起诉,并不当然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原告是使财产发生变动的主体,其给付行为必然基于某一法律关系,应当对欠缺给付原因的具体情形负举证责任
    • 什么是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2
      政治自由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 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2.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 3.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指有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定宗旨而组织形式上具有持续性、稳定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为着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