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在实践中的原则是什么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0:51:57 109 人看过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逾期车贷有没有合同诈骗

车贷逾期是不算合同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二、伪造公章签订合同有效吗

伪造公司印章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伪造公司印章签订合同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为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个人或单位;

4、主观方面为故意。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三、合同诈骗罪判多久?

合同诈骗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诈骗相关文章
  •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实践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是合同诈骗罪。以下行为属于合同诈骗:以虚构名义签订合同、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款项后逃匿的等。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合同诈骗罪如何惩处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1、虚构主体;2、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二)合同签订后携带
    2023-07-06
    491人看过
  • 合同诈骗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司法实践对合同诈骗的认定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合同诈骗罪怎么认定合同签订后,主要看行为人是否在其现有履约能力范围内积极为履行合同做准备,或者为供货积极组织货源,或者筹集资金,落实到行动上,则不认定为合同诈骗;反之,如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为,坐等对方履约,等获取非法利益后,对对方的正当请求予以搪塞、推托,甚至携款物逃匿,应认定为合同诈骗。一般的合同纠纷中,行为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具有履行所承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即行为人拥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货源、技术等,或根据其法定的经营范围或资金、货源情况,能够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到来时通过正当渠道达到履约所需的实际能力。否
    2023-07-06
    471人看过
  • 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反思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现代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成公里,其现代意义上的司法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凡是自由民除经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其法定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和逮捕。这里就蕴涵这罪刑法定的思想。到了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针对封建刑法中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黑暗现实,更加明确的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之后被誉为刑法之父的贝卡利亚在其著名的《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的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是刑罚,这一观点则至今仍为刑法学者频频引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转变为法律,在资产阶级宪法与刑法中得以确认,成为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遍的一项原则。对于中国来说,罪刑法定是姗姗来迟的。1979年刑法中仍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相反却在其第七
    2023-06-11
    143人看过
  • 论实践中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与特征
    目录I.合同诈骗罪的四个特征。。。。。。。。。。。。。。。。。。。。。。。。。。。。。。。。。。。。。。。。。。。。。。。。。。。1。合同诈骗罪的五种形态。。。。。。。。。。。。。。。。。。。。。。。。。。。。。。。。。。。。。。。。。。3III合同欺诈的犯罪方法。。。。。。。。。。。。。。。。。。。。。。。。。。。。。。。。。。。。。。。。。。5四、六种合同欺诈。。。。。。。。。。。。。。。。。。。。。。。。。。。。。。。。。。。。。。。。。。6内容摘要:我国刑法第21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对方财产的合同诈骗罪。从犯罪构成来看,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在主观方面,合同诈骗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使对方当事人能够“自愿”与自己
    2023-05-07
    330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中是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的?
    一、什么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实践中是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编造引进资金
    2023-02-20
    437人看过
  • 利益原则在合同中怎么实现
    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模式有哪些1、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2、CM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业主在项目开始阶段就雇用施工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即CM经理,参与到项目中来,负责对设计和施工整个过程的管理
    2023-03-11
    77人看过
  • 实践中什么是霸王合同
    实践中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霸王合同常见于消费合同中,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一、商家说不退不换合法吗商家说不退不换不合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法或者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并且,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面所列内容的,其
    2023-03-15
    74人看过
  • 合同诈骗与合同违约的司法实践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的区别:1、行为人在主观目的上是不同的: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2、两者客观构成不同:合同诈骗罪在客观表现方面,是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要件,如冒用他人身份、伪造变造票据,开设空壳公司等等。在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不必冒用他人的身份或条件来欺骗对方,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行为人会夸大自己的能力或条件,虽然也有欺诈的行为,但较合同诈骗轻微的多。3、行为人履行合同的态度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因为其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只是单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都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且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履行诚意和积极性,一旦给对方造成损失,当事人会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有哪些区别1、行为人在主观目的上是不同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023-07-19
    261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界定
    合同诈骗罪的含义,我国刑法第224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还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刑法所列举的五种情形:1、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虚假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即以履行小额合同引诱诈骗;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即携款逃匿诈骗;5、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
    2023-06-14
    348人看过
  •  惩戒合理化的原则与实践
    该段内容强调了教育惩戒权应当以人为本、遵守法律法规、适度适度、保障安全,为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正当和适当的行使提供了指导。同时,它明确了惩戒的不同类型,根据程度的不同,将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措施。此外,它还规定了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和侵犯人格尊严等行为。该内容强调了教育惩戒权应当以人为本、遵守法律法规、适度适度、保障安全,为教育惩戒权的合法、正当和适当的行使提供了指导。同时,它明确了惩戒的不同类型,根据程度的不同,将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措施。此外,它还规定了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和侵犯人格尊严等行为。 实 施 原 则 : 明 确 教 育 惩 戒 权 应 当 遵 守 的 原 则 , 以 及 明 确 教 育 惩 戒 权 可 以 采 取 的 措 施实施教育惩戒权应当遵守的原则是明确的。首先,教育惩戒权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不能侵
    2023-09-09
    376人看过
  • 实践合同在商业活动中的作用是什么?
    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保管合同始自于罗马法。罗马法把寄托分为通常寄托与变例寄托。通常寄托是指受寄人应于合同期满后将受托保管的原物返还寄托人,
    2023-07-06
    281人看过
  • 浅议审判实践中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适用
    浅议审判实践中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适用浅议审判实践中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适用摘要: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进入千家万户已逐渐成为现实。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随之大量涌现。因保险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在产生纠纷时,对于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合同双方当事人往往会作出不同的解释。而作为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又应如何作出公正裁决呢?正如英国的p.s.阿*亚所指出:“合同解释决不是形式上或技术性的服务,它是法院必然要遇到的、最难应付的任务之一。”由此看出,认真理解合同的解释,并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能正确解释合同,成为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法官需解决的问题之一。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进入千家万户已逐渐成为现实。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随之大量涌现。因保险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在产生纠纷时,对于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合同双方当事人往往会作出不同的解释。而作为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又应如
    2023-06-15
    441人看过
  • “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又称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是专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之前,并没有此项规定。之所以增加这一规定,原因在于按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可以禁止不同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获得多项专利权,但并不能够排除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获得多项专利权的可能,为了弥补专利法规定的不足,第一次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时增加了“同样的发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专利审查实践为了执行实施细则的这一规定,中国专利局1995年9月28日发布了第6号审查指南公报,对专利申请的各种情况如何适用该项规范作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在对一份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的另一份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在尚未授权的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时,应通知申请人选择。此时,申请人可以放弃已经获得的专
    2023-06-08
    111人看过
  •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在实践中的表现差异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1、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2、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一)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二)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为了购买某物。集资诈骗罪相对于诈骗罪而言,集资诈骗罪
    2023-07-15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合同诈骗
    相关咨询
    • 合同诈骗罪在那个司法实践中无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6
      不符合诈骗罪的情况就属于无罪。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合同诈骗罪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目前实践合同是怎么的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4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一个概念,与诺成不一样的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之外,还需一定的交付行为。如保管,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等
    • 集资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2
      集资诈骗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不能仅凭较大数额的非法集资款不能返还的结果,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而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6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的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应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刑事诉讼的原则指的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应该注重证据,注重细节,尊重科学,疑罪从无,注意辨论双方争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