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如何发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8:51:59 215 人看过

监外执行是不可以工作的,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一、具体情况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暂予监外执行养老金发放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的含义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2023-05-09
    74人看过
  • 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是否有工资发放?
    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劳动的,是没有工资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因此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的,一般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监狱犯人怎么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
    2023-07-06
    295人看过
  • 离职员工工资发放情况如何?
    员工干了半个月离职当然有工资,工资根据员工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发工资额。按照一般情况,员工只工作半个月,应该还在试用期内,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员工试用期主动离职有工资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劳动者是有工资的,工作多少天,用人单位要发多少天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
    2023-07-05
    172人看过
  • 监外执行人员由哪个监管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由执行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监督,要进行社区矫正服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
    2023-03-21
    493人看过
  • 缓刑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如何规定?
    一、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下面的规定来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2职务*3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
    2023-04-02
    422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的外部监督
    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无论是遵循程序的行政机关还是进行司法审查的法院都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入在“外部程序”——行政程序中直接关系相对人程序权利——的部分之中,而对一般程序中不直接与相对人发生关联即归类为“内部程序”的部分未予以相应的重视。在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在案卷归档时,采取分装正、副卷的做法,把涉及外部程序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权利告知书、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回证、询问笔录等装订成正卷,涉及内部程序的部分——立案审批表、强制措施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装订成副卷,在行政处罚受到司法审查时,仅向法院移送正卷,而副卷仅在行政机关内部供留档使用。法院在对行政处罚进行司法审查时,也仅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明遵循外部程序的材料,而对不直接涉及相对人权利的程序步骤一般不作审查的要求。国家行政法制中,外部监督的含义是什么?行政法制外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行政法制监督包
    2023-07-11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监外执行人员发现漏罪的是否要取消监外执行资格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在依法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后,法院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和七十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刑期计算方法称为“先并后减”。 例如,甲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刑期执行5年以后,发现他在判决宣告以前,还犯有受贿罪没有处
    • 怀孕监外执行人员申请监外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
      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 如何写监外执行人员年终总结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3.今后的打算,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一定要避免上司出观点,到同事中找事实的写法。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
    • 监外执行人员造成他人轻微伤如何处理?我女儿被监外执行人员伤到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7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
    • 监外执行人员当庭释放是否就是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4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不适合监狱执行的特殊原因,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执行,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执行办法。但是,被判处死刑或者缓刑的罪犯,将被监禁。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司法机关审查批准。在监狱外执行期间,罪犯应当在刑期内计算。监狱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时,刑期未满的,仍应当接受监狱执行;刑期满的,应当及时释放。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