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两卖让谁优先购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0:50:35 304 人看过

开发商一房两卖先办理过户的一方优先,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优先,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优先。

一、一房两卖怎么确定归属房屋权属

一房两卖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子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子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子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什么叫做商品房买卖中的物权与债权的

认定多重买卖商品房中物权与债权的法律效力是:物权优先于债权。商品房多重买卖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子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子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子的一方所有。

三、小产权一房二卖咋办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房两卖相关文章
  • 北京二手公房买卖优先购买权引发争议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售方在出卖住房时,原卖方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于其他购买人购买的权利。因此售方在出售您的房屋时,应将出卖的意思以及出卖的条件通知原卖方。原卖方应在合理的期间内,作出实现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目前同等条件的具体内容尚没有明确界定。单位低价回购起冲突y女士在北京市安宁里拥有一套54.4平方米的公房,扣除各种折扣,Y女士最终以2万元的价格从原单位购买了产权,Y女士购买现住房时与原产权单位另有约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或承租权。日前Y女士在北京置业家园的撮合下,与一位急需住房的拆迁户老太太达成买卖意向,双方谈妥以16万元成交,并签了协议。按程序规定,在办理房改房上市通知单之前,Y女士必须去原产权单位盖章,原产权单位主管领导表示,该单位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愿意以当初优惠出售的2万元购回此套房,这就是同等条件。对此Y女士当然表示不能接受,但
    2023-04-22
    378人看过
  • 开发商如何应对一房两卖
    如何应对开发商“一房两卖”。这是一房两卖最常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合同中的买受人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因为合同履行后成立的合同。此时,前、后两位买受人所享有的债权性质不同:后一位买受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他的债权已经得到满足,所以他所享有的是以房屋所有权为基础的物权请求权。原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购房合同继续履行。2一房二卖,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前买受人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后,出卖人与后买受人就同一房屋作为标的物订立买卖合同。在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况也很普遍。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出卖人不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卖方没有出售自己的财产,因此后一份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因未经授权的处置而无效,卖方应赔偿买方。三。在二次销售一套房屋时,二次销售时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在一套房屋的二次销售中,未办理二次销售登记的,出卖人仍享有房屋所有权,
    2023-05-31
    192人看过
  •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一房多卖一般是查封在先的就会优先受偿;同时还有谁先申请谁就可以先得到赔偿;一房多卖是属于民事纠纷,在第三人发现了之后那么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返还所有的赔偿款。一、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享有相应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重要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从以下方面把握:(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
    2023-04-16
    154人看过
  • 抵押权与买卖谁优先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财产。但抵押财产的转让的,抵押财产上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2023-03-21
    71人看过
  •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先决条件吗
    离婚夫妻:到底谁是房主2000年初,刘女士和前夫徐先生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都想离婚,但在这十年里,双方未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房屋使用权的分配达成协议。2001年6月,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刘女士与徐先生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逐一分割。对于双方租住的公房(徐先生所在单位划拨的直管公房),法院判决徐先生继续租住。刘女士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搬出房屋,徐先生应在刘女士搬出房屋时向刘女士支付租金,赔偿金为8000元。判决生效半年后,刘女士不服判决,拒绝搬走。2002年1月,许先生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每次执行时,刘女士都会哭闹,因此拖延了两年。这房子是他前妻住的,他得付她水、电和房租。徐先生很不愿意。2004年2月,徐先生在房改期间购买了该房屋,并在中介公司登记出售该房屋。买家:你不能买房子。巧合的是,在安徽莱宁打工的小王想买房娶女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向小王宣讲房子的好处,并承诺办理
    2023-05-08
    441人看过
  • 房东要卖房,我有购买优先权吗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1、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3、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第四,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实现具备条件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
    2023-03-25
    470人看过
  • 开发商一房两卖可索赔数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订立的,出卖人不通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由此可以看出,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买不到房的购房人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但同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合同无效的,合同解除或解除时,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向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
    2023-05-08
    55人看过
  •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一房两卖纠纷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开发商拆迁纠纷咋办开发商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2023-07-08
    353人看过
  • 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之间谁有优先权
    如果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民法学界的通行做法。相关知识:承租人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第二,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在出售前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决定拍卖房屋并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相同。无论从房价、付款方式等方面来看,承租人都不会购买比第三方购买条件更好的房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行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期间。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通知其他共有人的,
    2023-05-07
    69人看过
  • 谁先卖?小产权房屋售卖优先级
    1.一般来说,一房二卖往往是卖家为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对前一买家违约,主观上并没同时占有两笔房款的故意,违背的是合同交易中的诚信原则,属于民事欺诈。所得房款已花光不能归还,主观上有着诈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因此被定性为诈骗案。小产权房被一房二卖的话,原则上来讲是归属于首先一个购买房屋的买者的,后者的损失会比较大。一房两卖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但多是作为民事纠纷诉诸于法院。小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1、小产权到期后房子归原房主所有。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
    2023-07-02
    186人看过
  •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应该归谁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04-21
    221人看过
  • 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处理要对开发商负责吗
    对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利息和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开发商将已经出售给他人的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超过自己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处理开发商一房二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可以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的物权归属按照法律规则处理:1、首先要看房屋是否进行变更登记,谁先登记就是谁的。2、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就看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3、
    2023-08-08
    425人看过
  • 开发商”一房两卖”引发纠纷双倍赔偿
    2009年3月8日,陈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商品房一套,总房价人民币50万元,约定2009年12月24日交房,由此合同产生的纠纷提交泉州仲裁委员会处理。2010年1月,陈某向该房地产开发商要求交房,得知房子已经卖给了吴某,于是,陈某将该房地产开发商诉至泉州仲裁委员会。陈某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商在已经将房子卖给别人的情况下,为了解决资金周转,与自己签订虚假购房合同,构成了明显的欺诈,应该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而房地产开发商则辩称:陈某所购的房屋是吴某原来准备退还的,后来吴某反悔不退,才造成目前所谓的一房二卖。陈某当初在购房时,售楼人员已经告知了上述情况,不存在欺诈;且陈某购房是用于投资,不符合消费者身份。泉州仲裁委员会调查后裁定:一、解除申请人陈某与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二、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商退回申请人陈某已付购房款人民币50万元及自2010年3月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
    2023-06-04
    354人看过
  • 如何解决开发商一房两卖纠纷
    开发商一房两卖,需要判断房屋的归属。1、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且房屋未交付的,签订在先的合同当事人优先拥有房屋的所有权;2、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但房屋已交付的,交付的一方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管房屋交付给谁,已经办理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且赔偿损失。预告登记后开发商一房两卖是否无效预告登记后“一房两卖”无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2023-06-30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二卖涉嫌构成诈骗罪的,针对于同一套房屋,业主在已经售卖给他人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占有购房款为目的,在通过虚构或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 更多>

    #一房两卖
    相关咨询
    • 房屋购买一房多卖谁有优先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也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 开发商,一房两卖哪个先卖出来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16
      开发商一房两卖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优先获得房屋产权;若是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则先交付合同货款的那一方优先获得;在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交付合同款的情况下,则先签订合同的一方优先获得房屋。
    • 对于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谁优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6
      对于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行为,优先顺序如下: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
    • 一房两卖的房子开发商是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30
      开发商一房两卖按照以下顺序优先: 1、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 2、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 3、未办理预告登记,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
    • 一房多卖优先购买权归谁呢?一房多卖怎样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