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和名称权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01:41:07 144 人看过

一、姓名权和名称权区别有哪些?

1、使用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或组织、商铺或合伙经济组织。

2、使用指向不同。姓名可以有多个,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

3、使用属性不同。姓名权在登记范围内无专用性,名称权具有专用性。

4、使用限定不同。姓名权不得转让,名称权可依法转让。

二、名称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命名权。

(2)使用权。

(3)变更权。

(4)转让权。

三、姓名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姓名的决定权。

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公民可以决定姓父姓,可以姓母姓,也可以决定姓其他的姓。除了决定自己的正式姓名,还有权决定自己的艺名、笔名、化名、别名等。

2、姓名的使用权。

公民可以使用自己的姓名,也可以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可以依法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公民还可以要求他人正确使用自己的姓名。

3、姓名的变更权。

指公民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公民姓名决定权的自然延伸。如变更正式姓名还须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姓名权侵权的内容有哪些?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五、姓名权侵权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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