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就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08:11 247 人看过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传染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并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托幼机构落实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八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设立相应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传染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定期进行营养计算与分析,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定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并指导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件的发生;

(九)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保健措施。

第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入托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三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体检,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对幼儿的体检项目。

第十八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配备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重大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月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幼儿园门卫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幼儿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幼儿园门卫安全责任-书。1、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文明值班,礼貌待人。严把园门关,在幼儿来园离园时要注意门卫管理和幼儿安全.绝不让幼儿私自外出。家长、社会人员不得入内。2、保证门口安全检查,对进园车辆、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观察,并对有危害幼儿及学校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3、定期检查园内大型活动器械、发现有损坏或存在不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上报、报修,确保幼儿在活动时的安全。4、定期检查园内水电线路设施、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建筑隐患等,及时汇报,排除隐患。在突降暴风雨等意外灾害时,及时查看,有效监控。5、在流行病紧急时期,严把园门关,做到隔防果断有力。6、在做好保卫工作的前提下,协助打扫环境卫生,
    2023-05-08
    443人看过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部门:卫生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06〕301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安监总局、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央管理大型企业,行业协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部于2002年3月28日发布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为此,我部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办法修订稿可从卫生部网站上下载),请于7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卫生监督局。联系人:康辉联系电话:010-68792398,68792042传真:010
    2023-05-03
    220人看过
  • 卫生许可证在哪儿办理
    卫生许可证应当前往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当事人在办理时应当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生产设备清单等;在审查通过之后即可以在工商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材料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也就是说,没有取得前置的审批文件,就不能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二、食品卫生许可证怎么办?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首先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递交要求的有关材料;然后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
    2023-03-27
    205人看过
  • 怎样写幼儿园门卫安全责任书
    【第1篇】幼儿园门卫安全责任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是维护幼儿园治安环境稳定,维持社会和谐温馨的组成部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为使门卫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强化门卫人员对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意识,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1、责任对象是与幼儿园签订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门卫工作人员。2、责任范围根据门卫人员的岗位职责而定。门卫人员对管辖的门卫岗位,校园治安环境的安全责任范围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凡因门卫负责人工作不负责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的治安安全事故(幼儿园、个人财物受损、师生受人为伤害),可直接追究其责任。3、门卫轮流值日,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电话畅通,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4、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尽职尽责。严把大门关,白天大门关闭(幼儿到园和离园时间除外),注意下午离园后大门关闭。白天在室外值班,晚上可在室内值班,但必须随时
    2023-05-08
    363人看过
  • 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谁承担责任
    一、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谁承担责任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校或者造成伤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学校对学生是否有监护责任一般认为,对未成年学生负教育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的是一种一定的监护性质的责任。学校并不对学生具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学校才会承担部分责任,而这一责任只是管理责任
    2023-04-30
    218人看过
  • 卫生部征求意见稿: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
    日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现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近1900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行业标准3100余项。《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说,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中,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例如部分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缺失。为此,要加快制定、
    2023-06-06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9条是多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儿童入园所要求:(一)儿童入园所必须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二)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3条什么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 幼儿园开学搞卫生要算工资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4
      幼儿园开学搞卫生要算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
    • 办幼儿园卫生许可证要走哪些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幼儿园执照办理流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
    • 幼儿园教师要求周末加班搞清洁卫生合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1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