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被告可以提出哪些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9:23:15 410 人看过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被告可以提出哪些证据

1、必须提交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书》;如果原件丢失,需要去交警队调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不服的,提交《复核申请书》、《复核决定书》;

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不服的,但未提交过《复核申请书》的,补充制作《复核申请书》,重点阐明理由及法律依据,起诉同时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

4、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不服的,提示当事人有无其他证据:比如对方司机的“书面说明”、新闻报道,证人证言(注意在开庭前15日提交《证人出庭申请书》;

5、注意研究《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书》本身认定的事实与法律规定是否对应,研究“酒精检测报告、车速检测报告、制动检测报告”与自然规律、常理、录像、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

6、注意研究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两份认定书?是否本人签收?是否“先检测、后结论”?检测报告是否告知本人?交警本人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7、多起事故或者多个原因引发的事故,要求各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8、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书》,提示当事人事后报警,注意病历首页的陈述和记录,注意收集对方的缴费记录。

二、证明当事人民事关系法律成立的证据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证明赔偿事项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而上述赔偿费用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来予以证实,否则难以得到人民法院的采信和支持。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主要证据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只要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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