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法律规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1:13:39 413 人看过

“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在标准经济学中,只有两个术语,一个是“政府垄断”,一个是“政府授予垄断”。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垄断权力(比如酒类专卖、烟草专卖),后者是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一个企业。

行政垄断法律规制是是规制部门通过对某些特定产业或企业的产品定价、产业进入与退出、投资决策、危害社会环境与安全等行为垄断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一、国际上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模式

1、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模式。1996年底,美国政府发布《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一文,其中关于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观点是:只有当个人隐私和信息流动带来利益取得平衡时,全球信息基础设施上的商务活动才可能兴旺起来。“政府支持私人企业开发有意义、使用方法简单的隐私权自律机制。对于自律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将与产业合作,共同研讨解决策略。”该文表明了美国政府对互联网商业活动中隐私权保护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减少法律限制的态度。美国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为了鼓励和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避免给网络服务商施加过多压力。

2、软件保护模式。这主要是采用技术的手段,,由互联网消费者自己选择、自我控制为主的模式。该模式是将保护消费者隐私的希望寄托于消费者自己手中,通过某些隐私保护的软件,来实现网上用户个人隐私材料的自我保护。

3、以欧盟为代表的立法规制模式。这种模式由国家通过立法从法律上确立网络隐私保护的各项基本原则与各项具体的法律规定、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司法或者行政救济措施。如

欧盟1995年10月通过的《个人数据保护指令》,要求欧盟各国根据该指令调整制定本国的个人数据保护法。

二、招商引资政府

1.亲情吸引。譬如海外游子,一朝回归故里,亲情涌动,进而产生为家乡父老乡亲做点事情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当地暂时没有投资条件,他也会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兴办实业。有时亲情吸引可能不会产生直接投资,但我们可以利用亲情吸引这种特殊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宣传、推介项目,或组织招商活动,最终也能产生以一带十的“葡萄串”效应。

2.人格吸引。招商引资是一项经济活动,但也并不完全是经济利益上的精打细算。引资者的人格魅力,有时也会产生十分奇妙的作用。办实业,需要诚信、需要果断、需要魅力、需要精明、需要专业,作为引资方主要决策者或参与者在个人素质上的任何一个亮点,往往都能使投资方产生一种认可,一种吸引,使对方感到投缘,产生信任感,从而在众多竞争者中对某地、某人情有独钟。

3.政策吸引。政策吸引主要就是规费减免,包括范围、时限、额度等,还有对特定产业出台扶持政策,如在一定时间里,对某些特定产业给予信贷支持或有限垄断等。政策吸引是有度的,不能越权承诺。如税费减免,只能减免地方政府有权调节的税费,而且税的减免还要经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意见执行。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里,地方最大限度的让利于客商,支持项目的发展,这会对投资者产生一定的吸引力。

4.成本吸引。投资总求回报,企业必讲核算,低成本就是高效益。如引资地在土地、用电、供水、原辅材料、劳动力、运输等某方面价格比较偏低。

5.资源吸引。资源是一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殊生产资料,如农副产品资源、矿产资源、人力资源、森林资源、旅游资源等。资源优势事实上造成竞争的不平等,资源丰富者处于有利地位。由于后发地区大多落后、偏僻,开发时间短、资源利用率低。这些客观事实成了招商引资吸引力。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或矿产资源,便于投资者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因此投资者会乐于前往。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和资金的嫁接,对投资、引资双方都是具有吸引力的。

6.市场吸引。当处于一个高消费区域或较大规模的产品集散地,或处于未来产品的现实和潜在的巨大消费市场,就地生产,可以减少各种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费用,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如摩托车配件,全国大部分产品产自浙东沿海地区。浙江客商就可能会在苏、鲁等地建立一个生产加工企业,产品主要供应江苏、安徽、山东等地,这样既占领了市场,又节约了流通费用。根据这样的市场吸引分析,某些地区可主动到浙江生产厂家洽谈、这样合作成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7.人才吸引。在当地有一批某一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某种专利,某项新技术、新工艺,有一批研究开发人才或技术熟练的工人等,都可以成为一种吸引力。如一些服装加工企业,在洽谈引进时,都会询问当地有没有熟练的缝纫工人,如果有的话,他就可能不会过多考虑其他因素,而决定就地投资办厂。

8.环境吸引。这主要指软环境方面,具体体现在政府各个相关部门服务热情、周到、规范、合理、公正;政风廉洁、民风淳朴、治安良好;城市整洁、道路通畅、生活便利和环境优美等方面。治理软环境,要下硬功夫,靠硬着子。设身处地的想,如果本地人都觉得当地官风不正、民风不淳、治安混乱、环境脏乱差,自己都无法热爱家乡,还怎能苛求投资客商热爱你的家乡,建设你的家乡?怎么去吸引客商投资?软环境就像轮船的动力系统,软环境治理得好,就能对船体起加速作用;否则,不但不会产生动力,还会产生阻力。

9.配套吸引。有时,某些投资者往往要调查当地的产业配套情况,抓住瓶颈部位投入,而在规模上力求恰当好处,尽量不造成新的生产的浪费。也有的投资者,为规避投资风险,灵活转向,而不投或少投固定资产,大部分资产采取租赁方式,待路子摸准,实力盘大后再投资创办自己的产业。这些都是投资商正确的选择,我们也要投其所好,以配套产业或存量资产吸引客商投资。

10.转型吸引。调整是新产业的大力发展、老产业的相对萎缩和转移。在这个过程中,总的趋势是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流动。经济欠发达地区较之不发达地区,往往是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首选之地。作为欠发达地区,应善于把握机遇,使之成为产业转移的中转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
    所谓行政垄断是指,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后,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一些国家对某些相关市场的进入实行特许制度,而大批企业则被排斥在该市场之外,在市场内的企业,则因行政特许的原因,而取得了该市场的垄断地位。我国自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2004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在减少行政垄断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所谓经济垄断,则是企业基于非行政特许的因素,而取的垄断地位的现象。垄断状态从褒贬角度分析,属于中性词。垄断对社会的积极方面,表现于她能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能快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垄断对社会的消极方面,则表现在她能破坏价值规律,通过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恶意造成商品的供不应求,从而提高商品的价格,迫使消费者以垄断价格购买其商品,以达到敛取消费者合法财产的目的,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由于垄断状态的中性特征,如何保持垄断的积极一面,遏制垄断的消极
    2023-06-07
    143人看过
  • 垄断行为包含行政垄断吗
    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8条有关行政垄断的规定与经济垄断并列。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政府机关合法垄断现象。这些现象包括:第一,政企合一的体制下特殊产品或者服务专营、专卖行为,譬如邮政局的邮政专营行为、烟草专卖局的烟草专卖行为等,这些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产生变化。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修改专门法,譬如《邮政法》、《烟草专卖法》等来加以解决。第二,国务院各部委机构改革后,设立的行政性控股公司。这一类公司的设立具有历史特殊性。事实证明,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之后,这类公司应当尽快改造,要么变成行业协会,成为真正的民
    2023-06-12
    241人看过
  •  行政垄断法律规定的演变与现状
    行政垄断法律规制是指政府部门对特定产业或企业商品价格、市场进入与退出、投资决策以及环境和安全等方面垄断行为的监督和监管。其要求包括完善法律工作、完善对法律法规的审查制度以及强化社会责任,引导社会监督。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防止垄断行为对消费者和市场的不利影响。行政垄断法律规制是指政府部门对特定产业或企业商品价格、市场进入与退出、投资决策以及环境和安全等方面垄断行为的监督和监管。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要求:1、完善法律工作。2、完善对法律法规的审查制度。3、强化社会责任,引导社会监督。 行 政 垄 断 法 律 监 管 要 求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利用其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排斥竞争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会给市场带来不良影响,损害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预防和打击行政垄断行为,行政垄断法律监管是必要的。行政垄断法律监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垄断行为的认定。行政垄断行为必须
    2023-09-05
    74人看过
  • 反垄断法草案对“行政垄断”说“不”
    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今天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行政垄断明确说不。草案明确禁止实践中较为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和充分竞争;——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以采取同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强制经营者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以及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一直以来,有关反垄断法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究竟如何规定,意见分歧,难以统一。有的意
    2023-06-07
    262人看过
  • 行政垄断的主要表现哪些方面,行政垄断主体是什么?
    一、行政垄断的主要表现哪些方面?行为作用,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1)排除,即在一定交易领域里,使某些对商事主体的经营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包括现实的排除和有发生排除后果的可能;(2)支配,指对商事主体加以制约,直接或间接地剥夺该商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自主做出决定的权利;(3)妨碍,即公平竞争的妨碍性,指存在着给公平竞争秩序带来不良影响的危险性,而不必是已经发生了结果。从行为性质来看行政垄断表现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府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做出的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设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行为。它一般不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而是只规定在何种情况下,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023-06-07
    245人看过
  • 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政策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国的反垄断法知道07年才艰难出台,那么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政策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什么是反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的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二、反垄断政策有哪些反垄断政策是最早的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分为促进竞争并抑制垄断的政策和规范竞争的政策两类。反垄断政策措施主要是从干预市场结构和干预企业行为两方面来进行的。1、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由于导致市场垄断的最
    2023-06-07
    222人看过
  • 行政垄断有什么危害?
    行政垄断的危害一、行政垄断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行政垄断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竞争、排斥竞争,形成人为的市场壁垒,是其他企业难以进入该地区或行业市场,其最直接的危害是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尤其是在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情况下,那些企业会不顾及供求规律,使市场竞争进入无序的状态,使竞争机制不能发挥作用。二、行政垄断制约了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1、行政垄断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政垄断的存在完全打破了这些规律,行政垄断企业凭借优势地位,控制着商品的价格和数量,使消费者无法选择,只能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接受不合理条件。由此可见,行政垄断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2、行政垄断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经济效率的低下,阻碍了社会整体福利提高的可能性。行政垄断限制了平等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剥夺了其他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行政垄断企业内部组织管理
    2023-04-27
    176人看过
  • 反垄断法规定了三种垄断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的反垄断法规定了三种垄断行为,即: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根据法律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法律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经营者集中是指以下三种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据介绍,国际上反垄断法通常包括三大制度,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我国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
    2023-06-07
    86人看过
  • 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如何的
    一、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二、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
    2023-06-25
    145人看过
  • 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垄断规定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是我国自1996年以《行政处罚法》禁止行政机关违法设定处罚规定、2004年以《行政许可法》禁止行政机关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规定以来,第三个用法律禁止行政机关违法设定排除、限制竞争规定的立法例,具有深远的意义。与行政主体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具体行政行为相比,行政主体制定的垄断规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适用对象广泛,不仅仅针对具体的经营者;二是适用条件普遍,只要符合条件者均受其规制,效力强;三是时效长,可长期反复适用,而不是仅此一次(相对于一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因此,它对合法经营者的影响和损害要大得多。为此,在国外就有立法授权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市场规定进行审查,以确保这些规定中不出现反竞争的内容。因此,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于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遵循市场规律、促进和保护市场竞争
    2023-06-07
    284人看过
  • 评论:《反价格垄断规定》亮点在反行政垄断行业
    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使《反垄断法》有关反价格垄断的部分更具有操作性(8月13日《新京报》)。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垄断案件70余件,涉及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既包括豆制品、方便面、牛奶等日用消费品行业,也包括洗车、洗浴、公路、航空运输和商业银行等服务业,还包括钢铁、钛白粉、草酸、焦炭等生产制造业。这些案件涉及行业之多,负面影响之大,令人愤慨。价格垄断之所以广泛存在,原因之一就是法规不完善。相信《反价格垄断规定》的出台,将为有关部门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提供详细的法律依据,让市场上的产品价格公平合理起来。但以生活常识而论,如果严查的话,实际价格垄断案件远远不止70余件,只不过有的价格垄断没有被发现,有的价格垄断因为种种原因不被查处罢了。让笔者没有想到的是,还没有
    2023-06-07
    88人看过
  • 我国垄断行为法律规定概述
    我国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以下内容: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价格垄断行为包括哪些情形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2、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3、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4、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5、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
    2023-07-19
    293人看过
  • 什么是垄断?为什么要反垄断?
    垄断分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自然垄断是指具有网络性经营特点的行业,如电网、自来水、煤气管道、电话等。对于这些行业,由一个厂商生产全行业产品的总成本比由多个厂商生产的总成本低,因此独家生产比多家竞争更有效率,更能够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廉价的商品或服务供给。经济垄断是指经营者依靠经济实力、专利以及市场经营策略等取得的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是自由竞争和技术进步的产物,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对于经济垄断,只要它对市场公平性不构成威胁,各国均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涌现和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从美国政府对待微软公司垄断和捆绑销售行为案的态度可以看出,美国并不希望支解微软,因为那不符合其国家利益。行政垄断是指企业采用或借助于非市场手段(主要是行政力量)实现的市场垄断,包括地区封锁、地方保护、设立行政性垄断公司、政府限定交易、国家指定专
    2023-06-07
    184人看过
  • 反垄断首当其冲应反行政垄断
    河北省曾出台规定,该省客运企业可享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就不能享受。《反垄断法》实施6年后,河北省政府涉嫌制定歧视性规定,成为首个遭反垄断调查的省级行政机关。日前,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制定了违反《反垄断法》的歧视性规定,是因为出台政策时对国务院相关规定理解出现了问题,误读了国务院规定。从今年夏天开始,先是汽车行业刮起了一场反垄断风暴,一向不见声响的《反垄断法》猛然发威。从汽车厂商、到零部件供应商、车险行业,再到河北省政府成为首个遭反垄断调查的省级行政机关,中央政府对垄断问题的查处呈现出全方位覆盖的特点。粗略盘点中国的反垄断执法,从中外生产、商业企业,到政府行政机关,堪称一视同仁,同罪同罚。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强化市场执法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今年7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2023-06-07
    50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6
      行政垄断法律规制是规制部门通过对某些特定产业或企业的产品定价、产业进入与退出、投资决策、危害社会环境与安全等行为垄断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要求: 1、完善法律工作。 2、完善对法律法规的审查制度。 3、强化社会责任,引导社会监督。
    • 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0
      《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具体如下: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 反垄断行为中的垄断法规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4种: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 行政垄断一行为垄断类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1
      (1)达成垄断协议。是指在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又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两种。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相互竞争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联合抵制交易。纵向垄断协议是
    • 什么是行业垄断,行业垄断表现为哪些情形?什么是行业垄断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行业垄断是指政府或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某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限制或妨碍其他行业参与竞争的行为。表现为: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