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9:12:17 418 人看过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有主观过错等四个要件。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什么

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

2、过错方需存在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即:(一)重婚的;(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有这几种情形才构成离婚知过错。

3、该过错须与离婚有因果关系,即该过错导致离婚。如果虽有过错但双方未离婚则不能主张此损害赔偿。

4、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道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须区分行政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有不同。在行政离婚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张。

诉讼离婚的原告须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该主张。否则在判决版或者调解离婚后不得另行主张;诉讼离婚的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可在判决生效后另行以诉讼方式提起该损害赔偿请求。但无论是行政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若该过错在离婚后才发现的,不得主张,理由在于该过错与离婚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各位在实践中可以参考下列因素确定该如何计算离婚精神损失费。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就重。侵权情节不同,反映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侵权情节较为严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相当轻微,由法院责令侵权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而对于那些毁人容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损害就难以抚平,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不能无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权者,行为人往往从侵权行为中获有利益,具有较好的赔偿能力。因此,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根据其获利情况而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从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更好地慰抚受害者。在其他情况下,则要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可以适当判令多陪;反之则酌情予以减少。

(五)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

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防治性暴力:探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值得探讨的。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展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贞操权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自然人因维护自己的名誉、尊严和自由而享有的权利,但它是否具有人格权特征,目前仍存在争议。其次,我们需要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执行难度较大,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最后,我们需要探讨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允许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探讨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
    2023-11-24
    79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损害赔偿案件中,特别是被害人死亡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死亡赔偿的数额,往往把死亡赔偿金和死者亲属精神抚慰金相混同,认为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判决中仅支持诉讼当事人请求中的一种。大大降低了赔偿数额,没能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也不能很好的警示人们珍爱他人生命,尊重他人生活的良好风尚。现将侵权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应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区别,谈一谈个人的意见。一、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定义域不同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损失的赔偿。既是以死者生存能够为家庭收益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支出而能够取得的财产补偿。这种概念的内涵,将死亡赔偿金限定在赔偿权利人的财产损失之内。最早体现在199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该规定第四条“死亡赔偿
    2023-02-04
    114人看过
  • 论精神损害的动态赔偿(上)
    精神损害赔偿的定量是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素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从考查中国的已然法和典型案例入手,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精神损害赔偿定量在中国成文法传统下存在的三个症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一语通用语义不确定:“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中各方心态复杂,冲突不断;精神损害赔偿的技术简陋,忽视制度整合。“精神损害赔偿”一语应以中文的普遍语义界定,并引入其他语境下的含义,将其作扩大理解。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中各方当事人复杂心态则需要法律文化的渗透,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着重从理论上研究了精神损害赔偿技术的革新,主张以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商业保险制度和基金管理公司制度相互整合并挖掘它们潜在的司法价值进而将精神损害赔偿由加害人完全承担转向社会负担,建立精神损害动态赔偿模型。从传统债法理念的更新,本土法律文化的改良以及法律经济学三个方面,本文论证了精神损害动态赔偿模型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本文接着又从制度模型上设
    2023-06-13
    353人看过
  • 2021年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详细说明
    我国2021年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法律规定,修正了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本解释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有六个,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另外也明确规定了何种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并无统一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
    2023-07-08
    54人看过
  • 可以请求精神赔偿的侵权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可以请求精神赔偿的侵权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
    2023-06-08
    161人看过
  • 论侵害财产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明确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这一司法解释表明,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侵害财产权的精神侵害赔偿制度。笔者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对这一制度的基本由来、确定意义、适用条件、把握原则以及在实践中应注意的的问题等,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同仁商榷,不当之处敬请指正。一、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由来同许多法律制度一样,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非自其一出现就被人们认识、接受、运用和操作的,也是经历了比较漫长的过程,被逐渐认知、改善、接受和运用到法律实践中。传统的侵害财产权的情形并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各国法律都相继做出规定,均不准许财产权利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2023-06-13
    165人看过
  • 2020年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明确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去确定。而针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问题,多地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实践等情况制定了相应计算规定。总的来看,在我国精神抚慰金一般不会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但各地关于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多种法定因素斟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认定中,很大一部分补偿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进
    2023-07-01
    406人看过
  • 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应进一步拓宽1.精神损害赔偿应扩展至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所有领域。只要对民事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实施侵权行为,权利主体均可要求侵权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不论是对人格权的侵犯还是对身份权的侵犯。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不问侵害他人身体、自由或名誉情形,只要是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者均应进行损害赔偿。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不能充分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毁人容貌、致人性功能或生殖功能丧失、严重侵犯妇女贞操权等情形,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是难以对侵权人起到惩罚作用,也难以对受害人起到救济作用的。因此,应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大到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隐私权、贞操权及自由权的侵犯。2.一定情形下的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也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有相当多的学者对此持反对观点,但实践中,确有因财产损害导致精神痛苦的事例存在。如一单身老人省吃俭用,积攒几万元钱以备养老,却因轻信他人被骗,致老人精神
    2023-02-18
    29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相较于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更难以弥补。如果受害人要向加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符合法定情形法院才予以支持,否则法院对于此类不合理的诉求不予受理。由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同属侵权损害赔偿,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也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有损害后果;2、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害事实;3、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或过失,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
    2024-01-25
    473人看过
  • 论冤狱的入狱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自1995年1月1日实施《国家赔偿法》以来,对刑事赔偿,规定以关押天数来计算赔偿金,没有精神损害的赔偿。关于这种不合理的赔偿制度,早已引起社会舆论和部分专家的关注,期望《国家赔偿法》修订时,把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写进《国家赔偿法》。要把精神损害的赔偿写进《国家赔偿法》,看起来很容易。然而,具体的条目很不好写。精神损害赔偿与关押的赔偿如何划分与确定,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经过分析与研究,我初步认为,国家赔偿,可分冤案入狱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1、冤案入狱赔偿(也就是关押赔偿):一个冤案的被害人,从拘留、逮捕、判刑到投入监狱、刑满释放,这个过程中的人身自由的被剥夺、人权的被侵犯,身体的被伤害等等,给与赔偿,叫冤案入狱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从冤狱的发生那一刻起,到宣告无罪、达至案子的终极,在这个过程中,被害人无时无刻不处在精神损害之中。对这种精神损害的赔偿,叫精神损害赔偿。有关精神损害赔
    2023-06-04
    138人看过
  • 浅谈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在法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确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现实性与必要性,并进一步说明了刑事案件精神损害的界定和赔偿的诉讼方式。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得在民事领域,侵害他人人身权与特定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当侵权行为超过一定的限度而构成犯罪时,被害人能否行使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却没有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大量因为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精神损害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一、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赋予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许多国家的法学界和司法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确认,体现了现代民法的价值趋向,是刑法理念的转变和进步。(一)确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以救济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社会向现代法
    2023-04-24
    19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一)扩大赔偿客体范围我国现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可以看做是人格权和人格权利益保护说.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于人权保障的重视,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显得明显狭窄,不能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首先,对于已经非常成熟的贞操权没有进行规定。其次,对于由于由于违约责任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中并没有得到规定。最后,对于法人侵权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不予支持。对于法人由于有其一般人格权,当其一般人格权遭受侵害的时候,虽然法人本身不会有任何的精神上的痛苦,但是给其法人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所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是存在的,所以允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完全有必要的。(二)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精神损害赔偿是对于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的一种抚慰以及补偿,并且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直接与侵权人的手段,方式,以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关。立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2023-06-08
    330人看过
  • 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三论
    性暴力犯罪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已经讨论很久了。但是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据研究,主要问题在于以下几点:第一,贞操权究竟是不是一个具体人格权,很多人认为贞操权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格权,不是法律所保护的一个权利和利益,它仅仅是人的一种观念,是一种已经被现代社会所轻视的传统观念,因此,贞操权不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性暴力犯罪所侵害的是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或者别的什么权利,但是决不是贞操权。第二,在一般情况下,对性暴力行为的受害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是在私了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是,在性暴力发生之后,作为受害人不进行刑事追究的代价,行为人对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如果受害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则不再给予财产上的赔偿。有的人进一步解释说,这种犯罪就是一个行为,这个行为已经给予了刑罚的制裁,就已经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了“报复”,如果再对其给予民事赔偿的报复,显然就是双重报复,处罚
    2023-06-14
    377人看过
  • 论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传统法律提出了挑战。现代法认为,精神损害不以受害人对其损害具有感知能力为前提,对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予以肯定。在我国立法上,承认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司法实务中,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主要根据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来确定,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则不应予以考虑。关键词:植物状态人;精神损害赔偿;感知能力遭受侵权行为后果的受害人,有可能处于“植物状态”[1].他们所遭受的财产性损害仍可获得赔偿,这与一般情形下的受害人并无区别,但他们是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2]的赔偿呢?传统损害赔偿法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理由在于,当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时,基于其意识能力会感觉到肉体上的疼痛,及悲伤、窘迫、不安、恐惧、担忧等精神痛苦,因而法律通过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予来使受害人的精神得到抚慰,损害获得补偿,心灵创伤日趋平复。而植物状态人已经不具备意识能
    2023-06-13
    37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该怎么定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
    • 离婚赔偿金上的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损失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面对于受害方因离婚而导致的可以用财产进行直接衡量的物质损害给予直接弥补;另一方面,对于精神损害,虽然不能用财产衡量,但以财产方式进行弥补也尽可能地将离婚为受害人带来的伤害降至最小。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面对于受害方因离婚而导致的可以用财产进行直接衡量的物质损害给予直接弥补;另一方面,对于精神损害,虽然不能用财产衡量,但以财产方式进行
    •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离婚损害精神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
    • 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怎么样的呢,主要内容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第十条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
    • 精神损害赔偿一方出轨离婚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8
      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1、满足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提出离婚损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3)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一方出轨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是精神损失。 (4)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2、提供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