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跨境担保抵押权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02:30:25 73 人看过

一、不动产跨境担保抵押权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1.内保外贷

是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

2.外保内贷

是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

3.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是除前述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以外的其他跨境担保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担保人在境内、债务人与债权人分属境内或境外的跨境担保;

第二、担保人在境外、债务人与债权人分属境内或境外的跨境担保;

第三、担保当事各方均在境内,担保物权登记地在境外的跨境担保;

第四、担保当事各方均在境外,担保物权登记地在境内的跨境担保。

二、跨境担保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述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据此可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分支局管理的不动产跨境抵押(含反担保涉及的不动产抵押,下同),其抵押权须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该抵押权白登记时设立。

对于不动产跨境担保的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的相关方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如果在办理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必然会导致出现相关的矛盾和纠纷,应当由行政部门来对相关事项进行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动产抵押担保未登记可以吗?
    不可以的;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不能成立,所以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一、房屋抵押合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房屋抵押合同的管辖法院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法院:1、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的作法。其依
    2023-06-24
    281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方式
    第一,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的认可和彰显依据。登记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认可行为,是对财产取得和变动的确认。登记簿是登记行为完成的体现。作为社会财富的重要形态,不动产通常承载着人们的财富价值。如果没有记载在国家保管的登记簿上,也就意味着财产没有获得国家的充分认可,也就难以获得法律的保护;第二,不动产登记簿具有权利真实的推定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利的外在表征,体现着一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后,即可推定记载的归属和内容与真实的物权归属和内容相一致。在诉讼中,当事人既可以用不动产登记簿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亦可以以此来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首先将不动产登记簿当作真实来对待;第三,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公信意义。物权是绝对权,其变动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外界展示,使社会公众了解抽象权利的具体信息。一、意定担保物权是什么意
    2023-02-28
    14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证
    房屋抵押证明不需要借款人自己亲自书写。办理了住房按揭或房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到房管局调取自己的房屋登记情况,然后将该信息打印出来,由房管局盖章即可。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一、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是什么房屋他项权利证的作用如下: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种特定权利,主要是典权和抵押权。他项权利的基础是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利人的合意行为,但由于他项权利内容中包含着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权性质因而他项权利的设定须经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房房管理机关在审核同意后颁发《房屋他项权利证》,交由他项权利人收执。证内除说明房屋的状态外,着重载明他项权利的内容、期限、当事人的姓名等情况。他项权利人据此行使他项权利,可以对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任何非
    2023-02-04
    353人看过
  • 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呢
    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第402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5-05
    426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有哪些形式?
    不动产抵押有如下几种方式:1、个人权利凭证作质押;2、个人住房再次抵押;3、个人保单质押贷款;4、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5、理财受益权质押贷款。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登记,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当事人对抵押权顺位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办理登记。不动产抵押程序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最后抵押双方持主合同(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活动的全部法律手续。在抵押活动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借款人身份,资信及商业证明,其次审查抵押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状况,检查抵押物是否属于不能抵押的范畴之列,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
    2023-07-11
    344人看过
  • 未登记房产抵押担保的有效性
    1、未登记的房产抵押担保合同有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抵押权未生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房产抵押担保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
    2023-07-11
    457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一、抵押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二、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
    2022-07-06
    406人看过
  • 担保公司怎样才能是抵押权人,抵押的方式有哪些
    一、担保公司怎样才能是抵押权人1、担保公司向债务人出借款项时,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合同生效后,担保公司就是抵押权人。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4、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
    2024-01-04
    250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时候被抵押人不承担责任吗
    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能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违约责任,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原因是抵押权人或登记部门造成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双方同意不办理登记,则抵押人也应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2023-08-12
    131人看过
  • 未经登记抵押不动产的抵押权是否成立?
    抵押不动产未经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哪些条件(一)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二)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23-07-11
    325人看过
  • 抵押登记到期了还有效吗,抵押担保的特征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到期了还有效吗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抵押到期,但担保的债权未消灭的,抵押仍然有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担保的特征有哪些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
    2024-01-19
    75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方式,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方式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方式有: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哪些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三
    2022-06-29
    201人看过
  • 2023民法典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有哪些规定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合法拥有房地产权;(二)房地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书;(四)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已经其产权部门批准同意;(五)共有房地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办理不动产抵押要注意哪些事项1、办理抵押消费贷款较为简单,不过对于贷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在办理前,消费者需要对抵押消费贷款还款压力较大的现实有理性的认识,充分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避免以房产冲抵债务的不利局面。2、消费者在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分析自身的家庭结构、工作性质、收入状况等,以便能够正确把握个人的
    2023-05-09
    390人看过
  • 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
    一、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哪些关系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哪些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
    2024-01-21
    40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担保方式抵押方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5
      1、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方式 协议将抵押物折价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债权已届清偿期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订立协议,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
    • 有哪些抵押权自动登记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船舶抵押权登记登记的处理方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2
      船舶在进行抵押时,船舶抵押权应该在当地的海事部门进行登记,在登记时,我们需要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并且必须提供合法的明文件,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一,抵押权登记申请书;第二,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第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第四,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五,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
    • 动产抵押登记(抵押借款)有哪些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五)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哪些房子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