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由哪个执行机关
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都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暂住地)的派出所执行。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此外,对于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或者被取保候审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或者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一)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
(三)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如何处理
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由其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变更后的居住地在异地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原执行机关应当与变更后的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变更后的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并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有不少人认为当事人都取保候审了,说明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等取保期限届满,办案机关就会自动撤案,强制措施也就自然解除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得到相关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书面通知或明确答复之前,取保候审都不是“免责金牌”。
-
由哪个机关撤销取保候审
62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哪个机构负责?
196人看过
-
海关侦查的案件取保候审由什么机关执行
454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有哪一机关负责执行
453人看过
-
取保候审程序后怎么走,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8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指什么,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有哪些
99人看过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呗,取保候审要怎么申请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取保候审一般有侦查机关执行,一般是公安局,检察院直接办理的案件也可以执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什么是取保候审?释放条件是什么?取保候审期间又该由哪个机关执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
-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谁?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1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通常由
-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哪些情况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01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由什么机关执行?一定只能是公安机关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由于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等原因,对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检察、法院交付执行的被告人基本处于失控状态,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地在外省、市的,是由案发地公安机关执行,还是由被告人住所地公安机关执行不统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但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