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是什么)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的通知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年4月2日实施日期:2001年4月2日)废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报送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应按本准则的规定制作申请文件。
第三条本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核需要,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如果某些材料对发行人不适用,可不必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条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五条发行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发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有关中介机构应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或补充出具专业意见。
第六条保荐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在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之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第七条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需要由发行人律师鉴证的文件,发行人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页至第×××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页至第×××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第八条申请文件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第九条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字样。发行申请文件的扉页上应标明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有效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申请文件中的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页码标注的举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标注为:4-1-1,4-1-2,4-1-3,……4-1-n。
第十一条在每次报送书面文件的同时,发行人应报两份相应的电子文件(应为标准.doc或.rtf文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将募集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及历次报送的电子文件汇总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二条未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目录
第一章本次证券发行的募集文件
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2募集说明书摘要
1-3发行公告(发审会后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第二章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授权文件
2-1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2-2发行人董事会决议2-3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章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3-1证券发行保荐书3-2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报告
第四章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
4-1法律意见书
4-2律师工作报告
第五章关于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5-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2发行人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5-3发行人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的合同或其草案第六章其他文件
6-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6-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报告
6-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5发行人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6-6盈利预测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审核报告
6-7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提供的模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或审计报告
6-8控股股东(企业法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6-9发行人公司章程(限于电子文件)
6-10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1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合同、担保函、担保人就提供担保获得的授权文件
6-12特定行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6-13承销协议(发行前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
6-14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181人看过
-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破产企业清算
391人看过
-
股份公司申请募集股份的流程及材料
398人看过
-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的通知
362人看过
-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程序是哪些
376人看过
-
股份公司申报材料
403人看过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有何要求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 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2)公司章程;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五条有什么新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5申请公募增发,必须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向中国XX报送推荐意见,并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XX派出机构。证券公司内核小组应按规定对该发行项目进行评审,并同意推荐。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负责向中国XX报送上市公司公募增发申报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设立方式发行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股份制改造实践,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不仅要符合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还应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各个交易所自行制定的条件。《公司法》和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
-
2022年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具备什么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具备的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流程和程序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6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程序是:公告招股说明书、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制作认股书、认股人填认股书、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