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按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更多处于“钱袋子”的地位,
租赁物选购、验收、使用等所有事宜都由承租人负责处理的,这时再向出租人索偿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出租人以租赁物磨损为由,不退押金合理吗
租赁物磨损是否可以主张退押金要看租客是否存在过错。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以此为由拒退押金的属违法行为。
2、如果出租人坚持拒退押金的,承租人可以收集征集资料到法院起诉出租人要求返还房租。
租房交押金的注意事项
1、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2、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3、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由此可见,对于要付押金的情况,最好事先跟房东协商一致,以免造成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物有产品缺陷可以索赔吗
336人看过
-
租赁物有瑕疵能向出租人索偿吗出租人再出
191人看过
-
租赁物有缺陷,该如何维权?
150人看过
-
租赁物缺陷致人死亡谁担责
78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有缺陷,租金应如何支付?
448人看过
-
租赁物有瑕疵可向出租人请求赔偿吗
133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
融资租赁纠纷能直接向出租人索赔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6出租人基于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人的身份,若出卖人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当然地具有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但是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实际使用租赁物的是承租人,若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
租赁物有瑕疵可向出租人请求赔偿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5租赁物有瑕疵,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但可以要求出租人维修。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
-
张灵倩律师:融资租赁纠纷中,承租人能否直接向出卖人索赔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3出租人基于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人的身份,若出卖人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当然地具有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但是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实际使用租赁物的是承租人,若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
房屋被租赁人不交物业费能向承租人索取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5一般情形下,承租人不交物管费,物业能向出租方索取。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则承租人支付物业费。但是出租人作为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