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如何补足股东的出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32:00 212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公司成立后,股东在公司成立前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可以在公司成立后补足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缴本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公司章程等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其次,股东出资不足如何处理是一项法律义务。虽然股东资格与出资额之间不是一对一的关系,即未出资甚至未出资的股东仍然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但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经营、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利益以及公司的利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债权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当部分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会采取多种救济措施。具体措施:

1一旦采用这种办法,没有出资的股东将被除名,丧失资格。通过这种直接方式,未出资的股东将被除名,丧失股东资格。但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会直接降低公司财产规模,降低公司偿债能力。这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资本削减程序进行。必须偿还现有债务或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这个过程比较复杂以其他股东代替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资格继续存在,股权状况良好。同时,补缴出资的股东有权向股东追偿。追缴失败或者股东无力清偿的,代缴出资的股东有权继续追缴或者直接取得股权抵缴出资。如果替代股东选择取得股权冲减出资,未出资的股东将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上述措施均为公司出现问题、公司需要吸收新股东时采取的被动措施,但由于出资不足,股东无法脱身。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投资不足,股东虽然不享有分红权,但有表决权。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增资或者减资是特别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出资不足,股东占多数,公司将无法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导致公司不能进行减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如何交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时股东要按公司规章的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虚假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
    2023-04-04
    218人看过
  • 新公司成立股东如何注资
    新公司成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4-14
    444人看过
  • 为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此规定股东不可退股,但可转让股权。公司成立后即作为法律上独立的人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享有财产权利。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是截然分开的,股东出资后就丧失对其财产的所有权而对公司享有股权。如若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肆意抽逃出资,这就势必侵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甚至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在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虽然法律禁止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是股东并非没有任何退出的途径,除以注销股份或清算的方式收回出资外,进行股权转让应该是股东退出公司的最主要方式了。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只会影响公司内部股东持股的比例变化,并不影响股东之间信任关系,所以,我国公司法对此并未加任何限制。第二种情况是外部转让,即向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这种转让将会导致股东新成员
    2023-03-26
    293人看过
  • 为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按此规定股东不可退股,但可转让股权。公司成立后即作为法律上独立的人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独立享有财产权利。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是截然分开的,股东出资后就丧失对其财产的所有权而对公司享有股权。如若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肆意抽逃出资,这就势必侵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甚至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在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虽然法律禁止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是股东并非没有任何退出的途径,除以注销股份或清算的方式收回出资外,进行股权转让应该是股东退出公司的最主要方式了。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只会影响公司内部股东持股的比例变化,并不影响股东之间信任关系,所以,我国公司法对此并未加任何限制。第二种情况是外部转让,即向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这种转让将会导致股东新成员
    2023-02-08
    101人看过
  • 公司起诉股东补足出资时效
    公司起诉股东补足出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的全部资产为其对债权人的一般担保,而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便是股东出资,对股东补足出资适用诉讼时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2023-04-15
    173人看过
  • 公司股东资金出资不足要如何处理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经营、对于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当有的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采取若干种救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减资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
    2023-03-27
    8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企业公司的股东涉嫌抽逃出资后如何补足出资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注册后,股东将所缴的出资款撤回,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如果发生了股东抽逃出资,那么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对于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
    • 如何解决公司的股东出资不足?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股东出资不足,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公司的同时起诉瑕疵股东。出资不实的表现形式有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被高估、出资之后将出资转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
    • 新的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不足怎么解决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4
      可以减资。但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也可以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
    • 当股东公司股东出资不足,应如何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8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
    • 当股东公司股东出资不足,应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