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20:36 378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拖欠货款应该给付利息吗
    拖欠货款应该给付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计算?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标准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很多时候,当事人拖欠货款不给的会产生一定的逾期利息,而这个利息通常都是由当事人双方之间约定存在的,法律上对此并没有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
    2023-08-09
    161人看过
  • 单位给工资什么时候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一、没给老板发工资属于犯法吗?单位把工资直接给员工发现金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发放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发放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二、工资按时不发怎么办单位不按时发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
    2023-06-23
    447人看过
  • 拖欠工程合同价款应当支付利息
    拖欠工程价款就应当支付利息,司法解释为何专门对此问题作出规定?答:从法理上讲,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时起算,但由于建设工程是按形象进度付款的,许多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欠款发生之日,因此,各级法院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认识不一,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有的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起算,有的从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起算,还有的从终审判决确定工程价款给付之日起算。为了统一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时间,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这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同履行情况,把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分为三种情况。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建
    2023-04-12
    330人看过
  • 欠条利息从什么时候计算
    给付利息的时间起算点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由于出具欠条,参照民间借贷的规定,利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至还清款项止。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收取在民法存在时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利息的确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
    2023-03-10
    415人看过
  • 助学贷款利息什么时候还
    一、助学贷款利息什么时候还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是在毕业后开始还款。当然,如果大学生有能力在校期间勤工俭学,也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毕业后6年内必须把贷款全部还清。毕业后前2年内只需每月按央行贷款的利率还利息就可以了,不用归还本金。毕业后第3年开始到第6年,则需要同时还本付息。第3年到第6年一共48个月,用贷款的总额除以48,就是每月应还的本金了。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三、助学贷款还款注意事项1、所有纸质版材料可电脑录入后打印,也可打印后手写,但所有签名处务必由贷款学生本人用黑色水笔手写签
    2023-06-15
    298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要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吗?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人催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一、装修公司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如果装修公司拒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施工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价款,并可以主张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如果合同中还有关于延迟支付价款的违约金或者其他约定,也可以做出相应的主张;如果双方之间是建筑工程合同关系,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追回工程欠款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追回工程欠款单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及时主张业主逾期付款的权利或保存证据;2、充分利用建筑合同的有效性,确保工程款的回收;3、公
    2023-04-11
    17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什么时候给首付款
    1、对于新房:提供个人资料,房产资料,由开发商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首付是以成交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一手房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交首付。2、对于二手房:一般是银行审核完贷款,剩余的钱就直接以首付的形式付给卖家。首先必需找由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对你作为担保,也要提供个人资料还有原来产权人的个人资料及产权资料。签订按揭合同,银行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是按照评估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进行贷款。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过户,过户后一般3个工作日钱就可以到卖方账户。买房子交首付需要注意的问题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有以下方面: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
    2023-04-16
    216人看过
  •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算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就能办理贷款手续,到学校报到时就可以带上所需资金,父母不必担心学生到学校后因申请不到国家助学贷款而影响学业,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学生也能安心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期间是免息的,所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如果在毕业时能还清贷款,只需要还清本金即可。一、农村无息贷款申请条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均可申请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创业贷款:办理了失业登记、有可收益的创业项目以及该项目的启动资金,有可观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同时,是符合申请创业贷款的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妇女等人群。二、大学助学贷款的还款操作借款
    2023-06-22
    12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要什么时候起诉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两年,当事人需要在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起诉。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本律师在代理上述案件中提交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
    2023-06-15
    58人看过
  • 工程款违约是否付利息
    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建筑工程双方有约定利息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要对方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可以主张到起诉之日吗如果借款人仍未清偿完毕利息的,则民间借贷利息可以主张到起诉之日。当事人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还款的利息,在起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个人间借贷利息1.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贷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时生效,属实践合同。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贷款人提供借款给借款人时,一定要借款人立下收到借款的凭据,并保留。如果是通过银行转帐,一定要记得在转帐汇款单备注栏写明:某某(人)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2023-06-25
    493人看过
  •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什么时候实行
    一、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什么时候实行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担保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人的担保即为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物的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金钱担保是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与金钱的得丧变更相联系,从而保障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民法典已经构筑了一套完整的担保制度体系。在建设工程领域,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建设部又先后制定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和《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深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一)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部所述的担保包括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
    2023-06-08
    494人看过
  • 违约责任和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可以同时主张吗
    发包人未按施工全责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如果施工合同有约定利息的,施工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一、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
    2023-02-17
    441人看过
  • 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交给首付款
    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按时提交。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一、中标公司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罚中标不履行合同,不予退还,给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资金来源不同。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
    2023-06-24
    220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时效性从什么时候算起
    拖欠工程款时效性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工程款时分期支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
    2023-06-25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工程款利息什么时候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多少最新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支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该什么时候支付本金,不按约定支付的,应该什么时候支付利息。施工方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为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始时间为开工前6天。二、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15天起计算。三、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计算。四、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在报量后1
    • 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借款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
      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时间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 1)可以协议补充; (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3)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
    • 贷款利息多少?什么时候支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根据《民法典》674条,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时间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1)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
    •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多久计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3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 如果逾期付款,利息是什么时候算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26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 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