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诉讼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2:10:22 496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合同诉讼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与仲裁的区别如下:

1.启动的前提不同

要启动仲裁程序,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只能诉讼或者调解解决纠纷。

2.受案范围不同

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商、经济类案件。而诉讼受理各类案件。

3.管辖的规定不同

仲裁机构之间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人民法院分为四级,无管辖权的法院不得随意受理案件,当事人也不得随意选择。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类别

建筑工程合同有如下类别: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性

建筑工程合同有如下特性:

1.建设工程建造地点在空间上的固定性,也即是说,建设工程都是建造在建设单位所造定的地点,建成后不能移动,只能在建造地点使用

2.建设工程生产的单件性。建设工程的生产,都是根据每个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单独设计,并在指定的地点单独进行建造,基本上都是单个“定做”,而非“批量”生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诉讼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和建设工程有什么区别?
    区分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如下:建设工程包括一切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仅指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是一个大项,建筑工程是其中之一;建设工程是为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建筑工程是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一、什么是资质挂靠协议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二、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按照不同的工程
    2023-02-23
    165人看过
  • 仲裁与诉讼在不同领域应用的区别
    1、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得基础上订立的在纠纷发生时按照协议的约定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处理案件的专门法律活动。2、可以诉讼的案件范围大于仲裁案件的范围。3、仲裁具有契约性、自治性。经济纠纷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不同。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涉案的一方当事人向其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对案件受理后,涉案的另一方是必须要去应诉的;但是通过仲裁委员会而申请得到的仲裁,是要有仲裁协议的,就是说合同中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是纠纷发生前、发生后涉案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2、两者中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不同。诉讼案件中审判员是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并且依照法院的指定,不能随便涉事当事人自己选择,但如果是有法定理由的涉案当事人则有权申请回避;对于仲裁的案件,除去涉案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选定合法的仲裁委员会以外,还需要约定仲裁庭
    2023-07-03
    252人看过
  • 建筑行业的合同与合约的区别
    一、建筑行业的合同与合约的区别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3、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5、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2023-04-12
    21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的区别
    一、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工程施工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3、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二)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三)
    2023-04-12
    230人看过
  • 建筑工程诉讼费与代理费分别是多少
    法律咨询:建筑工程诉讼费、代理费为多少地点:黑龙江。1.标的为1500万建筑工程诉讼费、代理费为多少?2.标的为100万建筑装饰工程诉讼费、代理费为多少?律师回答:律师解答:1、诉讼费为111,800元,代理费为300,000元;2、诉讼费为13,800元,代理费为5万元。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
    2023-06-03
    326人看过
  • 建筑工程跟建筑设计的区别
    1.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2.建筑设计:是对建筑造型、外观的设计,是对建筑结构的设计,使建筑物满足使用功能的设计。使建筑物具有外部造型美观、功能适用,使用安全。建筑工程主要学科:《建筑工程材料》、《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程预算》、《房屋与民用建筑》、《建筑结构》、《建筑力学》、《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建筑CAD制图》等你可以更具自己需要进行侧重i选择,建筑设计课程:《基础工程》《建筑环境》《建筑电气》《建筑制图》《建筑结构》《建筑CAD》《建筑给排水》《建筑通风》《建筑材料》,其中《房屋建筑学》、《建筑制图》、《建筑CAD》是基础课程。想要设计学得好,这三科一定要重点学习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施工的处罚是怎样的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施工的处罚如下:一、责令该建筑设计单位改正
    2023-08-17
    317人看过
  • 起诉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纠纷起诉只需由一方提起,而仲裁就需要双方一起提起。诉讼与仲裁都属法律程序,二者作出的裁决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都处于平等地位;诉讼或仲裁活动都独立进行。但是,毕竟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它们在很多方面也存在区别。第一,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其次,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仲裁机构才予受理。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由此,诉讼的条件要宽泛得多。第二,受案范围不同。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商、经济类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在此列),不受理刑事、行政案件。而对上述案件,当事人均可诉讼
    2023-06-28
    236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仲裁的特点,如何申请建筑工程纠纷仲裁
    一、建筑工程纠纷仲裁解决的特点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2、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3、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4、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5、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00多个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二、建筑工程纠纷申请仲裁1、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
    2023-02-09
    242人看过
  • 房屋与建筑物的区别是什么
    一、房屋与建筑物的区别是什么房屋是狭义的概念,仅指其本体,周边配套建筑不属于房屋,而建筑物是广义的概念。除了房屋外还包括其他的构筑物;房屋具有为人们提供生产工作、娱乐生活等方面的功能,而建筑物中的构筑物则没有;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而独立其外的构筑物则不需要。1、房屋的定义为:上面有顶,四面有墙(或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以供人们生产、休息、娱乐、活动、仓储等的场所。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区别于其他的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假山、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厂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以上建筑物均不属于房产,不征房产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是指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等。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2023-04-21
    26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有何法律法规
    一、建筑工程合同仲裁有何法律法规1、一般四十五日内裁决,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一、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二、协调这是解决争议的很好方式三、仲裁这是一种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四、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三、建筑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
    2023-04-12
    410人看过
  • 建筑合同仲裁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建筑合同产生纠纷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2023-02-17
    16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结果如何执行
    按裁决书执行。1、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以前仲裁裁决案件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由于执行法院级别过低,在确定执行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随意性较大,2006年9月开始实施的仲裁法司法解释,才规定由中级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建筑工程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2023-06-25
    145人看过
  • 合同仲裁与合同诉讼的利弊
    仲裁与诉讼制度各有优劣势,二者形成相互补充的状态,也构成了我国基本的法律裁判程序。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二者的利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关于效率。当事人发生纠纷一般都希望尽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以避免投入更多的财力、时间成本。在这点上,仲裁比较占优势。首先,仲裁的受理和开庭程序相对简单,诉讼相对复杂;其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立即生效。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还可上诉,并且提起上诉程序仍需时间:再次,目前诉讼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人民法院的诉讼资源有限,加之案件的复杂程度、法官的判案水平、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和影响等因素,一个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判决生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2、关于灵活性。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仲裁机构、选择仲裁员,甚至选择仲裁的时间和地点,选择适用的实体法。特别是可以据仲裁员的经验、阅历、职称、学历、品行
    2023-06-08
    54人看过
  • 诉讼与仲裁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1、仲裁和诉讼都具备解决民事纠纷的能力,都可以给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2、仲裁与诉讼都是供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用来解决纠纷的方式。3、仲裁与诉讼都是针对两个主体上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判决的。4、仲裁与诉讼都是以中间人的身份,对纠纷进行公平公正的解决。5、仲裁与诉讼在处分、调解、和回避制度方面的所遵循的原则和制度是相同的。6、仲裁和诉讼所做出的最终裁决书和调解协议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诉讼与仲裁的区别第一,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其次,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仲裁机构才予受理。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由此
    2023-08-05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 更多>

    #合同诉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建筑工程分包,建筑工程分包与建筑工程转包有何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7
      1、转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承包代管,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2、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筑单位批准,或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或将工程分包后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检查现
    • 不同合同分别约定仲裁诉讼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一、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种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的协议,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其仲裁申请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仲裁机构受理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建筑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可仲裁或诉讼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2年,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那就丧失了胜诉权,千万要注意。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 合同纠纷与仲裁有什么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合同纠纷与仲裁不同如下:(一)受案范围不同。诉讼的范围原则上不受限制,即任何纠纷通过其它手段无法解决的,均可诉诸法院;仲裁则不然,其范围仅限于民商事纠纷。(二)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当事人的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管辖;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诉讼只能向法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无权选择其他法院。(三)程序不同。仲裁的程序由当事人约定,既可以约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仲裁是否有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7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仲裁有效。 根据《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以及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和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