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有效性与无效性的界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6:02:55 264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下,格式条款无效:

1、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违法,违反公序良俗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

4、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和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1、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如何区分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

1、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2、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则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和处理。3、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对于政府为了规范市场,统一起草、印制,要求当事人在交易中统一采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条款相关文章
  • 合同的无效与条款的有效界定
    合同无效要看是合同全部无效,还是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假若是部分条款无效,那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生效。一、无效合同的基本内涵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023-03-27
    495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有效性与无效性解析
    以下三点情况下股权转让无效:1、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无效情形;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没有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3、国有股权转让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或者审批不予通过的。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什么案件股权转让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股权转让也属于买卖的范畴,一般的买卖是属于经济类的纠纷,但股权转让更多的是涉及商事。股权转让协议中不仅内容要合法,而且对于转让程序也是有要求,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中不涉及交易程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
    2023-07-06
    398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限制条款(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条款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023-06-09
    184人看过
  • 无效的格式条款有哪些?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8、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的概念与特征(一)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这就是说,格式条款在订约以前即已经预先拟定,而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的基础上而制订出来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多为固定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公用事业部门、企业和有关的,社会团体等,有些格式条款文件是由有关政府部门为企业制订的,如常见的电报稿上的发报须知、飞机票的说明
    2023-07-06
    439人看过
  • 有效借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有效的借条应具备以下事项:1、凭证名称,借据是债务人在借款关系中向贷款人出具的贷款凭证,表明债务人有义务偿还赎回,反映贷款关系;2、贷款理由。注明贷款目的可以防止借款人因其他原因辩护;3、交付方式。由于借据属于实际合同,即资金的实际交付生效;4、贷款人;5、贷款金额;6、利息。借款人未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贷款期限。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据自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即只有3年;8、借款人。借款人是否签字并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字并盖章。被胁迫写的借条有效么(一)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二)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方
    2023-07-04
    437人看过
  • 如何确认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有效性或无效性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必须遵守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款一般为有效条款。仲裁协议必须规定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明确表示请求仲裁的意思。在合同的仲裁条款中,通常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在争议发生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争议。本条未规定既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条款无效。第二,应该有仲裁事项。即申请仲裁。一般来说,有必要澄清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并申请仲裁。如果合同双方属于长期合作关系,在前一份合同完成前,双方签订一份有仲裁条款的新合同,且两份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交叉,会导致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有的属于仲裁管辖,有的属于诉讼管辖。因此,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不仅要仲裁,还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仲裁协议时,应将未约定仲裁方式的原合同纳入新的合同争议条款。第三,设立仲裁委员会。双方必须选定一个仲裁委员会,即选定的仲裁委
    2023-05-02
    380人看过
  • 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负有保密义务,员工离职后不再负有保密义务。事实上,这些理解并不全面。知道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都有保密义务,这是一项法律义务。如果员工在离开公司后未经许可公开或使用,将构成侵权,严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于一般保密信息,员工离职后一般不承担保密义务。许多企业通常认为保密期为服务期和辞职后2-3年。这样的协议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在辞职后2-3年内,商业秘密可以被披露或使用。这样的协议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不同地同意,商业秘密的保密期应为服务期和辞职后的无限期;对于一般保密信息,应约定2年或3年的保密期。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有以下区别:(1)保密义务通常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带义务。无论雇主和雇员是否签署保密协议,雇员都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基于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则无需承担竞业限
    2023-05-07
    271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般格式条款是不是具有有效性
    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的方式有: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4-05-08
    57人看过
  • 怎样的格式条款为无效
    法律综合知识
    存在以下情形的格式条款为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等。怎样的格式条款为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2022-06-16
    481人看过
  • 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性和无效性
    一、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性和无效性认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如下: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须以支付经济补偿对价为条件或前提,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对价,司法实践中多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为无效或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2023-11-20
    168人看过
  • 欠条签字格式对其有效性有何影响?
    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欠条是双方自愿签字的,欠条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一个借款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注明时间2、注明金额3、注明金额的汇入方向写明收款人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号4、收款人的手印在写欠条的过程中最后一定要按收款人的手印,方便到时候指纹的鉴定。5、证人在写欠条的过程中,可以带几个证人,如果在债务人不肯还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诉,而证人的作用就非常大了,也可以通过欠条来作为证据。写欠条要如何写才有法律的效力呢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
    2023-07-04
    135人看过
  • 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所有条款的有效性?
    合同无效并不是所有条款都无效,其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并且合同存在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情形,对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当合同确认无效时,会导致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三种法律后果。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违约金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023-07-16
    125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违约条款原则上具有无效性吗
    合同无效的违约条款有效。合同中违约条款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违约条款等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一方仍需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一、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办?合同无效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合同和双方利益不同的救济方式有哪些合同和双方利益不同的救济方式如下:1、合同继续履行对双方不利的,
    2023-03-09
    144人看过
  • 什么是无效格式条款
    一、什么是无效格式条款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有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或其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在实施这种行为中,当事人故意表现出来的形式或故意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其要达到的目的,也不
    2023-06-08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相关咨询
    • 怎样得出格式条款有效性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3
      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的方式有: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 格式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时会遇到很多的格式合同或格式合同条款,如买商品房时的房屋买卖合同,车辆买保险时的保险合同等,在此类格式合同或合同中格式条款并不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以后就当然有效,也存在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具体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
    • 合同无效性条款是否有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1.合同无效结算条款是否有效应视情况而定。 2.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果结算条款属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结算条款仍然有效。 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无效合同的违约条款具有无效性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6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可以执行。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涉及的范围主要是: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权,损害赔偿,合同争议的诉讼法院等。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以下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
    • 如何判断一般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4
      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的方式有: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