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年)
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变更、期满换证的交回原件
1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2种畜禽场平面布局图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3种畜禽场工作总结和规划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4种畜禽场的环保、排污证明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5引种票据、书面凭证、种源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6土地权属证明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7饲养管理、免疫规程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8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职称资格证明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9工商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10动物防疫合格证
窗口验证原件后退还,存复印件
03纸质/电子化申请人1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父母代种禽场)》
内容完整
30纸质/电子化申请人1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书》
内容完整
30纸质/电子化申请人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 更多>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2生产经营畜禽冷冻精液、胚胎或者其他遗传材料的,由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的布局要求; (二)所用种畜禽合格、优良,来源符合技术要求,并达到一定数量; (三)有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防疫设施; (五)有
-
种畜禽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生产经营畜禽的公司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生产经营家畜冷冻精液、胚胎或其他遗传材料的,由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行《家畜生产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的布局要求; (二)所用种畜禽合格,优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9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
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