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Napster案谈网路上的著作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31:12 149 人看过

今年二月间,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众所嘱目的Napster案做出了判决,判定Napster必须停止未经授权音乐的免费交换服务。Napster对此不服,表示将再度上诉。本案涉及了许多在网路上利用著作的法律争议,是一个颇具代表性的案例,因而受到各界的嘱目。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看见利益团体与使用者间的冲突,以及著作权至上主义者与网路自由派间的角力,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意见也将对网际网路与娱乐、出版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Napster诉讼案

1999年初,一名波士顿的大学生ShawnFanning写了一个叫做Napster的软体,提供了透过网路免费交换MP3音乐的机制,其简单易用的功能吸引了数千万的网路使用者,也使得MP3俨然成了网路音乐的标准。由于MP3的音质几乎与音乐CD无异,市售CD往往被网友转成MP3格式后透过网路传播,使得唱片业者倍感威胁。而Napster的方便功能,对于MP3音乐的散布更有推波助澜之效。为了阻止Napster提供MP3音乐交换的服务,美国唱片业协会(RecordingIndstryAssociationofAmerica,简称RIAA)遂于1999年12月向旧金山地方法院控告Napster.旧金山法院的法官MarilynHallPatel似乎颇为认同原告的主张,于2000年7月对Napster发出禁制令(preliminaryinjnction,类似我国诉讼法上的「假处分」),要Napster网站在7月28日零时起,停止所有有著作权档案的交换。由于Napster在技术上无法在数以万计的MP3档案中立即过滤出哪些是未经授权且有著作权的音乐,这样的命令形同要求Napster关站。Napster立刻向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就在禁制令所定的期限前夕,上诉法院下命延缓禁制令的执行,于是Napster暂时得以原来的方式继续营运,等待上诉法院的正式判决。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终于在今年2月12日做成判决,上诉法院同样认为Napster不能毫无限制地提供未经授权音乐的免费交换服务,因为Napster明知使用者交换有著作权的歌曲。法院表示,如果Napster不主动禁止其使用者在网路上交换受保护的音乐,Napster就可能要对此负责,但前提是当有著作权的作品名列在Napster网站上时,唱片业者必须先提醒Napster.另外,上诉法院认为原来的禁制令范围太广,要求一审法院修正。地方法院遂于3月6日发出修正后的禁制令,认为唱片公司想阻止音乐被下载,也负有部分的责任,唱片公司必须先将各个作品的歌名、艺人名称和侵权的档案名称等资料告知Napster,并保证其享有著作权,而Napster即应限制这些音乐的交换。Napster有义务将网站上的档案目录和唱片公司提供的侵权曲目清单做比对,并在收到正式的通知之后三天内,将网站上档案目录中构成侵权的档案名称移除(曲名不在目录中即无法下载)。对于二审的判决,Napster也表示了要继续上诉的决心。

「什么是MP3所谓」

MP3,乃是ISO-MPEGLAYER-3的简称,是由MovingPictreExpertsGrop开发出来的一种资料压缩技术。此种技术可将数位取样的音讯资料(一般市售的雷射唱片即属之)透过重新编码的方式将资料量缩小至原来的十几分之一,以节省储存空间及传输时间。一般所称的MP3档案,即是指以这种MP3技术所制成的音讯压缩档。理论上只要是数位取样的声音资料,即可采用此种技术来压缩,但网路上所流行的,还是以音乐为主。

所谓的「压缩」,是将原来○与一组合的数位资讯,经过复杂的数学运算予以重新编码后,可将原来的资讯内容转换成较小的资料量。当需要取用资讯时,再以反向的运算加以「解压缩」,可以还原得到压缩前的原始资料。惟MP3是一种「破坏性」的压缩技术,资料的压缩过程中会丧失部分的资讯,解压缩后只能得到与原始资料「近似」的资料,而非完全相同。由于资料失真的程度极小,人耳几乎无法辨别其差异,因此MP3技术用在音讯资料的压缩并无不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浅谈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几个问题
    1998年济南中迪多媒体产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中迪公司)以365个成语故事为题材,创作了365集儿童动画片《中国成语故事大全》(下简称《故事大全》),并委托山东齐鲁音像出版社以VCD光盘的形式出版发行。2001年初,中迪公司在山东、河南和山西等省市的市场上发现了大量的侵权音像制品《成语故事大王》(下简称《故事大王》)。其内容完全是从中迪公司创作的《故事大全》中抄袭而来,包装上标注是由黑龙江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中迪公司遂委托我所在山东、河南和山西等地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至今,案件有的正在一审程序中,有的已审理完结,有的已进入二审程序。在这多起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被告销售的侵权音像制品是一样的,都是《故事大王》,而且被告都是销售商,但在侵权认定上,不同的法院出现了不同的认识。一、对内容相同的音像制品,怎样认定侵权;内容相同,而出版社和名称不同的音像制品,有以下几种可能性:(一)同一著作权人授权不同
    2023-06-08
    143人看过
  • 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
    一、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
    2023-06-07
    103人看过
  • 六大典型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
    1、上海某某网侵犯著作权案2014年9月,根据美国电影协会投诉,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某某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某某网由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自2013年5月起,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他人电影作品于硬盘存储产品,并通过其互联网销售、发行,供用户购买和使用;此外,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自2013年开始在某某网登载《驯龙高手》等影视作品的字幕。经认证,上述电影作品中79部、影视作品字幕文件中4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2014年12月15日,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2、江苏某漫画网侵犯著作权案2014年11月,江苏省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某漫画网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叶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网络传播大量侵权盗版动漫作品,并通过广告获取利益,且部分漫画作品中含有低俗、淫秽和恐怖暴力内容。2014年12月4日,江苏省
    2023-03-20
    468人看过
  • 网络链接引发的著作权案件
    IFPI诉雅虎中国侵权案近日,国际唱片产业联盟?嚕桑疲校桑埍硎荆?该机构准备对雅虎中国提起诉讼,指控雅虎中国搜索引擎提供的盗版音乐网站链接服务侵犯了唱片公司的版权。国际四大唱片公司(环球、华纳、百代、索尼BMG)至今尚未向雅虎中国授权,但雅虎中国搜索结果中显示,可下载的四大唱片公司的音乐作品存在盗版链接。对于音乐侵权的说法,雅虎中国表示,雅虎只是一个搜索服务商,并不直接提供内容。因此即使存在盗版情况,责任也在于提供盗版内容的网站。雅虎中国还表示,版权人告知雅虎哪些内容涉嫌侵权,雅虎调查后会删除。目前雅虎已经开始和正版的音乐提供商合作,在搜索首页提供正版的付费下载,每首歌曲1元、2元不等。由雅虎以不太高的价格购买部分音乐版权,然后雅虎拿出自己的搜索资源,对歌曲进行推广,这是雅虎目前考虑的另外一个思路。百度网站非法音乐链接案2005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侵
    2023-06-08
    73人看过
  • 从鲁迅看著作权的维护
    2011年《文汇读书周报》摘登了鲁迅儿子周海婴、孙子周令飞会著的《鲁迅是谁》一书有关章节,题为《让鲁迅回家》,文中谈到,数十年来,在鲁迅的儿子、孙子仍健在的情况下,对鲁迅的许多个人私权却肆意地进行侵犯,如鲁迅的肖象权被侵犯,鲁迅无形遗产被利用,鲁迅的形象被恶搞,鲁迅的私权被侵吞,等等。实际上,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即鲁迅的著作取该如何维护的问题。按2010年十一届人大十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我国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由于鲁迅去世已超过50年,所以,他的著作权已失去了保护期,正如该文中所说,鲁迅的权益被侵犯,吃鲁迅、使用鲁迅、靠鲁迅赚钱已成为泛滥现象,鲁迅的肖像被做成邮册、金银币及各种能卖钱的商品;开办了鲁迅笔下诸色人等名称的商铺,阿Q、孔
    2023-06-08
    363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从犯的量刑
    我国刑法规定,触犯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处罚金。如果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一、用银行卡洗钱判刑标准我国刑法规定,帮人洗钱会触犯洗钱罪。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会被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二、酒后撞死人怎么判刑我国刑法规定,醉驾撞死人的这个行为,不仅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还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会按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别人死亡的,那么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
    2023-03-06
    61人看过
  • 著作权人可制止网上侵权
    据新华社电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出通知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记者在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4日联合举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办法(草案)》听证会上了解到,这一办法的出台可望赋予著作权人新的维权手段。正在征求意见的这个办法还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过著作权人的通知,仍不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或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介绍,这一办法草案涉及到相关的权利、责任和行政处罚办法等内容。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代表,专家学者、国内部分互联网服务企业的代表、网络用户代表及著作权人代表8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与会人士对这一办法的管辖范围、概念的表述、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
    2023-06-08
    388人看过
  • 百度与文著协谈版权合作
    近期百度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正在就版权合作进行商讨,如果一切进展顺利,预计具体的合作方式和合作细节将在年底披露。该人士称,一旦双方达成协议,今年早前的百度文库侵权事件,将得到彻底解决,而文著协、广大出版机构和作家所关心的作品的网络版权费用和版权分成等问题,也有望迎刃而解。近期,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透露,百度已经与文著协在版权保护等方面展开积极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广大作者和中小出版社通过文著协这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百度文库等网络企业展开谈判并进行合作,通过网络集中优势传播推广作品,集体开展维权行动,是未来网络产业的发展方向,也是解决网络版权保护的有益探索。上述人士介绍,双方最终的版权合作和分成方案,可能基于百度早前提出的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允许用户免费阅读作品部分章节,如果读者希望阅读全本内容,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第二种则是类似于谷歌安卓开放系统所采用的广告模式
    2023-06-08
    280人看过
  • 集成电路与著作权
    集成电路是一种工业产品,在公众心目中它与著作权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在步人信息社会的当今时代,它们确确实实地联系在一起了。这种联系正是知识产权法的一个最新发展。一、独创性原则进入集成电路保护领域传统知识产权法可划分为著作权法与工业产权法两大块,也可划分为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三部分。它们分别根据所保护对象的不同确立了适合于自身的基本法律原则。著作权法要求被保护的作品具备独创性。具体地讲,著作权法对其所保护的作品并不要求创造高度,不论作品的质量高低、也不论在此之前是否有相同作品问世,只要作品是靠作者独立的智力劳动完成,不是抄袭他人之作,即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正是在这样的原则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才得以丰富多彩。相比之下,专利法对其所保护的技术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要求。其中创造性则是要求受保护的技术具有一定的创造高度,即不能是普通技术人员从已有技术中可推知的显而
    2023-06-08
    100人看过
  •  应对网络著作权的侵犯案件
    网络侵权案件中,通常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但网络侵权案件存在管辖难题,如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都不易查明,且服务器所在地与案件关联程度不大。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更为完善的地域管辖制度,即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制度可以克服以上四种管辖制度的缺点,对于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规制具有深远的意义。在民事侵权案件中,通常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这一原则在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同样适用。但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和法律的国界限制,发生在不受本国法律管辖的外国领土的网络侵犯本国国民著作权的行为便不能应用此原则。2、由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由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传统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主要基础,也应当作为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主要基础。在互联网著作权侵权行为中,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能通过互联网浏览到该信息,则这些场所都可以认为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不承认任何接触到侵权信
    2023-10-26
    181人看过
  • 浅谈著作权人精神权利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国际上通行的版权术语。其一般的含义是指版权法规定的在某些情况下对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许可,亦不向其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进行使用的合法行为。它是作者以外的其他人对版权作品不经作者同意而以合理的方式加以使用的特殊权利。众所周知,合理使用产生于公平正义观,而公平正义观在版权法中表现为一种平衡思想。平衡是现代版权法的基本精神,合理使用的目的与版权法的基本宗旨并不矛盾,即充分协调公众使用作品要求与作者权利主张的关系。合理使用制度是版权法重要的安全阀。然而在未来的网络环境中,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互联网上经济权利及精神权利合理使用的范围,事关作品创造者、作品传播者、公众三方的利益,它是维持版权各方利益平衡的关键。如何在作品创造者与统称为作品使用者的作品传播者和公众之间选择一个公平的支点,使得二者利益的天平不倾向任何一方而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关系到版权制度的成败。这
    2023-04-23
    97人看过
  • 浅谈软件著作权法保护的困境
    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将计算机软件视为作品对待,对其采取著作权的保护形式,不给予专利法的保护。但在实践中,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首先,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的内容。这就意味着软件作品的构思不受保护。而软件作品与传统的文字作品不同,其实质只是一个算法,是数学的逻辑组织,是纯粹的科学原理和抽象的公式,是自然规律的直接反映,不同软件具有相同实质,软件间的区别大部分就在于构思。软件作品的构思不受保护,只有作品的表现形式受保护,即程序代码受保护,但若一软件作者费尽苦心独具匠心编写的程序?qot;构思、创意被他人抄袭,他人利用另一种编程语言翻译其作品(由于技术进步,可能出现以说明书等文字材料为基础复制软件的事件),按现行著作权法,创作人的脑力无法得到保护。此种情形的发生将令创造者的开发热情大大降低,违背著作权法鼓励创作的初衷。其次,著作权法只禁止抄袭,并不禁止两份独
    2023-04-23
    257人看过
  • 著作权与法律上的著作权相同吗
    1、版权与法律上的版权相同吗?没有区别。版权与内容版权相同。著作权包括下列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复制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翻拍等版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书面作品。书面作品,是指以语言或者与语言相当的其他符号形式表达作者情感和思想的作品。口头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没有任何物质载体的作品,如演讲、讲演、法庭辩论、演讲、布道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论是否出版,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依照中国与作者所在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
    2023-05-07
    238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如何进行谈判处理
    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3、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著作权纠纷种类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
    2023-03-23
    17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网络著作权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含义,网络著作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
    • 在网上侵犯著作权,网络微信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越来越多,随着微信用户的越来越多,微信公众号也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重视,有更多的人愿意花时间去阅读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但是这其中存在一种现象,各公众号之间文章的重复率非常高。那么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一: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
    • 如何在著作权网上查询著作权状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6
      1、首先进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2、在对应窗口,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点击登录,在线查询就可以了。对于那些已经登记完之后的著作权,是可以很快的进行查询的。
    • 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从哪些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著作权取得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发生。著作权的取得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1)原始取得;(2)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即因一定法律事实,确认著作权法律关系的最初发生。它不是著作权主体的变更或取代,不须以他人的权利为前提或依据,关于著作权的原始取得,各国立法不尽一致。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著作权自动保护制度,著作权自作品创作活动而产生,一旦作品产生便发生著作权而无须履行一定手续。英美法系
    • 浅谈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有下列几个 1、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2、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成立应无须损害事实这一要件,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著作人的权利或者可能多著作权人的权利造成重大威胁 3、对侵犯著作权的构成来说,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