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新农村建设下出售房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08:42:59 81 人看过

新农村建设房屋可以对外出售。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怎样对农民安排住房由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确定,一般是将被拆迁人临时安置在周转房内,等建好房屋后再搬回建好的住房内。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出台,农民亏了吗

首先,拆迁补偿也要分清楚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的。宅基地始终是归集体所有的,因此宅基地拆迁补偿当然也是归集体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个人所有,房屋被拆所得的补偿则归个人所有。有的人就要问了,房子拆了仅仅是给了补偿金就算了吗?不是的,按照规定,无论是宅基地被征收还是房屋被拆,村集体都有为村民安置的义务,如果村民没有宅基地了,则要为其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不至于流离失所。

其次,农民朋友也不是可以糊弄的,拆迁所谓的补偿是多少?如何补偿?毕竟当初建房子的装修材料等可都是投了钱的,补偿费能把这部分补上吗?会不会得不偿失?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今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

1、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这套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拆迁农民的根本权利和合法利益,农村自建房一般都是两层以上的楼房,按这套标准计算,这补偿费对于农民来说还是很有帮助的。补偿标准已出,是明文规定的,因此若是农民朋友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不公平补偿”的情况,应该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拆迁补偿金的类型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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