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6:45:21 430 人看过

经济合同和购销合同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采购合同是企业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2、内容不同:采购合同内容包含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期;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3、用途不同:采购合同用途是确定供需关系,销售合同的用途是确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购销合同的用途是在购买对方货物的同时,向对方销售某些货物的合同。

如何维权经济合同纠纷

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

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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