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又起诉7家KTV行业经营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02:08 191 人看过

在起诉200多家KTV歌厅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就著作权使用费问题,又向法院起诉7家KTV行业经营者。音集协方面表示,还将陆续起诉大量侵权的KTV行业经营者,以维护音像节目的著作权。

据介绍,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2008年,音集协与相关权利人签署了《著作权授权合同》,以信托的方式获得了音乐电视作品《北京的金山上》《真的用心良苦》《涛声依旧》等大量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此后,音集协调查发现,北京天王星娱乐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在营业场所提供的点唱机中,完整收录了该协会享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

音集协认为,这7家KTV行业经营者的经营方式是依靠向公众提供音像作品的娱乐来吸引消费获取盈利,所以应该向音集协交付著作权使用费。于是,音集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天王星娱乐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作品,分别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音集协方面表示还将陆续向法院起诉大量侵权的KTV行业的经营者,以维护音像节目的著作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新疆一KTV企业状告中国音集协
    长期以来以维权人形象示人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可能不得不接受他的先生身份,被告。因以抱团价主动缴费不被音集协认可。近日,先生疆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SOHO量贩KTV店,以下简称某KTV)一纸诉状,将中国音集协告上法庭。据了解,这是自音集协成立以来,第一次成为被告。KTV经营商质疑音集协收费合法性音集协只属于民间组织,不是法定法人组织,也不是我国权威定价部门,其发布价格不具备法律效益,更不具备约束力。面对卡拉OK收费时代的到来,乌鲁木齐市KTV各大经营商纷纷对音集协收费主体的合法性、收费标准等问题提出质疑。先生疆某KTV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就算音集协是合法的收费主体,版权代表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歌曲都授权于音集协。因为任何一个KTV量贩店歌库里的歌曲都分三大类:国外歌曲、港澳台歌曲、国内歌曲。而这三种歌曲又分为三类:受著作权保护的歌曲、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或不属著作权保护的
    2023-06-08
    68人看过
  • 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诉三歌厅侵犯复制权及放映权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诉东方鑫地(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娱京红歌厅、北京东方金柜娱乐有限公司侵犯复制权及放映权三案。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诉称:原告是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相关权利实施集体管理,分别与相关权利人签署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以信托方式获得《月亮之上》等五十余个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等权利,原告据此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上述权利遭到侵害的行为诉讼。经查,三被告在其营业场所提供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上述音乐电视作品。三被告作为KTV行业经营者,经营方式就是依靠向公众提供音像作品的娱乐来吸引消费者,从而获取利益,向权利人付费是其法定义务。为此国家版权局早在2006年即公告告知其向权利人支付费用,原告亦发函敦促其付费,但其一直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故要求
    2023-06-08
    430人看过
  • 北京今日良缘休闲娱乐俱乐部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今日良缘休闲娱乐俱乐部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二期三层、四层。法定代表人刘朋,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周学腾,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卓真,女,1973年6月28日出生,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住山东省宁津县宁津镇洼赵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法定代表人王化鹏,总干事。委托代理人勾蒲亮,男,1985年1月16日出生,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法务职员,住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丁村后街11号。委托代理人张丹丹,女,1981年1月10日出生,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工作人员,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7号。上诉人北京今日良缘休闲娱乐俱乐部有限公司因其与被上诉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12日作出的(2
    2023-06-08
    262人看过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费标准
    使用复制权业务类的音乐作品收费标准如下:一、录音制品:(一)使用音协管理的音乐作品首次制作CD、盒带等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式付酬。按照批发单价×版税率6%×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算。非首次制作录音制品的,按照法定许可收费标准即批发单价×版税率3.5%×录音制品制作数量计算。批发价不确定的,比照市场同类制品的批发价计算。但每首音乐作品使用费不得低于¥200元。(二)CD-ROM、MP3等高容量的数字化制品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按每个数字化制品所含音乐作品的数量计算使用费,即每首音乐作品0.12元×数字化制品的复制数量。但每首音乐作品使用费不得低于¥200元。(三)音乐作品的长度超过5分钟的,每增加5分钟按增加一首音乐作品计算使用费(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计算)。二、录像制品:(一)LD、VCD、DVD等低容量的数字化制品使用音协管理音乐作品,采用版税制计算使用费,即数字化制品批发价×版税率6%
    2023-05-01
    292人看过
  • 浙江金华一家KTV和中国音著协达成永久性协议
    1月5日,浙江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河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嘉乐迪娱乐连锁有限公司就浙江范围内的12家嘉乐迪连锁店的版权使用费的问题达成永久性协议。今后,浙江省内所有“嘉乐迪”连锁店,都同意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代理机构集体签订协议,并履行《著作权许可证使用及服务合同》。而对于大家最关心的协议价,双方以及法院都说这是商业机密,不可透露。使这三家在杭州、宁波等地打了几十起官司的“老冤家”握手言和。浙江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受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负责浙江省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工作。这也是浙江省内首例侵权KTV和中国音著协对歌曲版权使用费问题达成协议。“嘉乐迪”曾被索赔44万元去年3月25日的下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理人李某与公证员一同来到位于金华市八一北街的“嘉乐迪量贩KTV”营业场所“B037”号房间,李某在这里以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行消费。李某在该房间内安置的点歌机上进行
    2023-06-05
    368人看过
  • 音著协现场摄像公证福州一KTV被判侵权
    【慧聪音响灯光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自助式KTV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也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提供顾客点唱用以营利,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公开表演权,判处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9805元。今年4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委托公证机关,对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乐酷橙自助式KTV播放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进行摄像公证。公证人员摄像记录了KTV向顾客提供《走四方》《牧羊曲》《十五的月亮》《弯弯的月亮》《大海啊,故乡》等5首歌曲的点播服务的事实。其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法庭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了与《走四方》等5首歌曲的词曲作者分别签订的协议,词曲作者将这5首歌曲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享有以自己的
    2023-06-08
    393人看过
  • 音协告多家KTV侵权
    音像著作权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称:2008年间协会从权利人处以信托方式获得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经查,某山庄等被告在其营业场所所提供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认为,北京某文化娱乐中心、北京某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山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经营KTV业务的企业经营者,未经协会合法授权擅自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在协会向其发出警告函后仍然置之不理,给协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昌平法院近日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23-06-08
    225人看过
  • 通过网络传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收费标准
    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协”)管理的音乐作品,须向音协支付报酬。通过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的收费标准如下:一、提供手机振铃下载服务收费标准使用音协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中国大陆用户下载为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音协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14%,该项费用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最低保障为0.14元人民币。上述费用的预付保障金数额为:每首歌曲每年200元人民币。申请使用歌曲的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以上依此类推。以上预付保障金应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签定时支付。预付保障金可以充抵,以每次结算的著作权使用费充抵;实行单曲充抵,即每首歌曲每年最多充抵人民币200元。预付保障金充抵不完的,不退还,也不可累加到下一续展期继续充抵。如果将一首完整的歌曲截成数段分别制作成数首铃声,仍按一首的标准交费,但是在制作铃声时不能改变原音乐作品的旋律,否则构成对音乐著作权人修改权的侵权。二、网
    2023-06-08
    404人看过
  • 音著权管委会起诉歌厅
    昨天(20日)上午,北京石景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音乐电视作品遭侵权,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委员会起诉歌厅侵犯著作权案,索赔10万多元。主持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委员会起诉的理由是什么?记者:原告说他们是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2008年的时候原告与权利人签署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以信托的方式获得了音乐作品《你是我的玫瑰花》、《两只蝴蝶》、《家在东北》等55首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原告说他们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对这些权利遭到侵害的行为提起诉讼。经原告调查,被告是一家拍卖有限公司歌厅,他们在点唱机中完整收录了原告享有权利的上述55首音乐电视作品。根据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一号公告,KTV行业使用音像制品应该向公众提供娱乐盈利,应当向权利人付费。原告就向被告发出警告函,让被告履行义务,但
    2023-06-08
    170人看过
  • 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完善作者授权通道
    传媒杂志数字网络侵权纠纷不断,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数字版权授权渠道不通畅所造成的。因此,需要尽快建立畅通数字版权授权渠道,同时以维权为辅,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在当前数字网络环境下,面对海量作品的使用和授权,要做到既保护作者权益,又节约版权洽谈成本,促进产业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该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数字版权的授权有很多方式。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众多作者、出版商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然后集体管理组织向数字出版企业提供“一揽子”授权,同时,集体管理组织还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手段,帮助权利人维权。文著协作为全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去年与谷歌谈判,到今年与盛大文学、汉王科技、超星数字图书馆的合作,即体现了紧跟市场、服务数字版权产业的专业版权机构的优势。集体管理是解决数字版权授权的的重要渠道数字网络环境下需要海量作品的授权。单个作者、出版社、文化公司、工作室尽管拥有数字版权,但是
    2023-06-08
    66人看过
  • 评首例背景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纠纷案
    一问题的引出2003年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发现北京东安集团长安商场大量播放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2003年4月,音著协向长安商场指出其未经著作权人允许,长期以播放背景音乐的形式使用音乐作品,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作品使用权,要求协商解决,遭到了长安商场的拒绝。2003年10月,音著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安商场停止播放背景音乐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长安商场辨称:首先,音著协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其次,音著协是一个民间非官方组织,无权向被告收取费用;再次,音著协主张的收费依据是其单方制定的《表演权收费标准》,对被告没有强制约束力;而且被告并没有因为这些音乐作品而营利,只是提供给公众精神享受,真正的受益人并不是被告;最后,作为大型商场企业,播放的音乐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没有违背著作权人创作音乐服务大众的初衷,在一定程度
    2023-06-08
    332人看过
  • 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使用协议
    发送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日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一、申请人资料:申请单位名称:_____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E-mail: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二、收费标准:(一)使用音乐作品摄制电视剧并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使用费计算方式如下:1.使用音乐作为背景音乐,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_________元计算。将拍摄的电视剧出版发行音像制品,按照每千套每分钟____元计算。2.使用歌曲在剧中演唱或演奏,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_________元计算。不足____秒的按照标准减半计算。将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取得著作权吗
    1、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的录音录像的作品享有著作权。2、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律师补充: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
    2023-05-06
    120人看过
  • 湖南金蜂音像出版社诉北京首佳福勇音像中心国燕劲歌音像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海民初字第28023号原告湖南金蜂音像出版社,住xxx。法定代表人郝晓江,社长。委托代理人王冠武,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洋,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住xxx。被告北京首佳福勇音像中心国燕劲歌音像店,住xxx。负责人任雪涛。原告湖南金蜂音像出版社(以下简称金蜂出版社)诉被告北京首佳福勇音像中心国燕劲歌音像店(以下简称首佳福勇音像店)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本院审判员石必胜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蜂出版社委托代理人王冠武、王洋出庭参加诉讼。被告首佳福勇音像店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金蜂出版社诉称,电视剧《大长今》为韩国MBCProdctionCo.,Ltd制作。2005年3月1日,韩国MBCProdctionCo.,Ltd将该电视剧在中国
    2023-06-08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的管理作用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5
      想了解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你可以看看以下几点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 音像著作权是集体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音像著作权集体是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国权200530号文)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 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有哪些职能?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有关的业务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向国家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我国音像著作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规范市场行为。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1
      法律部 为广大会员、音乐著作权人及其他部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是会员强大的法律后盾和必备的法律保障力量。同时,法律部还肩负着对外宣传、交流及学术研究的多重职能。 分配与技术部 其主要职能是确认会员及相关权利人的每一笔著作权收入准确无误,并为协会提供所需的网络、通讯等软硬件技术支持。 财务与总务部 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协会的正常财务运作,同时为协会的正常运作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根据发展需要,
    • 中国音像著作权有什么具体的内容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