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债权收购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4:30:26 199 人看过

债权收购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金融机构网点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俗地讲,就是面临破产或被清算的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收购客户的债权,达到退还客户存款、保证金等的目的。

债权收购的范围:一是个人债权。也就是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主要有:个人储蓄存款;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二是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个人和机构),包括经纪业务的客户为保证足额交收而在证券公司存入的资金(如我们存在证券营业部的保证金),出售有价证券所得到的所有款项(减去经纪佣金和其他正当费用),持有证券所获得的股息、现金股利、债券利息,上述资金获得的利息。

律师补充:

个人债权是指居民以个人名义在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中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并有真实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开立账户或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而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收购的个人债权范围如下:

1、个人储蓄存款。

2、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

3、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理财(含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委托租赁等形式)、信托(含集合信托)。

4、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含国债、股票、其他债券)形成的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股权收购的相关规定
    第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如果出现收购不成或者说假借收购实者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必然给任一方带来损失,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足够的防范。第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第
    2023-02-26
    386人看过
  • 个人债权转让哪里收购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个人债权转让哪里收购个人债权转让的收购通常发生在各大网贷债权转让平台上。这些平台允许债权持有人将债权挂出,以便将其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有购买意愿的人。1.对于收购的门槛和条件,各平台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平台规定较低,允许投资人随时申请转让,而另一些平台则可能要求债权至少持有满60天且该借款债权所剩时间至少还有3个月,甚至有的平台所规定的时间期限更长。2.个人在寻求债权转让收购时,应首先了解并比较不同平台的收购政策和条件,以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平台进行操作。二、平台债权转让流程在债权转让平台上进行债权转让的操作流程一般如下:1.债权持有人需要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2.将需要转让的债权信息发布在平台上,包括债权的金额、期限、利率等详细信息;3.如果有投资人愿意购买该债权,平台会协助双方进行交易的撮合和协议的签订;4.一旦交易成功,平台会协助双方完成债权的转让手续,包括债权转让通知的发送、资金
    2024-03-16
    471人看过
  • 关于个人债务纠纷证据的规定
    关于个人债务纠纷证据的规定,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3-06-04
    407人看过
  • 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人可以写几个,有何相关规定?
    职工家庭购房时,可申请产权共有。共有人必须符合购买公有住房对象的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为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其中的同住人是指本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除特殊情况外),他处无住房或他处虽有住房而居住困难的。对于新分配住房居住不到3年的租赁户,则以住房调配单和户口簿上的同住人为准。
    2023-06-22
    466人看过
  • 关于债权融资的规定
    关于债权融资的规定如下:债权融资按渠道的不同主要分为银行信用、民间信贷、债券融资、信托融资、项目融资、商业信用及其租赁等。银行信用是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但对占民营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获得银行的贷款是很多企业不敢设想的事情。据深圳市信息统计部门了解,深圳近10万家中小企业,至少有一半以上从未在银行贷到一分钱;大约1/3的企业即使有贷款,总金额也在200万元以下;只有极少企业能从银行贷到够用的资金。造成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困难的因素,从宏观政策面上主要是银行现行的信贷政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给企业贷款至今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划分的,国有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要容易些,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要获得贷款就难得多,一些私营企业干脆就得不到国家银行的贷款,即使信用能力较强、效益再好也不行。其主要原因是姓公、姓私的价值判断作怪。资料显示,国有经济对全国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占31%,非国有经济
    2023-06-04
    406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夫妻个人债务是如何规定的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23-03-22
    435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个人债权收购(辽宁)
    辽宁证券进入债务清偿期个人债权收购正式启动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人利益是发展证券市场的基本前提。日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德隆系两家企业发放了过桥贷款,用于收购农产品;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就辽宁证券个人债券收购发布公告,标志着个人债券收购开始启动。这两件事情的受益主体虽然不同,但都体现了政府稳定证券市场,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政策意图。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市场参与者应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在我国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过渡阶段,政府的作用必不可少。但这并不是说,企业和个人可以没有风险意识。恰恰相反,企业和个人应充分利用现阶段政府提供的良好政策环境,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毕竟,完善的市场要靠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培育。11月10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布了对辽宁证券个人债权进行收购的公告。此举表明对辽宁证券的托管已正式进入债务清偿阶段,标志着国家对风险金融机构个人债权收购的正式启动。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
    2023-04-30
    270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有关规定
    1、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3、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6、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023-06-05
    353人看过
  • 关于持票人付款请求权有何规定
    持票人:①票据权利的享有者,即受款人。票据通常由受款人自己持有。是票据关系的基本当事人。有权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在遭拒绝时,可向前手或发票人行使追索权。②客观上持有票据的人。包括合法持票人与非法持票人。前者之持有有合法依据,如票据权利人的委任背书而持有。后者指无法律依据而持有,如窃取他人的票据占为己有而成为的持票人。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上要票据权利。律师补充: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
    2023-05-06
    402人看过
  •  问:关于债权人权益的会计要素有哪些规定?
    企业的资金来源可以分为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通常被称为负债,表示企业欠债未还的金额。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是资产,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企业的资金来源可以分为两个会计要素,即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这些会计要素共同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其中,债权人权益通常被称为负债。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是资产,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 债 权 人 权 益 与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是公司财务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债权人权益指的是公司对外部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如债券、贷款等。所有者权益指的是公司内部股东所享有的权益,包括实控权、收益
    2023-09-14
    54人看过
  • 关于“以房抵债”有何法律规定?
    1.“以房抵债”实质上属于以物抵债,又称代物清偿。以房抵债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房屋未交付,原债务不消灭。当事人在诉讼调解中作出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调解书的,该调解书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仍需当事人办理物权转移手续。2.以房抵债的房不限于债务人,可以是第三人。3.以房抵债是债务人对原债务履行方式的根本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的变更履行方式的意思表示。如果单单一方提议债务人以房抵债,不能形成以物抵债的效果。4.以房抵债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之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不能认定由此而产生的物权期待权及物权本身。但是,以房抵顶工程款形式,是承包人就涉案工程所享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体现,并足以排除其他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补充:已届债务清偿期的以物抵债实质上为代物清偿,指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合意,约定以他种给付代替原有给付的受领,消灭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总的来说,成立以物
    2023-05-07
    249人看过
  • 关于合伙债务承担有何规定
    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使合伙人内部签订债务承担协议,也不能抵消合伙人合伙经营期间所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全体合伙人主张清偿,或者向合伙人中的一人主张清偿的权利。合伙人中的一人偿还合伙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予以结算;合伙人中的一人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时,也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律师补充: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
    2023-05-06
    301人看过
  • 关于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的抗辩权的规定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根据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
    2023-06-14
    389人看过
  • 关于行政裁量权有何规定
    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设定要于法于规有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充分考虑调整共同行政行为的一般法与调整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者某一方面内容的单行法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确保法制的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科学合理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行政裁量权基准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要综合考虑行政职权的种类,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法律要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应确属必要、适当,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要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处理结果要基本一致。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简化流程、明确条件、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避免滥用行政裁量权,防止执
    2023-05-06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发现有多个债权人,关于债务人财产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6
      参与分配是指执行程序开始以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得到公平受尝的制度。在我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参与执行分配,以及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
    • 个人债权收购的范围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9
      个人债权收购的范围是个人的储蓄存款,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债权凭证等,个人债权收购是金融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时,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国家收购行为。
    • 哪里收购个人债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2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
    • 法律关于企业收购公司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6
      收购公司后,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收购公司后相当于两个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关于收购公司后的债权债务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22
      收购公司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收购公司后相当于两个公司的合并。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