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有什么用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二、土地确权证书上的名字应该怎么写
(一)证书上的户主应该写谁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户主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如果此人已经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推举一位代表。如:之前户主是老父亲,父亲年迈或者生病,可以由儿子作为代表签字或确权。
(二)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都应该包括谁?
共有人一般都是家庭成员,以二轮承包实际人口为主。很多朋友都问到,外嫁女、去世老人、新生儿、户口迁移的大学生等等算不算在共有人里面?
外嫁女,如果说在娘家有承包地或者在婆家有承包地的,都可以作为确权共有人,但是承包地和土地确权登记都不能双方重复。如果两方都没有土地的,也可以一方作为共有人写在确权证上。
我国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制度。对于去世老人可以直接将承包地留给家庭成员。新生儿即便是没有分到土地,也是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三、办理土地确权证书申请怎么写
土地确权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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