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怎么写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确立和认定标准,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一致性。
以下就是详细的描述:
第一种情况就是行为人故意地针对他人进行暴力行为,且显著恶劣;
第二种情况则是行为人对他人实施了追赶、拦截、辱骂以及恐吓等举动,而且这些行径也是极其严重恶劣;
第三种情况是行为人强制他人交出财物或强行占有其财产,情节极其严重;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肆意起哄喧哗,导致公共秩序出现严重混乱局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高度盖然性原则
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在学理和实践上,均采用“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所谓盖然性即是可能性。在证据对某一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盖然性较高的事实予以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怎么写”,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六条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不能出庭的具体原因。\n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民事诉讼中,两人以上证句证言,当事人证言算不算
466人看过
-
民事证人证言在诉讼中的运用
2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可靠性评估
436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质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是否具备证据性?
2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怎么写,民事诉讼举证规定是什么
4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特征和证言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意见;(七)勘验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的定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证人的特征 1、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的案外人。即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都不能成为证人。 2、证人一般都是自然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情的单位也可
-
-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必须当事人出庭做证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在民事诉讼中,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找证人出庭做证,证人证言人是证据的其中一种,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供,如果没有的话,就不需要强行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民事民事举证人证言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证人证言是重要的诉讼证据种类之一,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中证据形式之一。证人证言是证人向法院或者法庭陈述的有关案件的真实情况的口头证言或书面证言。证人证言具有主观性、直接性、偶然性、生动形象性、缺乏稳定性等特点。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落实审判方式中公开质证原则、直接言辞原则的前提,是查清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的手段,是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保障。但在我国的
-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采纳规则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0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