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监护人过世时,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6 21:00:07 158 人看过

该法条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进行了规定,包括有监护能力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与未成年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等,需要经过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具体如下: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与未成年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如何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在某些情况下,监护人可以主动或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其中,监护人实施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或严重违反被监护人意志的行为,经教育不改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请求或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如何撤销?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实施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或严重违反被监护人意志的行为,经教育不改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请求或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因此,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权益,不得实施损害行为,否则可能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权益,不得实施损害行为,否则可能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在某些情况下,监护人可以主动或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因此,监护人应当积极履行监护职责,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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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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