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装修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3 02:23:15 336 人看过

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出租人违约,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2、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同意利装修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3、双方违约,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应的责任;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装修归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n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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