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的规定非常的少,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第66条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第三人的诉讼却并不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第66条规定: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调解或和解;申请撤诉;提交证据;进行答辩;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等,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基本相同。但第三人行使这些权利的目的并不同于原被告,而是维护自身的权益。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基本和本诉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同。
不同的方面是:
(1)只有当法院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该第三人才能够提起上诉;
(2)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3)无权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
(4)无权撤诉。
民事诉讼庭审答辩的内容是什么
(一)答辩,是相对起诉而言的,是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利的一种形式。
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者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二)答辩状的内容,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的主张,自己负举证责任,亦应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
答辩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和住址;
正文应写明答辩的根据和理由,其主要内容包括:
原、被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案件事实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提出自己的主张,并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法律依据,据理进行反驳;
结尾应记明答辩状送至的人民法院的名称、时间和答辩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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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是否需要参与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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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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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庭审的人员哪些情况下可以参加回避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9(一)是此案的被告方或是是被告方的直系亲属的; (二)自己或是他的直系亲属和此案有利益关系的; (三)出任过此案的见证人、司法鉴定人、辩护律师的; (四)与此案被告方有别的关联,很有可能危害公正处理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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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参与庭审的人员应当回避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4(一)是此案的被告方或是是被告方的直系亲属的; (二)自己或是他的直系亲属和此案有利益关系的; (三)出任过此案的见证人、司法鉴定人、辩护律师的; (四)与此案被告方有别的关联,很有可能危害公正处理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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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不出庭什么情况下需要审查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6《民事诉讼法》规定,知道案件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出庭作证。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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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不出书面意见怎么答辩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01、第三人书面意见没有格式文本。2008年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没有提供此文本。 2、可以参照答辩书的格式写。 3、内容可以包括这些内容:(1)第三人基本情况。(2)答辩请求(应该是要求维持裁决)。(3)对复议申请书中所列事实和理由的意见和依据。 4、第三人不提供书面意见,依法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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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能参与股权激励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31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