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致人伤残违反劳动法判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30:39 158 人看过

非法用工致人伤残的李某,因不服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将伤者刘某告上了法庭。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就该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李某赔偿被告刘某各项费用4.4万余元。

2004年刘某经人介绍受雇于李某,自带电刨在李某的家俱厂从事木工工作,实行计件工资制,每年三次计发工资。2004年2月24日下午3时,刘某在家俱厂工作时,被自带电锯锯伤左手拇、食、中环指,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后龙安区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裁决李某一次赔偿刘某46154.47元。2005年1月李某不服仲裁决定,认为双方只是加工定作的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而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双方承揽定做关系,驳回刘某的申诉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某虽自带电刨,但其在原告李某租用的场所工作,且制作家俱时利用原告提供的水、电及木工工具进行加要,不符合承揽合同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的法律特征,故原、被告双方不属承揽定作关系,且被告刘某在原告李某家俱厂工作期间,按原告的安排进行具体工作,并按件一年分三次计领工资,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被告受伤时,原告李某的家俱厂未办理营业执照,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非法用工,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E)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服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企业应不应该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非法用工受伤致残者?
    非法用工伤残疾企业按工伤赔偿。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的,备案单位和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的,备案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单位应当向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单位应当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与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与单位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非法用工伤亡是否需要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法用工造成伤害的人员或亲属要求工伤认定、赔偿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贯彻执行发生了争议。工伤认定经办部门认为:按该
    2023-07-02
    492人看过
  • 致人伤残劳动能力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是致人伤残的劳动能力损失赔偿,这种赔偿,是指人身损害所致残废,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所应赔偿的范围。它是在常规赔偿的基础上,对因伤害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生活费以及相关的项目。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3、被扶养
    2023-04-26
    163人看过
  • 非法用工伤残赔偿的解决方案
    非法用工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1、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伤情稳定或者医疗终结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审查材料;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将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及时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非法用工造成工伤,非法用工造成残疾的,应当向残疾职工和残疾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患者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医疗事故伤残怎么赔偿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2023-07-03
    266人看过
  • 员工因工伤致残法官判决业主赔偿
    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业主张某(被告)赔偿员工邵某(原告)因工伤致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12050.76元。2008年2月20日,原告经老乡介绍到被告所开办的砖厂(系个体工商户)打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同年7月6日原告在检修机器时被打伤左手,事发后,原告被被告送往江铜集团东铜医院住院治疗,但原告的左手并未治愈,之后原告先后辗转多家医院求治,左手仍不能恢复正常功能;经主管部门认定原告属于工伤,后经鉴定属于八级伤残。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药费、营养费、住院护理费等合计134940元人民币。崇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工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因被告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故应由被告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负担原告的工伤保险待遇。依照《劳动
    2023-04-23
    315人看过
  • 不交社保违反劳动法需赔偿
    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东莞劳动法辞退赔偿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
    2023-07-02
    177人看过
  • 工资克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吗
    任意克扣工人奖金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应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处罚。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资克扣找劳动监察还是仲裁工资克扣找劳动监察。劳动监察的程序如下:1、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4、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
    2023-07-21
    189人看过
  • 非法用工工人受伤有没有工伤赔偿
    龚某是彭泽县杨梓镇农民,其在家乡开办一塑料炼油厂,但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2年2月,龚某招收鄱阳县人罗某为其工厂做工,同年7月5日晚上11时许,罗某在上班时被烧伤。罗某受伤后被送至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住院17天。罗某伤情经鄱阳饶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需休息90日,营养60日,护理60日。为此,罗某申请彭泽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裁决原告给付工伤待遇161481元。龚某对罗某伤残提出异议,经九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罗某为九级伤残。因此,彭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裁决原告支付被告各项工伤待遇7万余元。龚某认为自己的小作坊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没有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罗某在在自己开办的小作坊做工,未形成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对彭泽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庭审中,原告认为其与罗某之间是雇佣关系,其开办的塑料炼
    2023-06-12
    71人看过
  • 非法行医把人致残赔偿标准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与此同时,应当赔偿经济损失。第一,人身损害赔偿: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二,造成死亡的赔偿: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没有经过医院抢救和治疗,那么,死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2023-03-23
    84人看过
  • 有关工伤赔偿的非法行为:使用工伤残鉴定
    非法用工导致工伤的,并且非法用工致残的,需要按规定向伤残职工、伤残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并且,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另外,一次性赔偿金数额要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非法用工引起工伤怎么赔偿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赔偿。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
    2023-07-15
    417人看过
  • 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怎么判
    来认定拘禁人是成立故意伤害罪,而是根据被拘禁人是重伤,犯罪类型也转化了;致人死亡的,就是指主观意识为过失。不再认定为非法拘禁、死亡的。非法拘禁。这个“致人重伤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这个“使用暴力”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第232条(故意杀人)的规定定罪处罚,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死亡”的,还是认定故意杀人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是死亡,就是指主观意识为故意。一、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区别1、犯罪目的不同实施绑架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而实施非法拘禁的目的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或是为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2、侵犯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如果索要自已的财物,就不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利问题,故以索要被害人合法的债务为目的进行绑架案件,一般认为只侵犯了
    2023-03-16
    394人看过
  • 法院已判工伤赔偿伤者索赔反被打
    工伤赔偿判决书早在2014年2月就已生效,伤者余先生迟迟未获赔偿,上门沟通竟被工厂老板苏某打伤入院。当事人余先生出院后前往固戍警务室报案。余先生在西乡固戍一家名为深圳某某表业有限公司的工厂做抛光工,2010年,他上班期间左眼不慎受伤。2011年3月,出院后不久的余先生便向市社保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鉴定结果为伤残八级。2012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工厂老板苏某赔偿余先生各类损失共计109000元。后因病情复发,余先生又申请了市级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和省级鉴定,新的鉴定结果为伤残七级。余先生又走了一遍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程序,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苏某差额赔偿余先生37800元,但苏某一直未支付这项差额赔偿。余先生遂于2014年8月向宝安区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据负责此案的法官介绍,当时前往工厂时并未见到苏某本人,经调查发现苏某的工厂多年前就已搬离了原址,且新厂更换了名称和法人代表
    2023-04-22
    15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赔偿违反劳动合同造成的劳动者损失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范围如下:(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
    2023-07-08
    218人看过
  • 员工违反劳动法,劳动法将如何罚款?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的。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后公司罚款的数额超过员工工资当月20%是违法的,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扣除职工工资,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是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的。劳动法规定工资最多可以压多久劳动法规定工资不可以压,压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3-07-12
    316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非法用工工伤认定吗?
    非法用工工伤认定吗?非法用工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非法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以及非法适用童工,因为不具法定主体,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能进行工伤认定。为了保护非法用工工伤者的合法权益,按《工伤保险条例》和人社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进行一次性赔偿。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
    2023-04-28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服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非法用工受伤致残企业按工伤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3
      非法用工受伤致残企业按工伤赔偿。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
    • 非法施工非法用工导致农民工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第五条非法施工非法用工导致农民工伤残的规定如下:"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
    • 工人劳动合同违反赔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4
      工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赔偿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劳动法对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非因工致残的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31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 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 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 合同。
    • 非法用工致7级伤残、9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3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