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几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7:30:45 316 人看过

一、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几年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我国《民法典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可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这里的问题就在于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的规定于受害人不利。如前文所述,环境污染损害有间接性、潜伏性、长期性、遗传性等的特点,直接的和必然的因果关系链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是无法找到的,受害人往往“难以知道”或根本就“不知道”受到的是什么损害。在现代工业化如此发达的社会,受害者在知识方面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应当知道”对他们来说大会过于苛刻了。在现时诉讼中,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是远远不能够保护受害当事人的。三年,往往在人们还不知就里时就早已过去了。诉讼时效是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持续状态超过法定期间便丧失司法救济权的法律制度,其用意是督促受害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三年的诉讼时效,因损害客观上的特点,决定了受害人主观上再积极也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

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加害人须举证损害结果: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对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污染的事实。

三、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污染者的免责事由

《民法典》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条件,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法律规定由排污者来承担,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污染者的免责事由,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污染者免责事由的相关知识。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污染者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损害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责任。

2、因受害人自身的责任引起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所致,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一般而言,受害人过错成为污染者免责事由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受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即没有达到一个正常理性的人对其人身或者财产所应有的注意;

二是受害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即其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是受害人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行为是导致其自身发生损害的唯一原因。

3、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赔偿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当事人提起环境污染的赔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环境污染赔偿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可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的规定于受害人不利。如前文所述,环境污染损害有间接性、潜伏性、长期性、遗传性等的特点,直接的和必然的因果关系链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是无法找到的,受害人往往难以知道或根本就不知道受到的是什么损害。在现代工业化如此发达的社会,受害者在知识方面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应当知道对他们来说大会过于苛刻了。在现时诉讼中,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是远远不能够保护受害当事人的。三年,往往在人们还不知就里时就早已过去了。诉讼时效是权利人
    2023-08-18
    459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
    污染环境罪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当事人知道受到污染损害后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环境污染损害有间接性、长期性、遗传性等的特点,直接的和必然的因果关系链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是无法找到的,受害人往往“难以知道”或根本就“不知道”受到的是什么损害,应当也是可以适用于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的。一、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区别是什么?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
    2023-06-22
    133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人的要求有哪些,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人的要求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人要求包括必须具有环境、法律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环境、法律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环境、法律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这里的环境、法律等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种学、土壤学、农药学、植物营养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生态学、动力机械及工程、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矿物材料工程、建筑水利学、经济学、民法、刑法、环境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工程概算、工程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资质主要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有固定的鉴定场所,有40名以上的鉴定人,以及具备环境污染司法鉴定的实验室以及相关的仪器等条件,否则是不可以接受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的。所以,在进行环
    2023-06-06
    123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到底谁来赔偿
    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污染者进行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以及精神方面的损害。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如下: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造成参加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造成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的实际损失。二、名誉侵权赔偿标准名誉侵权赔偿分为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精神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来决定。财产损害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只要是由于名誉权受到侵害造成的,侵权人应予以充分赔偿。而且,被害人康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
    2023-06-27
    94人看过
  • 污染环境损害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行为人因污染环境而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污染环境的量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2023-08-11
    96人看过
  • 污染环境判几年,污染环境如何认定为犯罪
    污染环境判最高刑期可达七年。污染环境认定为犯罪必须是实施了国家环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另外,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本身没有触犯法律法规但污染环境所导致的结果触犯了法律一样可认定为犯罪。一、污染环境判几年污染环境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污染环境如何认定为犯罪污染环境认定为犯罪必须是达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
    2022-06-23
    463人看过
  •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怎么做?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的规定如下: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3.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环境污染罪的客观要件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
    2023-07-26
    210人看过
  • 2024污染环境损害怎么进行赔偿
    一、污染环境损害怎么进行赔偿1、如果行为人因污染环境而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二、污染环境损害该承担什么责任1、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
    2024-03-28
    60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简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environmentpolltion)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在此类侵权案件中,由于受害人往往因为受科学知识或技术手段的限制,对污染的发生和危害程度难以有准确的认识和了解,由受害人提供证据来说明自己所受损害以及损害程度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相当的难度和实际障碍。因而加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再成为受害人证明的对象。环境污染赔偿纠纷的举证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证实对象主要包括:构成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4个要件:①侵害行为;②损害结果;③行为人的过错;5侵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大要件就是需要通过举证加以证实的对象。2、环境污染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污染受害人必须就以下事项举证:①存在污
    2023-11-30
    234人看过
  • 环境污染工商行政诉讼时效为多久?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
    2023-06-17
    326人看过
  •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被告是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一、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被告是谁环境损害赔偿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包括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环境损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造成环境损害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因与造成生态环境
    2022-06-24
    325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失的赔偿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行为人造成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应按照其对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则应根据其侵权行为所获利益进行计算。同时,《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行为人造成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应按照其对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则应根据其侵权行为所获利益进行计算。《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 权 责 任 : 污 染 环 境 会 承 担 哪 些 法 律 责 任 ?污染环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包括工业生产、农业种植、畜牧养殖、交通运输、船舶运输、废弃物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等。对于这些行为,法律都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如果企业或个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了环境,造成了环境损害,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
    2023-09-10
    151人看过
  • 由谁承担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由谁承担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此,我国确立了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也就是说,环境污染受害人对于因果关系证明虽不存在客观证明责任,但仍需承担主观证明责任。污染人提出因果关系不存在性质上属于本证,而受害人需要提出因果关系存在作为反证,以削弱甚至推翻环境污染人提出的本证,除非污染人无法提出证据证明不存在的因果关系。二、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概述1、定义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也包含这两层含义,即先认定环境侵权行为与权利客体受到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承认这一因果关系存在的前提下,进而认定权利侵害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赔偿范围。其中,前者的证明往往会被法院用到因果关系推定这个证明方法,因此本文探讨的范围限于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并不针对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2
    2023-04-12
    189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追诉时效
    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倾倒固体废物立案标准是什么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或者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
    2023-03-08
    11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环境污染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如何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须举证损害结果,环境污染的事实。 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起诉权怎么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免责条件。如果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是引起损害的原因或者不是引起损害的全部原因,则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此外,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
    • 环境污染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环境污染赔偿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9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环境污染赔偿诉讼时效适用特殊时效。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
    •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