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如果一次性付清自然最好,但是通常除了支付首付以外,还会向银行贷款,那么问题就出现了。通过前面的讲述,借名买来的房屋是属于被借名一方的,而现阶段银行政策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在银行的记录来看,还贷的自然是被借名的一方。
但是可能被借名一方没有足够的钱还贷,如果借名方不按时还贷,就会造成银行与被借名一方发生纠纷。由于借名买房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能根据借名贷款来要求借名方承担责任。
这里顺便说到对借名买房的处理,对借名买房这种情形来说,房产是属于被借名方的,但是被借名方要归还借名方的出资。也就是说,在借名方和被借名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至于因借名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过错由双方承担。
实践中,借名买房的情况多不胜数,不过此时不管是名义上的购房者还是实际购房者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对名义上的购房者来讲,要是实际购房者不按时支付房款的话,那么自己就有可能要替对方支付房款。
一、借名贷款合同有效吗
借名贷款协议是无效的。借名买房”的实质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银行隐瞒实际情况,进而获得本不应有的贷款,这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双方都难以如愿维权。“借名买房”的风险还不仅于此。如果“被借名方”存在债务危机,“借名方”就有可能白白损失一大笔财物。
二、借名买房合同的法律风险
在很多人看来,借名买房似乎是一种规避政策、“曲线购房”的有效方法,且这些购房者中也不乏节省了很多购房成本的人,但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投资者广为效仿的借名买房也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1、在房价大幅上涨的诱惑下,有登记购房人反悔的风险。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购房人往往是亲戚朋友关系,基于信任关系,双方有的不签订协议,仅仅是口头约定。如果实际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借名买房的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将十分困难。即使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在借名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2、物权登记具有公信公示效力,有被法院执行的风险。房屋产权证作为证明房屋归属的有利证明,记载了名义产权人的姓名,对外具有公信公示效力。如果登记购房人对外负有债务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屋,这将直接导致实际出资人卷入诉讼或执行案件中,使得利益受损。
3、登记购房人有恶意处置房屋的风险。根据我国房地产的登记制度,登记购房人可以不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即使借名合同有效,但因为对外登记的物权是属于登记购房人的,第三人出于善意购买房屋,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办理过户手续,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的受让人将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4、被借名人同样也需要承担风险。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就会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留下记录,在银行也会有征信记录,即使以后房屋过户出去,这些记录也不会消除,势必影响到将来自己买房时的一些优惠政策。
三、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借名买房合同如符合《民法典》第143条之规定,一般是有效的。
2、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5)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对外公示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实际出资人的父母或子女,即“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借名买房由谁来还贷款
269人看过
-
贷款买房退房后利息由谁负担
103人看过
-
借名买房谁来办理贷款手续
449人看过
-
借名贷款未能按时还款,由谁承担责任
241人看过
-
买房子个人所得税由谁来负担呢?
395人看过
-
借款到期后,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由谁来承担?
366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贷款未还清买房造成的房贷由谁的责任来承担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4贷款买房办不下来,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信用存在问题,则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则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
-
借名贷款未能按时还款,由谁承担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0借名贷款未能按时还款,可能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责任,也可能由借名人承担责任,具体要看案件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借名贷款的风险责任比较大,建议不要借名给他人贷款。关于借名贷款未能按时还款,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一手房贷款没有还完会由谁来负责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6贷款买房办不下来,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信用存在问题,则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则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
-
贷款人死亡会由谁来负责偿还贷款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9贷款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并没有消灭,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
婚前买房子由谁来负责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2婚前共同买房的应该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确定归属权,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