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判赔支付被解雇员工工资、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
在中山某镇一五金塑料制品厂找到一份3100元月薪的工作,从四川兴文县来的高伟甚是高兴。尽管工厂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且不时要加班工作,但这个32岁的川南汉子始终任劳任怨。可一年后,他却被工厂无理辞退。日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五金塑料制品厂除向高伟支付工资外,还要给予4项经济补偿金,共计26734.59元。
辛勤工作却被无故炒鱿鱼
从四川兴文县老家到中山工作了几年后,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的高伟离开了原来的工厂,于2003年1月25日,在某镇一家五金塑料制品厂谋到一份工作,负责模具设计兼任冲压车间主管。每月工资3000元,外加电话通讯费100元。第一天工作,工厂没与高伟签订劳动合同,而高伟也不敢去多问,因为他担心问多了反而会弄巧成拙,把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搞丢。双方就这样相安无事,直至2003年11月1日。当天,工厂负责人来到车间,当着众人的面通知高伟让其休息15天。高伟有点意外,因为上班已快一年了,但还是首次享受如此长的放假休息时间。高伟没有多问,开开心心地开始了他的假日生活。12天后的下午,工厂人事主管打电话给高伟,让他立刻结束休假返回工厂继续上班。回来上班后,高伟前去财会部门领取2003年10月的工资,但是被告知要拖延发放。不仅如此,工厂也一直没有给他发放此后两个月的工资。怎么回事?难道工厂周转不灵?虽然有诸多疑问,不过高伟却没有去追讨工资。2004年2月4日,工厂一负责人来到高伟工作的车间,给了他一张员工工资领取凭证,并甩给他一句话:从今天开始,你不用再回来上班了。我犯什么错了?为什么要辞退我?该负责人没有当场回答他,你去领取工资就是了。从车间出来,高伟越想越气,我那么勤奋地为他们工作,他们怎么能说解雇就解雇我?经过一番思考后,高伟决定,通过法律向工厂讨个公道。
法院判决:非法解雇,支付工资和4项补偿金
2004年4月15日,高伟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年6月16日,该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由该制品厂向高伟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各项补偿金共26734.59元。对于这个仲裁裁决,制品厂不服。2004年7月30日,制品厂用一纸诉状把高伟告上法庭。中山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制品厂诉称:高伟在任职期间工作马虎、不尽职责。2003年11月1日,高伟在未经制品厂同意也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工、擅自离职,至2003年11月14日下午才回厂。因此制品厂依法解除高伟的劳动合同关系,请求法院判令确认高伟是自动离职,以及不予确认制品厂应付高伟各项经济补偿金。高伟辩称:其从进厂开始从未请假或旷工,且每天均超时工作。制品厂的证据不能确认他是自动离职,仲裁裁决是正确的。经审理,市人民法院认为,制品厂与高伟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此案争议的焦点是高伟属自动离职还是被辞退。由于制品厂并无证据证明被告系擅自离职,而2004年2月4日,制品厂向高伟发出员工工资领取凭证限期高伟领取2月4日之前的工资,则表明制品厂单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认定高伟是被辞退而非自动离职。2004年10月20日,中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制品厂应支付高伟工资11521.67元、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812.92元、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62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100元、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3100元。一审判决后,制品厂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2005年3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律小贴士:
被非法解雇,劳动者除可要求老板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外,还可以获得以下四项补偿金:一、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拖欠工资额25%计。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足一年按1个月工资计。三、额外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50%计。四、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
-
公司如何对非法解雇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202人看过
-
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412人看过
-
工人辞职时,雇主是否应给予经济补偿
170人看过
-
无故解雇是否有双重经济补偿
461人看过
-
无故解雇员工如何补偿?
283人看过
-
公司给员工转岗,导致员工被迫辞职,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184人看过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
2022年雇佣合同解雇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6在雇佣合同中,当事人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解除雇佣合同中的雇员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其他。
-
解雇后无法胜任工作,应给予怎样的经济补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个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
-
给予解聘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否缴税?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8根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设区的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税。
-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自己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2一般情况下,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
已经解雇但员工满32年工龄有经济补偿金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