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司被撤销若干年后可以成为法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21:29 327 人看过

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几年内可以成为法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依照《公司法》规定,三年内不得使用,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不得担任董事,公司监事、经理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因下列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违法行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撤销企业的投资者或者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绝清算的,应当承担法律后果。此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交回原登记机关。拒不办理的,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可以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持应当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以无证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公司撤销后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第(一)项的规定解散的,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四)、(五)项规定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被撤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致使公司财产发生贬值、灭失、毁损、灭失的,债权人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停产停业被撤销的,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致使公司财产发生折旧、损失,包括未及时终止租赁协议造成的租金损失。因此,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股东在从事生产经营并利用关联关系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检,导致公司被撤销的,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希望您明确这一时间规则,以免忘记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受到处罚。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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