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7:44:33 212 人看过

一、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权利

与保管人的义务相对应,存货人的权利主要有:

1、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

2、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

3、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

4、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

5、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

6、取走仓储物的权利。

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义务

1、提供有关资料。存货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向保管方提交和说明储存入库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等情况,以及验收货物所必需的全部资料,并协商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检验和交接工作。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的,由存货方负责。

2、负责包装完好。保管物要求包装的,其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因包装不合标准造成保管物损坏的,存货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装不牢固或整存零取的保管物,需要保管人代为维修、改装或者重新包装的,存货人应提供必需的包装材料,并支付包装费。

3、存放危险物资、易腐物资的特殊要求。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资和易腐物资,应遵照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作为存货人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存放物的性能及预防危险的具体方法,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不履行此项义务,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造成保管人或他人物资毁损、人身伤亡的,存货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按期提取保管物。合同规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依保管人的正当请求,存货人应及时提取保管物。到期不提货的,存货人应支付超期保管的保管费,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存货人超过保管期限,虽经保管人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避免保管物出现损坏、变质等现象的,其损失应由存货人负责。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保管物,保管人有权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及程序进行处理。

5、支付费用和报酬。保管人为履行保管义务而支付的、超过保管人正常支出范围、又属于维护保管所必须的费用,应由存货人负担。存货人应于保管期限届满时,按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保管人支付报酬。存货人要求提前终止保管关系的,其报酬原则上仍按原定保管期限计算。属于需要特殊保管设备、技术的物品的保管报酬,应按特殊标准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一、对于储存物的提存问题是怎样的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所谓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
    2023-03-11
    128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与存货人的权利
    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主要有:1、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2、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3、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4、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5、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6、取走仓储物的权利。一、仓储合同验收方法保管人和存货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入库货物的验收问题作出约定。验收问题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验收项目,二是验收方法,三是验收期限。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四章对货物验收专门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参考。其主要内容有:1、保管人的正常验收项目: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2、验收方法:全部验收和按比例验收。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
    2023-03-13
    497人看过
  • 仓储合同保管人和存货人权利义务有哪些
    仓储合同保管人和存货人权利义务如下:1、确保货物完好无损;2、保管人有义务对仓库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进行维修,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坏;3、保管方负责货物的搬运、护理和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指定相关人员;4、存货人委托保管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5、存货人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一、仓单的效力有哪些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存货人以仓单出质应当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将仓单交付质权人后,质押权始生效力。二、期货市场标准仓单与现货市场普通仓单的联系第一,两种仓单的性质完全相同,仓单都是应存货人的请求而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仓单持有人,可以请求保管人将保管的货
    2023-03-04
    259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违约责任
    存货人的违约责任: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
    2023-05-01
    62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1、按照合同的约定将存放物交付入库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名、数量、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2、说明义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向保管人说明仓储物的性质和预防危险、腐烂的方法,并提供有关保管、运输等技术资料,还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存货人违反此项义务时,保管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保管人因接受该货物并为避免货物发生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存货人应当承担;保管人因接受该货物而造成损害的,存货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标准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包装不符合标准,保管人代为整修改装的,存货人应提供必要的包装材料,并支付包装费用。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取仓储物5、支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仓储费,是保管人因储存保管仓储物应取得的报酬,存货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2023-03-14
    150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
    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page]相关阅读: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其特征包括:1、仓库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2、仓库合同的保护对象是动产:仓储合同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3、仓库合同是双务合同、有
    2023-03-29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权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分别有: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一条 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分别有: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 仓储合同的存货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1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按照约定验收仓储物品;出具仓单、仓单等凭证;并妥善保管仓储物品。存货人的权利:收取仓单、仓单等凭证;检查仓储物品或提取样品;并按约定时间提起仓储物品。
    •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有哪些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的约定将存放物交付入库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名、数量、时间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 2、说明义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向保管人说明仓储物的性质和预防危险、腐烂的方法,并提供有关保管、运输等技术资料,还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存货人违反此项义务时,保管人
    • 仓储人员存货合同存货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0
      作为仓储合同的存货方应当对以下基本义务积极履行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