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3 12:33:28 462 人看过

国有公司、企业中的董事以及经理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持有的权力和方便条件,私自自行运营或协助他人运营与他们所任职公司、企业相同的业务领域,以此方式赚取不法利润并达到数额极其庞大的程度,这个行为,我们称之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罪行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它侵犯的客体属性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和国家对这些公司实施的监管制度;

其次,该罪还要求行为人具备客观行为,也就是说,其必须利用其职务关系自行经营或协助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相似的业务领域,并从中获得了非法的经济利益,且这个非法所得达到非常大的数量标准;

第三,作为特殊的犯罪主体,本罪的实施者只能是那些有特定身份的人,也就是国有公司和企业内部的董事与经理;

最后,本罪在主观上需要具有明显的故意心理状态,并且明确地意图通过这种手段来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

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法从事股票咨询经营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
    2009年5月,王某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三门峡市银安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将注册资金10万元作假变为200万元后,未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市区以张贴股票咨询宣传海报、散发小传单等形式招揽客户,非法从事股票咨询经营业务。截至今年5月,共有19人将股票账户交于王某代理买卖股票,涉及金额共计299.22万元,另有4人将87.5万元现金交给其代理买卖股票。王某共收取佣金6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设立公司后,未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依法应对其操盘经营的全部股票承担责任,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2万元。
    2023-04-25
    127人看过
  • 经营有偿讨债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非法经营罪的本质特征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行为是对国家所保护的合法的市场秩序进行破坏的行为,如未经依法批准就从事某种必须经过批准方可经营的特定业务(如证券业务),就破坏了某种特定市场(证券市场)的秩序。而我们知道,替他人讨债,并不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合法经营业务,社会上并不存在这样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讨债市场秩序。因此之故,这种行为没有也不可能破坏市场秩序,显然不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
    2023-02-24
    54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避免非法经营?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罪是怎么构成的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2023-08-09
    436人看过
  •  擅自经营同类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是犯罪的目标或对象,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主观方面为故意。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是犯罪的目标或对象。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4.主观方面为故意。 国 有 公 司 、 企 业 董 事 、 经 理 的 竞 业 限 制 法 律 规 定 有 哪 些 ?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的竞业限制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2023-09-14
    152人看过
  • 什么叫非法经营,非法经营构成犯罪吗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中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只有经过批准,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对之从事诸如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销售等经营活动。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营。(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经营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是持有人进行该项经济活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无之则就属于非法经营。(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等。非法经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本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并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情节
    2024-04-01
    377人看过
  • 罪名归属:亲友牟利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法律上如何归类?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相同之处在于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有时候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一致,这时两罪就存在想象竞合,尤其当两罪的行为有所接近时。1、侮辱罪。(1)侮辱行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这里的暴力是指程度较低的有形力,不包括程度较高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例如,当众打耳光、给对方头上泼粪、强迫
    2023-07-17
    119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非法利益与生产伪劣产品罪如何区分
    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有人认为非法利益就是经营数额、销售数额,销售多少就是非法获利多少。、非法获利不同于经营数额和销售数额。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这样几个概念:销售数额、经营数额、非法利益、违法所得。本罪所指非法利益不是经营数额或销售数额。经营数额包括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已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产设备等的价值总和。销售数额是指将产品出售后应得的价款总额,包括成本在内。而非法获利和违法所得,在生产型企业中,是指销售金额扣除成本和已缴税款等必要费用后的纯利润额,在服务型企业中,是所收服务费扣除员工工资等必要成本费用和已缴税款后的纯利润额。但本罪的非法利益不是仅指行为人的个人最后法所得。在行为人自己独营的情形下,企业非法所得即为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在非独营的情形下,将行为人个人的非法所得加上归他人所得的非法所得即行为人整个经营活动的非法利益。那种主张仅仅以行为人最后
    2023-04-17
    474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法条解读及司法解释
    我国刑法规定,解释:触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一般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单处罚金。如果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么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数额标准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
    2023-07-01
    289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有什么区别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区别:1.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2.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如果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营业,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是否达到数额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并且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但获取非法利益未达到数额巨大,不能以犯罪论处。非法牟利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界限本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客观方面都利用了职务便利,主观方面都出于故意,但这两个罪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它们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所实施的行为表现为利
    2023-07-23
    243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一、本罪中的“经理”包括哪些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其中的“经理”包括哪些人呢?笔者认为,从立法原意来看,本罪中的经理应当仅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中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的经理,即国有公司中的总经理以及国有企业中负责全面工作的经理(厂长)。理由是本罪的规定来源于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该条中的经理是指公司法中的总经理。既然公司法只规定总经理意义上的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对公司、企业其他所谓的经理(如副总经理、部门经理)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进行处罚,便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因此,本罪中的经理应当仅指国有公司、企业中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的经理,即总
    2023-06-11
    443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去哪个部门举报呢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去哪个部门举报呢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去公安部门举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以上的,应该予以立案追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我国《刑法
    2024-01-26
    482人看过
  • 针对同类营业罪的非法经营最新司法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解释:触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一般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单处罚金。如果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么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2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这些规定对于具体适用该罪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9、1),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2023-07-01
    397人看过
  • 刑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刑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怎么量刑处罚1、刑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量刑处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对于构成本罪的行为人,因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经营出版物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
    2023-11-23
    434人看过
  • 无证经营药品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看情节是否严重。司法实践中,对无证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一、非法经营和无证经营有什么不同非法经营和无证经营的定义不同。无证经营是指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或者是经营的商品不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内。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其他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非法经营加气柴油的量刑标准?并非所有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非法经营成品油中的汽油,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所经营物品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果是柴油就不会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3-03-19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 2022年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构成要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2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1)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了自己经营管理的职权或者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也可以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3)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 (4)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包括哪些,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包括哪些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有的学者认为还应包括监事。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有悖立法原意,扩大了本罪的主体。因为监事的职责性质、范围与董事、经理具有很大的不同,是属于监督性质的。一般来讲,他们不能够利用自己职权的便利(不具有决策、经营权)来从事竞业活动;再者,即使从事竞业活动,其危害性也
    • 非法经营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有何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8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区别: 1.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 2.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如果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营业,不构成犯罪。 3.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是否达到数额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并且经营与其所任职
    • 非法经营罪如何构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6
      违反国家规定,有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