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拥有驰名商标后的优势: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不同商品相同商标的影响;
3、更容易识别近似商标;
4、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限制;
5、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驰名商标的企业名称禁用权
驰名商标本身蕴含着无限的商业价值,事实上存在有些企业有意或者无意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使用。《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1999年9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通过的《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建议和注释》,第5条第二项规定:“驰名商标注册人应有权请求主观机关裁决,禁止使用与驰名商标发生冲突的标志。允许提出此种请求的期限,应自驰名商标注册知道该发生冲突的企业标志的使用之日起5年”。该《注释》第1条(iv)款规定:“企业标志指用来识别自然人、法人、组织或者协会的企业的任何标志”。笔者认为任何标志包括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企业名称,因此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保护规定》关于驰名商标企业名称禁用权的规定,符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但是这项权利的行使在程序上却存在一定的障碍。
(一)行政救济途径缺乏程序上的支持依照《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有权利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驰名商标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一种手段,主管机关所做出的认定的效力仅仅相对于本案,对于任何第三事件均不发生法律效力(前面已经有所论述)。而《保护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局。当遇到驰名商标所有人要求撤销他人企业名称登记时,工商局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对驰名商标保护必须以认定为前提,而工商局无权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在商标驰名被认定之前就无法撤销他人的企业名称;另一方面,法律也没有规定向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移送案件的程序。使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名称禁用权在行政救济这条路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该权利一旦被侵犯,也应当得到司法救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该条只规定了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笔者认为,商标所有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不经行政程序直接寻求司法救济。商标权属于私权的范畴,任何私权遭到侵害均能得到司法上的救济,《实施条例》也没有否定司法救济的途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2月制定了《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注册、使用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造成消费者误认为不同经营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或者对驰名商标造成《商标法》第10条第(8)项所述不良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定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这就意味着当不正当竞争行为人注册企业名称的行为无效时,其应当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注销或变更已注册的企业名称,同时也意味着人民法院可以不经行政程序直接对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纠纷进行裁决,向商标所有人(包括驰名商标所有人)提供司法救济。该规定的实施从侧面证明
了司法救济途径的可行性。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主管机关应当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定,在他人使用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启动驰名商标认定程序,或者权利人可以不通过行政程序,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判定企业名称登记无效。结论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履行入世承诺,加快规范行政行为的改革,修改规章制度步伐,进一步与国际规则与惯例接轨。知识产权的入世,实际上是知识产权法律的入世。我国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中尚有可完善之处,笔者建议出台相应的规定,禁止在宣传中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驰名商标的字样,取消对驰名商标的地域限制,完善企业名称禁用权的法律救济程序,将有利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P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驰名商标的优势
119人看过
-
注册驰名商标的优势
468人看过
-
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优势
375人看过
-
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优势
397人看过
-
企业能否抢注驰名商标
274人看过
-
驰名商标认定代理有哪些优势?著名商标申请
412人看过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更多>
-
申请驰名商标的优势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6申请驰名商标的好处有: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相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
-
驰名商标认定代理有哪些优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6一、企业拥有驰名商标后有哪些好处 1、一个商标的知名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效益,出于对企业、经济的保护角度考虑,各级政府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然对驰名商标加大保护力度,同时在立法,司法上增加保护措施。以保证一个驰名商标的市场发展。 2、具体的讲,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
-
驰名商标认定代理有哪些优势?著名商标申请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1、成功的代理经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妥善解决各问题、处理好各种关系,且尤善应对疑难、复杂的局面。中国品牌联盟和天策知识产权商标专利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迅速建立起战略合作之间的快速沟通平台与一个良好的战略合作环境,目前已代理四川一半以上的驰名商标。2、良好的敬业精神的专家团队"中国品牌联盟"商标交易平台无论从规模,专业性还是诚信来讲都是最好的,它汇聚了一批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和资深的法律顾问,以及高
-
企业怎么认定驰名商标?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2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企业如何创驰名商标?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1)从制定企业商标战略和策略入手,搞好企业形象策划,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2)始终抓住质量这个根本,稳定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3)扩大销售区域,建立信息网络;(4)突出商标的广告宣传,把有限的宣传费用用足、用好;(5)打假防伪,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和企业形象;(6)注意积累各种资料,分类保存;(7)开拓国际市场,并相应地进行商标国际注册;(8)建立健全包括商标管理在内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