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9:14:04 438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人数为3至13人。即公司法对董事人数设定了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

公司在确定董事人数时,主要应考虑以下两点:

第一,公司业务的需要。一般来说,资本和业务规模大,技术问题复杂的,当然需要较多具有专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董事进行决策;反之,则以少数董事为宜。

第二,由于董事会为合议制机关,所以董事人数以单数为宜。否则,将有可能出现因表决权票数相等而相持不下的情况,不利于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和公司经营的顺利开展。

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人数的确定,在形式上,还要求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内,否则将导致公司章程的无效。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确定,但每届任期最多不得超过三年。不过,董事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法独立董事的基本制度、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辞职程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法规定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
    2024-04-13
    485人看过
  • 怎么设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设置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成员5至19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员工代表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至少应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公司员工代表可以在董事会成员中找到。党小组人数设置的相关规定党小组人数设置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第八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
    2023-08-09
    213人看过
  • 公司法对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1.一次性出资至少10万,而且为人民币。2.一个自然人只能开一个一人公司。3.个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也要偿还债务。因为债权人肯定会连带告你。4.公司必须有一名以上职工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相关规定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2023-06-13
    124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二、董事会成员如何产生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
    2023-04-17
    24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精力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基于上述特性,表明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
    2023-06-09
    238人看过
  • 公司倒闭公司董事有责任吗
    公司倒闭公司董事没有责任。公司破产的,是由公司自己以自己的财务对外承担全部债务,董事对破产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公司董事高管存在违反忠实及勤勉义务的行为,且因这些行为导致了公司破产,该董事、高管将在破产后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高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024-08-15
    126人看过
  • 有限公司法人有哪些法定责任
    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2、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3、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5、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一、帮朋友公司做法人代表的风险1.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
    2023-04-01
    39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有哪些权利?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3、参与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4、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个人公司股份是否可以抵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欠下债务要执行股权的,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用转让股权的价款清偿债务。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二、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可以撤销吗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是不可以撤销的。工商登记一旦生效,是不可以撤销的,需要再作一次变更登记。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如下: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
    2023-04-10
    276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条件有哪些?
    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有哪些?除不得有《公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外,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取得深圳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即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
    2023-06-02
    155人看过
  • 董事会在公司法中有哪些规定?
    1、公司法中董事会权限;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6、执行股东会的决议;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其他职权。股东会权限的削弱与董事会权限的加强到了19世纪末直至进入20世纪,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股东的高度分散,公司治理在现实中偏离了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的控权结构这一公司法的最初设计。对于股东而言,只要得到了满意的分配,就愿意把公司的各项事务交给董事处理[5].因而,董事会在客观上存在着侵蚀股东大会权限的现象。这一现象,被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称为“所有和经营相分离”[6].为应对这种现实,各国的公司法开始了公司权力的重新构造。20世纪初德国银行家拉兹诺(Rathena)提出了“企业自体”的理论,主张企业本身具有经济上、法律上及社会上的
    2023-07-08
    483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董事拥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3-06-13
    298人看过
  • 董事对公司的赔偿责任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我国《证券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董事应当向股东承担内幕交易的损害赔偿责任:1.董事个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这是董事内幕交易行为最主要的一种形态,即董事个人利用获得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从而获得巨额利润。2.董事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该种情形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董事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并致使他人依靠该信息进行交易。3.董事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在该种情形中,董事根据内幕信息向他人提出建议,并促使他人根据其建议进行交易。
    2023-06-12
    479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有哪些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有:(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购的出资额;(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3)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无权收回其投资;(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5)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一、公司成立后的发起人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下列民事责任: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发起人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2、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
    2023-06-21
    228人看过
  • 公司董事对企业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1、勤勉义务;2、忠实义务,如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其他法定义务。一、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总经理工作职责是: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监督、协助部门员工日常工作;4、总经理的其他工作职责。二、公司监视要附什么法律责任监事首先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监事作为公司财产的监督管理者,应当为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单个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经营管理公司财产,监督公司财产的运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的经济利益。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
    2023-03-30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有无限公司法,有限公司法规定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会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 公司法董事、经理任职限制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对公司董事担任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五年; (4)担
    • 公司法董事、经理任职限制有哪些规定,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7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五年; (4)担
    •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任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如何担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
    •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监事能否担任公司的董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