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减资过程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14:40:22 474 人看过

一、有限责任公司减资过程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当一个公司出现资本过剩、或者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需要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就是公司依法对注册资本通过一定程序进行消减的法律行为。关于减资中对债权人保护的程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中债权人的权利有什么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悉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

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悉权。合并各方公司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

债权人的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核心。债权人在知道公司合并的消息后,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减资中股东的利益
    一、减资的类型减资按股东减少的出资比例是否相同,有等比例减资和不等比例减资两种类型。等比例减资是指公司减资后各股东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保持不变的减资方式,比如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乙、丙三股东出资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相应的出资比例为50%、30%、20%,现资本减少至50万元,按同比例减资,则减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分别为25万元、15万元、10万元。二、不同类型减资的后果同比例减资后,各股东的股权仍然存在。不同比例减资是指减资后,各股东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发生变化的减资方式,包括全部股东都减少出资仅个别股东多减或少减出资,或者只有部分股东减少出资甚至出资额减为零而其他股东出资额不变的情形。按不等比例减资,可能出现个别股东的股权消灭的情况。假定在上例中采不等比例减资,股东甲减资30万元,股东丙减资20万元,股东乙不减资,则减资后,股东丙不再是公司股东,甲、乙出资比例分别为40
    2023-04-27
    227人看过
  • 减资过程如何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减资,一般会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削弱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同时也减少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因此,在法律上公司减资涉及到股东权利的处分,必然引申出股东权利的保护问题。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了减资中如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减资的类型减资按股东减少的出资比例是否相同,有等比例减资和不等比例减资两种类型。等比例减资是指公司减资后各股东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保持不变的减资方式,比如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乙、丙三股东出资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相应的出资比例为50%、30%、20%,现资本减少至50万元,按同比例减资,则减资后股东的出资额分别为25万元、15万元、10万元。二、不同类型减资的后果同比例减资后,各股东的股权仍然存在。不同比例减资是指减资后,各股东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发生变化的减资方式,包括全部股东都减少出资仅个别股东多减或少减出资,或者只有部分股东减少出资
    2023-06-09
    293人看过
  • 利用公司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方式:1、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本单一的特点,所以它特别适于中小投资者。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集资性较一般的大公司相对比较弱,资金投入量往往较少,从而造成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比较差。当公司经营不善的时候,公司的唯一股东会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转移财产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优先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当公司的债权人行使追索权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将公司股东个人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分开,他只能就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追索。这样因股东转移财产而造成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清偿不能的事实,债权人只能默认和接受。2、自我交易自我交易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级职员或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进行的交易,属于利益冲突交易中的一种。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在交易中可以使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相偏离,以低价转让公司的财产或以高价收购股东的商品或服务。而
    2023-06-25
    288人看过
  • “休眠公司”中的债权人权益保护方式
    一、休眠公司及其相关法规概述截至2006年6月,全国个体工商户有2505万户,私营企业有464万户,两类企业的从业人员达1.12亿,占当年城镇就业人口的41%,创造了全国49.7%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到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1]但伴随着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诸如休眠公司的产生。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内资企业年检公示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有三万户以上的公司没有年检,2005年没有年检的公司有四万多户。[2]天津市2003年、2004年因未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有2万多户。[3]对于这些因不参加年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责令关闭、或被依法撤销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进行清算或者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学界称之为休眠公司或公司下落不明、企业法人弥留之际、公司恶意消失、短命公司等。目前我国休眠公司的存在形态主要有三种:资格无,人犹在。这种形态的休眠公司是指那些被吊销营
    2022-04-22
    459人看过
  • 公司法有哪些规定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第三十三条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二十二条撤销权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七十四条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2023-06-15
    154人看过
  • 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应怎么做
    通过下列途径保护债权人利益:1、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2、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3、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一、法院判决公司赔偿股东需要承担吗不需要赔偿债权人损失的。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作为法律主体尚未终止,属于清算中的法人,但其权利的内容仅限于对公司的资产清理,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公司资产尚不足以清偿债务,还可凭判决书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法院不能以公司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而判决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赔偿责任,这与设立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制度相违背。二、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有哪些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有:1、对象要求: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国家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本罪客观表现为公司、企业清算时隐匿财产、虚
    2023-03-14
    351人看过
  • 减资中债权人的利益平衡是什么
    新《公司法》明显考虑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p>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债权异议对减资的影响。严格地说,我们可以理解为: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则减资不能继续。宽大的解释,我们可以认为,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不影响减资的有效实施,但减资并不能对抗不符合条件的债权人。这两种解释在实践中对减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需要《公司法》予以明确。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规定,有助于完善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如果每一个提出偿债或担保要求的债权人都能因要求得不到满足而
    2023-05-02
    106人看过
  • 公司有限责任与公司债权人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有限责任与公司债权人保护存在的问题如下:正如论者指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需要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保护必须由公司法来完成:这项工作也可以全部留给当事人的契约自由去完成,或由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般法来完成。因此,在公司法中设置债权人保护规定的第二个原因肯定是,公司债权人面临着由公司形式派生出来的独特风险。通说认为,这种风险源于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损害企业债权人。在有限责任制下,与公司关系最为密切的两类利益主体是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双方表现出明显的利益消长关系。由此,有限责任制度的主要缺陷也重点表现为缺乏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股东在实现投资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过程中,对应地增加债权人的风险,削弱债权人的优势地位。从公司债权人保护这个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制度保护了公司及其股东,却将公司及股东有可能承担的部分责任和损失转嫁给公司债权人,从而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职事之故,在有限责任制度下创设公司
    2023-06-13
    30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小股东首先要充分了解公司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这也是股东充分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合法的,公司经查阅这些资料后,经分析认为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不得拒绝,股东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中小股东认为必要的,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他们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然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检查或者在十五日内未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的,在公司侵犯股东知情权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
    2023-05-07
    308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有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被告:1、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发生公司财产与其个人财产混同时;2、多股东的公司,当出现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时,可以列为共同被告。具体包括:资本显著不足、过度支配(一般发生于关联企业之间)、人格混同、财产混同等。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公司股东抽逃资金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2023-07-01
    121人看过
  • 债权人利益保护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债权人概念债权人是除股权资金以外的公司主要资金的提供者,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法人单位及企业债券持有者。债权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债权人指一切企业负有偿还义务的对象;狭义上的债权人仅指企业外部提供大量贷款及持有大量债券的资金提供者,本文称其为主要债权人。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扮演着主要债权人的角色。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可以先于股东分配破产财产。但多数情况下,破产财产不足以偿债。如果破产企业清算得早,债权人或许还能获得一些破产财产。但当前客观现实是,破产对企业,尤其是对上市公司来说似乎已经失灵,试想,严重亏损的公司业绩得不到改善,债权人本息得不到偿付,而股价却被哄抬,积累的风险终究会被释放,债权人只能无可奈何地承受损失。二、债权人利益保护1.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意义。首先,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
    2023-04-23
    176人看过
  • 公司减资时怎么保护股东的权益
    减资按股东减少的出资比例是否相同,有等比例减资和不等比例减资两种类型。按出资比例或股份比例行使权利是股东同等权的基本表现,股权是按份额行使的财产权,任何未经股东同意而改变股权比例的行为都是对股东财产权的侵害。股东同等权反映在减资中,要求每一股出资应减少的数额相等;在返还资本的场合,每一股出资应返归的资本相同,在免除缴付出资义务的场合,每一股应免除的出资额也相等。在不等比例减资时,不同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之间减少的出资或免除的出资义务是不相等的。这里仍以前述不等比例减资的例子来加以说明,假设每1万元为一份出资,那么股东丙拥有20份出资,每份出资减少的数额是1万元,甲拥有50份出资,每份出资减少的数额是0.6万元,乙每份出资减少的数额是零。
    2023-06-13
    18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少数股东权益有哪些保护条款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同意权、异议股东的购买义务(又称购买权)和股东优先购买权。表面上看不难理解,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容易。而且,我国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对《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关法律事项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如果公司章程对相关内容不作详细规定,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纠纷,延长股权转让周期,增加股权转让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特别是损害小股东权益小股东委托的公司法律师在细化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公司章程时,至少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和要点(2)对购买权的行使程序和股东权利的行使作出详细规定优先购买权,包括请求答复期限的确定,指定异议股东的购买期限,对异议股东股权购买合同的文本和主要条件进行了安排,规定了行使购买权和优先购买权的资格以及权益的分配,如表决通过的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可以行使购买权或优先购买权,多个股东主张行使购买力或优先购买力时的权益如何分配4)股东转让股份
    2023-05-07
    242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条件202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减资条件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司资本过多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2、公司严重亏损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提交的资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到工商局提交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
    2023-01-20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务——公司减资的方式及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6
      当一个公司出现资本过剩、或者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需要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就是公司依法对注册资本通过一定程序进行消减的法律行为。关于减资中对债权人保护的程序,我国公司法明确了通知和公告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 2022年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应该怎样保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4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类型的一种,由于它的设立程序简单,股东人数较少,经营管理方便,对资金要求不高,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受投资者们的欢迎,多数中小企业都会选择建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应该怎样保护?
    • 济宁债权人权益保护和责任保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1
      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就是企业将来应归还债权人的债务,会计上称之为负债。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 公司减资必须公告债权人吗?公司减资程序中通知债权人及债权人资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8
      公司减资金应当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有提出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机会,最
    • 公司的股东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保护权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