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主要包括: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个月和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每个省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1、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抚恤金怎么领取
抚恤金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
2、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会发给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更多>
-
宁波市职工死亡抚恤金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0非因公死亡: 一、丧葬费: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11143.50元(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元(宁政发〔2010〕10号) 二、一次性抚恤金: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43683.33元(宁劳社发〔2008〕163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0元(宁政发〔2010
-
职工死亡抚恤金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6如果职工是因工作原因死亡的,那肯定是有抚恤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
-
宁波市女职工死亡抚恤金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2非因公死亡: 一、丧葬费: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11143.50元(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元(宁政发〔2010〕10号) 二、一次性抚恤金: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43683.33元(宁劳社发〔2008〕163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0元(宁政发〔2010
-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规定,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
宁波市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4非因公死亡: 一、丧葬费: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11143.50元(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元(宁政发〔2010〕10号) 二、一次性抚恤金: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43683.33元(宁劳社发〔2008〕163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0元(宁政发〔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