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流产(包括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等,下同)、引产的,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折合为日工资标准,享受下列期限的生育津贴:
(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女职工,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职工,还可按下列规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60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者流产的女职工,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四)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工资。
二、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流产、引产
1、参保人员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次限额补贴标准调整为300元;
2、参保人员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医疗费人次限额补贴标准调整为600元。
(二)计划生育手术
1、放置或者取出子宫内节育器的,人次限额补贴标准120元。
2、放置或者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术的,人次限额补贴标准120元。
3、双侧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术的,人次限额补贴标准400元。
4、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术的,人次限额补贴标准630元。
(三)妊娠及分娩
1、正常产的,人次限额补贴标准2300元(含产前检查)。
2、难产及剖宫产的,人次限额补贴标准3200元内(含产前检查)。
享受难产生育待遇的仅限于: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剖宫产手术中遇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手术的,生育医疗费人次限额补贴标准分别增加5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三、参保人员因妊娠或者分娩所引起并发症、合并症以及因计划生育手术、流产、引产所引起并发症,符合住院条件,经审核批准办理住院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四、男职工一次性补助
参保男职工配偶是农业户口或城镇失业人员的,其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一次性护理假补贴:正常产500元、难产及剖宫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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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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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享受哪些情况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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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享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4根据我国法律固定,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如下: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