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54:58 230 人看过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它能够有效的运行并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由于它自身的独特属性,使得该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激励机制的构建,否则,虚置的制度与制度的缺失并无二致。因而,构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激励机制也将成为必要。具体来讲,建立代表诉讼的激励机制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股东缺乏提起代表诉讼的动力

股东代表诉讼与直接诉讼的区别之一在于代表诉讼中作为诉因的侵权行为直接及于公司而非股东个人,直接诉讼中的侵权行为直接及于股东个人。当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时,股东必然产生为捍卫自己利益而迸发出来的内心激情的冲动;而捍卫公司利益的冲动远比捍卫个人利益要小得多,对很多股东来说,甚至没有冲动.况且,在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仅是形式上的原告,胜诉利益直接归属于公司而不归原告股东本人,原告股东仅仅在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范围内享有间接利益,如果被告是公司的大股东,原告胜诉时该大股东反而又成了最大的利益享有者,从而股东代表诉讼也就变成了对原告股东来说并无真正意义的游戏。从世界各国的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践来看,它主要是作为中小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一项工具。然而,由于中小股东所持股份较小,即使胜诉也仅仅是可能获得微不足道的间接利益,而且根据债权优于股东权就公司财产而获满足的原则,原告股东的间接利益受益期待亦有落空之危险

并且由于代表诉讼的标的额一般来说均比较巨大,在一些没有明确规定代表诉讼为非财产诉讼的国家或地区,原告股东需要交纳数额巨大的诉讼费。即使在诸如日本、韩国等明确代表诉讼为非财产诉讼的国家,原告股东也要支付巨额的律师费等费用。当败诉时,不但他已经花费的费用不能得到偿还,还要对被告或公司负有赔偿义务。这显然存在利益配置上的严重不对称,势必造成股东心理上的极度不平衡,从而影响其诉讼行为的选择.另外,由于代表诉讼的共益性,使得每个股东往往寄希望于其他股东提起诉讼,即搭便车的心理的存在,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提起权的积极性。总之,利益的有限性和风险的无限性以及搭便车的心理使得股东缺乏提起代表诉讼的动力,他们往往不愿意为公司利益提起诉讼。

(二)代表诉讼并不是股东救济其权益的最佳途径

股东往往是理性的经济人.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股东往往会采取更加经济的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由西方国家公司法首创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股权保护发挥着独特而卓有成效的作用,被视为股权保护的最后屏障.但它并不是股权保护的唯一途径,特别是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形下,中小股东一般不会轻易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并进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出于经济人的本性,原告股东在公司权益受到侵害而间接损害其合法权益时,究竟采取何种途径救济自身利益,他们往往会通过谨慎的思考,而不会仅仅为了正义的维护而贸然行动。股东往往会采取成本较低而效益较高的途径来救济其权益,显然代表诉讼和其他途径相比并不是理想的选择。因为代表诉讼不但劳心费力,而且要承担巨大的财产风险,胜诉后胜诉利益还要全部归于公司而非原告股东,明显不如一退了之,即中小股东可以采取诸如转让股份等更加经济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见,代表诉讼并不是股东救济其权益的最佳选择,理性的股东很少会提起。鉴于此,要想提高原告股东行使代表诉权的积极性,就不得不考虑相关激励机制的建立。

(三)我国的厌诉传统束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无诉一直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境界,孔子就曾说过听诉,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诉乎?。在儒家思想的支配下,贵和持中、贵和尚中,成为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的特征.深受儒家思想的长期影响,中国人民的厌诉、息诉心理根深蒂固。这一民族心理,也成为中国股民难以逾越的鸿沟,再加上维权的艰难和高成本,股东一般会选择平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纠纷而不会提起诉讼,因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要想在中国有效运行就成为了一大难题。由此可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原告股东积极行使代表诉权,在我国具有更加现实和显著的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内容
    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利益受到他人侵害,尤其是受到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怠于或者拒绝行使诉权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公司利益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护公司权利的法律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内容:(一)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规定,若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控制股东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而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又拒绝或者怠于对不法侵害人提起诉讼,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中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就是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门槛。(二)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公司法》还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中的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尽量赋予董事会或监事会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机会,同时又规定了例外情形。根据该法第151条第2款之规
    2023-06-05
    19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确立与困境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说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或不能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源于英国衡平法,也被称为派生诉讼、衍生诉讼和传来诉讼;经过100余年的发展,股东代表诉讼已被普通法和大陆法系的多数国家或地区采用。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目前,我国现行《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出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2023-03-29
    6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确立与困境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说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或不能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源于英国衡平法,也被称为派生诉讼、衍生诉讼和传来诉讼;经过100余年的发展,股东代表诉讼已被普通法和大陆法系的多数国家或地区采用。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目前,我国现行《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出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2023-05-31
    35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确立与困境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概说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或不能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源于英国衡平法,也被称为派生诉讼、衍生诉讼和传来诉讼;经过100余年的发展,股东代表诉讼已被普通法和大陆法系的多数国家或地区采用。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目前,我国现行《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出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2023-05-31
    473人看过
  • 对我国推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
    我国现行法律为股东代表诉讼提供了实体权利根据,只是在程序法上诸如当事人诉权领域等尚是一片空白。《公司法》第62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18条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公司法》法律责任一章还具体规定了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主管人员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这些规定,一旦我国建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就完全可以成为诉讼的被告。通过比较各国和地区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笔者就我国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关于设计该制度的指导思想。在设计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指导思想是:既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又要防止滥诉现象。在平衡保护股东利益及防止滥诉现象两者关系
    2023-06-05
    312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一、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何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随着对少数股东权保护的加强而逐渐发展起来和不断完善的。在公司权力中心由股东大会转移至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后,股东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和救济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属于为此而设计的诸多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人的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他救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最终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预防功能,即通过增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从公司谋取不当利益的风险成本,从而起到预防、减少该类行为的作用。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2023-03-29
    41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权激励机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1
      股权激励是企业长期激励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股权激励机制》对股权激励机制做了系统、详尽的介绍。[1]首先对股权激励机制进行了总体性的概述,其次对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运作与设计、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会计税务和信息披露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机制进行了讲解,并对国有控股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特殊要求进行了介绍,然后结合国际上的经验和我国的实践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以及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虚拟股权、利润分享等内
    • 股东代表诉讼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6
      股东代表诉讼制成为维权利器的方式是: 1.将公司作为实质上的原告最合适。若原告股东胜诉,其利益归属于公司,也就顺理成章; 2.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因对公司实施不正当行为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当事人。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被告是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1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被告是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清算组成员以及其他任何人。
    • 论股东代表诉讼的作用是哪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用处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随着对少数股东权保护的加强而逐渐发展起来和不断完善的。在公司权力中心由股东大会转移至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后,股东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和救济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属于为此而设计的诸多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人的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
    •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何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0
      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人的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他救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最终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预防功能,即通过增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从公司谋取不当利益的风险成本,从而起到预防、减少该类行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