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1:42:03 478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

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备注: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1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法收购非法野生动物制品罪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本罪既遂判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打死一只野猪如何判刑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
    2023-03-19
    405人看过
  • 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如下: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下列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一)盗伐林木案件(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二)滥伐林木案件(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四)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件(第三百四十四条);(五)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件(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六)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七)失火案件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八)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的案件(第二百六十八条);(九)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
    2023-03-28
    426人看过
  • 法院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裁判:犯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法院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
    2024-04-30
    409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法野生动物制品收购罪?
    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
    2023-07-23
    445人看过
  •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刑法的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谓制品,是指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其他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
    2023-02-18
    441人看过
  •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法院怎样判?
    一、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法院怎样判?我国没有规定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规定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包括收购行为)和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两罪一般量刑如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非
    2024-01-27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非法收购、运输、买卖、非法运输、珍贵珍贵珍贵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0
      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买卖采伐证、运输证,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在幼林或特种林地砍柴放牧,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非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狩猎证或未按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售收购运输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驯养证,无繁殖证或超驯养证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自然保护